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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0-08-23 来源:乌哈旅游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才能上岗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本规程从技术角度出发,对电工作业人员在不同作业场合提出相应要求,也可以作为企业管理的参考文件。 1 一般要求

1.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1.2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用电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施工现场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装设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的隔离开关。

1.3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供电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4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件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5 现场自备发电机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1.6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

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表

3-1-1-6 边线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4 6 8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1.7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1.8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或干砂灭火。

2 设备及内线安装

2.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2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2.3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2.4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2.5 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下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2.6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2.7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3 外线及电缆工程

3.1 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3.2 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 拉绳。

3.3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主能登杆。

3.4 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8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3.5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3.6 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3.7 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3.8 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4 电器调试

4.1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4.2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帮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4.3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老谋深算中型开关调试时,应将胡关的开关手

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4.4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4.5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4.6 电器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5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5.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5.2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 -1-5-2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表

电压(千伏) 距离(米) 6以下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 5.3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接地线。 5.4 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

合开关。

5.5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5.6 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5.7 施工作业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志所,应用防爆灯具。

5.8 照明开关、螺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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