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九龙商住楼项目汉威建设集团项目部
项目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文明等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强化各参建班组的思想建设,增强全员意识,做到保安全、重质量、促进度、抓现场文明施工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自觉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管理素质,提高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的整体管理水平,促使工程施工中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职工安全和健康,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特制定本项目管理处罚条例,请各班组遵照实施。
第一节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为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活动,日常抽检考核规定如下:
1、验收未进行即转下道工序者,罚款1000元。
2、未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施工,责令停/返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罚承包人1000~5000元。
3、未严格按照施工工序施工、偷工减料者处罚1000~5000元。
4、同一违规事件被发现第二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质量管理整改通知单》者,对承包人处罚1000~5000元;并还需无条件整改。
5、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未经教育盲目施工,按
每月教育1人处以组长50元罚款。
6、计量器具超期、不合格使用、焊接材料未烘干使用、焊接场所作业措施不当者,责令停工整顿,处罚责任单位1000~3000元。
7、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未持证上岗者,发现一次(例)处罚责任单位500元。另对该特种作业人员罚款100元。
8、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但未能通过,无正当原因未立即整改的,处以500~1000元。
9、隐蔽工程未经验收而擅自隐蔽者,处以承包人1000~2000元,并由其承担补充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
10、未采取措施对成品进行保护或措施不当而导致对已完工程造成破坏,处罚500~1000元。
11、承包人对防止质量通病无措施,或措施不得力,或工程存在工艺水平不高甚至明显的质量通病罚款500~1000元。
12、未按投标文件使用工程材料的,处罚承包人1000~5000元,并由承包人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无偿退场。
13、钢筋下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的每处处罚款100元,钢筋隐蔽检查出现遗漏及型号有误者,每处罚款200元。
14、商品砼进入施工现场需抽坍塌度,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退场,若发现私自加水改变
配合比者罚款500元/次。
15、砼浇筑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严重的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按每处处以100元罚款,并按监理、项目部等整改要求立即返工。
16、砼浇筑完成以后,需派专人加强养护,由于养护不到位造成质量缺陷,按每处500元。
17、炸模、胀模现象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500元,放样支模几何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的罚款50元,并重新放样。
18、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及木支撑要求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实施,验收不合格者立即整改,二次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00元/次。
第二节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一、 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帽带不扣牢者罚款20元。
2、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易滑、带钉鞋以及赤膊上班,穿着不符合安全要求者罚款10元。
3、违章作业,发现一次罚款30元,违章指挥发现一次罚款50元。非操作人员严禁随意玩弄一切机械及电气设备,违者罚款100元。
4、工中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填写好“三工”记录,每天无记录者罚款10元。
5、酒后上班者罚款20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
6、严禁在禁止吸烟的木工棚、仓库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次。
7、严禁攀登井架、塔吊、钢架管,违者罚款100元,基础工程施工时,下基坑应走专用通道,严禁跳跃、攀登。
8、严禁高处上下抛物,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9、施工机械(各类塔吊、施工电梯、卷扬机、焊割设备、提升架、钢筋设备、木工机械等)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定机定人,违者每人罚款50元。
10、空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违者罚款20元;搭设安全网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搭设,违者罚款20元,在此基础上安全网不合格的每10延长米增罚20元。
11、“四口”(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坑洞口)和临边(阳台边、楼层边)无有效防护设施的,发现一次处罚款50~100元。
12、脚手架、临时支撑、防护栅,不按规范或安全技术交底搭设,每处罚10元。
13、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挪动现场一切安全标志、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标示牌,安全措施及提升装置的保护措施,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4、各种机电设备和施工机具的防护设备,保护装置缺少、失灵、失修,每处罚50
元。
15、工地严禁打架、若发生不论情节均予罚款100元~500元并逐出施工现场;工地绝对要杜绝打群架,若发生不论情节均予打群架双方班组各罚款2000~5000元并追究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6、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钢管、铁件、模板,钢筋等料具,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17、严禁留宿非班组人员,若违反每一个罚款20元;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留宿的,必须上报项目部批准。严禁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若违反每次罚款20元。
18、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电源、严禁使用“三炉”、电热棒进行烧水煮饭,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并没收。
19、发生重伤事故,罚事故直接责任者2000元,扣安全抵押金10%,发生死亡事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行罚款50~100元,事故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
1、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设防雨棚,进出线应从箱底进出、有套管,分路成束;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离地大于0.6M。
2、配电箱无设备漏电保护器或失灵,箱内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金属外壳的接零或接地保护,不按JGJ46——2005规范要求进行处罚100元。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并标有明显的用电设备标志,违者罚50元。
4、用电闸刀及熔断器内配置的熔断线应与实际负荷匹配,用钢线、铝线或多股小号熔断丝代替熔断线者罚款100元。
5电源线的架设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架空线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机具、树上的,罚款100元。
三、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要求悬挂施工铭牌、铭牌不整洁、破损者,罚款10~50元。
2、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标准设置分隔措施,或无分隔设备,设施破损、不整洁、不连续的,罚款20~200元。
3、出入口道路应保持平整、畅通、安全,违者罚50~200元。
4、施工现场应有临时排水措施,不乱排水、无大面积积水、污水不冒溢外流,违者罚50~200元。
5、钢筋、末班、砂石料、砖头、水泥等施工材料应按施工现场布置位置堆码整齐并挂设好标示牌,随意乱堆放者罚款50~200元。
6、在地面掘挖,应了解地下管线布设情况,施工前与有关部门联系,签订有关协议,制定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违者罚100~200元。
7、生活区、施工现场实行卫生包干区制度,包干区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违者罚包干区负责人10~50元。
8、随地大小便,发现者每次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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