甲方: 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就快餐配送协议供货项目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文件构成:
合同执行期参考食谱以及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合同标的: 1、餐标:
每餐须不少于一大荤、一小荤、三蔬菜,菜品一周内应无重复。 所有快餐米饭不限量供应,且有免费汤配送。
双方应将商定的四周带量食谱作为合同附件,供员工监督。 2、快餐原材料:
乙方配送的食品所购买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洗涤与卫生用品等物资必须到正规商店采购,一旦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或在日常供应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快餐配送协议。 3、快餐餐具: 餐具材质
乙方提供的餐具应无毒、卫生、环保。餐具清洗消毒杀菌应充分彻底,洗涤剂残留量不得超标。一旦发生因餐具材质不卫生或餐具清洁不彻底导致食品卫生事故或给员工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快餐配送协议。
四、合同金额:
按每人每餐10.80元的标准进行结算 五、付款条件:
货款结算方式月结,乙方需与次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发票或单据,并附结算清单,甲方需于次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款。 六、交货地点和时间:
快餐的提供时间由甲方安排统一规定,同时,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
乙方应在每日上午 时前将快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于每月末做好下月员工用餐登记、预收餐费工作并向乙方通报下月用餐人数。 乙方需于每周五将下周菜单提交甲方,征求甲方意见,根据甲方的意见加以调整。 七、质量保证
1、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成长,甲方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及中
等偏上的产品。
2、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⑴.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⑵.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⑶.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⑷.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⑸.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⑹.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⑺.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⑻.超过保质期限的。 八、服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在所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卫生健康证》并每年接受年度体检。
2、乙方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
3、乙方必须与签约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其生产经营过程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5、交货方式为每日定时供货,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延迟送货的导致员工就餐时间延误的,乙方需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赔偿需求甲方相关损失。
6、乙方须应确保员工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快餐配送必须采用规定的冷藏、加热保温、高温灭菌等方式。配送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采用冷藏方式加工的快餐,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采用加热保温方式加工的盒饭,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7、乙方应当在当天供应全部食品品种的成品中随机抽取留样样品,并按规定的方式、数量 和时间保存。
8、快餐应当装入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一次性或不锈钢等其他符合工艺要求材质制成的餐具中。非一次性餐具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并采用湿热消毒。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员工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甲方不良影响的, 一次扣除当月餐费的30%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三次取消供货合同。
2、如供应方提供的午餐出现质量上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饭、菜中有虫子、菜太咸、菜量太少等)、数量出现差错、未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况,乙方需配合进行改善,如经甲方三次提出仍无改进的,甲方有权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3、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快餐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原因造成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立即停止供货方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方的赔偿预付款。
十、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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