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斑调查及要求
图斑调查包括三方面内容,一就是图斑划分;二就是图斑地类认定;三就是确定属性。
实际调查中,由于对图斑的理解不完全一致,对图斑的划分结果也不一样。为保证调查成果的统一性,便于成果的使用、变更及管理,根据图斑的定义,统一图斑划分的基本标准与基本要求。
(一)图斑定义
单一地类地块,以及被行政界线、土地权属界线或线状地物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为图斑。
(二)图斑划分要求
(1)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末级地类划分图斑,其中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村庄用地、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外围闭合界线形成的地块为一图斑。
(2)图上宽度大于2mm的线状地物划分为图斑。
(3)行政区域界线、土地权属界线、单线线状地物、地类界线分割的地块形成图斑。
(4)梯田、坡耕地单独划分图斑。
当各种界线重合时,依行政区域界线、土地权属界线、地类界线的高低顺序,只表示高一
级界线。行政区域界线、土地权属界线作为符号使用时不视为图斑界线;作为非符号使用时视为图斑界线。
(三)城镇、村庄等圈斑划分
如前所述,农村土地调查比例尺较小,不能直接使用城乡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而将建设用地划分为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村庄用地、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及铁路、公路等用地。因此,图斑划分也依此进行。
1.城市图斑根据建设部门定义,以非农业与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称为城市,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具体讲,城市就是具有较大规模建筑、交通、绿化与公共设施等的非农业活动与非农业人口为主的聚居地,就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我国指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与市,包括市辖区。市就是经国家批准建制的行政地域,就是中央直辖市、省直辖市与地辖市的统称。根据对城市的定义,土地调查只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调查。城市建设用地,具体就是指城市市区,即城市建成区或附属于城市的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调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包括市辖区的建成区),一部分为附属于城市的其她建设用地。
(1)城市建成区图斑划分原则。城市建成区,指市政府所在地的基础设施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已经配套建成的地区,并具备城市功能(政治功能、交通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等),建筑连接基本成片并由市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区域。包括市辖区建成区。
城市建成区划定,目前还没有一个严格的划分标准。根据对城市的定义,按下列原则划分城市建成区用地范围,一就是以近期的遥感影像为依据,以市中心向外,建筑物基本连成一片的,其边缘界线为城市用地图斑;二就是可参照市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区域,其边缘界线为城市
用地图斑;三就是城市基础设施(指交通设施的公共交通、桥梁、停车场等;水资源与给排水设施的自来水、雨水污水排放与处理等;能源设施的煤气、热力、电力等、通信设施的邮政、通信等;环境设施的工业及民用垃圾运输与处理等;防灾设施的消防、救护、公共安全等)比较完备区域边缘界线为城市用地图斑。城市建成区内的农村居民点(城中村)视为城市建成区。
建成区内的耕地、园地等农用地,水域(江、河、湖泊)不视为城市建成区。
(2)其她城市建设用地图斑划分原则。其她城市建设用地,就是指与城市建成区不相连,且附属于城市的建设用地。如近郊区已基本具备城市功能,基础设施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已经配套建成的区域、卫星城、大学城、开发区、住宅社区、休闲度假场所、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的建设用地也视为城市建成区。其外围界线为城市用地图斑。
2.建制镇图斑镇就是经国家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镇就是建制镇的简称。我国的镇就是包括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不含县城关镇)与县以下的建制镇。建制镇就是城市的范畴。具体讲,城镇指规模小于城市、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为主有一定规模的居民点,既就是人们生活居住的地点,又就是从事生产与其她活动的场所。设有一级政府组织。
建制镇用地与城市用地类似,建制镇用地调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一部分为附属于建制镇的其她建制镇建设用地。
(1)建制镇建成区图斑划分原则。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外围界线为建制镇建成区图斑。不包括穿过建制镇的河流、公路、铁路及农用地用地。建制镇建成区内的农村居民点视为建制镇建成区。(2)其她建制镇建设用地图斑划分原则。其她建制镇建设用地,指与建制镇建成区不相连,且附属于建制镇的建设用地界线为建制镇用地图斑。如工业用地、住宅小区、
仓储用地等的建设用地。
3.村庄图斑城市与建制镇用地以外的乡、村非农建设用地。包括连片的农村居民点;附属于农村居民点且不与其相连的其她非农建设用地,如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建设用地范围界线为村庄用地图斑。
(1)农村居民点内外并所属的为其服务的学校、村办企业、供销社等用地
地视为村庄用地。
(2)农村居民点内的国有土地,如信用社等非农建设用地视为村庄用地。
(3)与农村居民点边缘相连的零星树木、晾晒场、猪圈、堆草用地等视为村庄用地。
(4)村庄用地范围内外的农业建设用地不视为村庄用地。
4.采矿用地图斑采矿用地就是指用于采矿(如露天煤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如露天煤矿剥离土堆放地)。不包括采矿的地下部分,及用于加工、办公、生活、交通等的建设用地。实际采矿用地(不就是
设计范围)范围界线为采矿用地图斑。
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图斑该地类图斑指城镇村庄用地以外,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等风景名胜区域的管理机构、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用地界线。该区域建设用地以外的地类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划分。
其她建设用地图斑指上述建设用地以外的铁路、公路等的建设用地。铁路、公路等建设用地图斑划分方法与要求见线状地物认定标准。
(四)图斑最小上图面积标准
图斑最小上图面积: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为图上4.0mm2,耕地、园地为6.0mm2,林地、草地等其她地类为15.0mm2。
(五)图斑编码注记与要求
为了读图、用图的方便,对数据库输出的土地利用图,以村或村民小组(宗地)为单位,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对每一个图斑都要标注一个不重复的编码。图斑属性一般包括图斑的坐落、权属单位、权属性质、地类编号、顺序编号、图斑面积等。当图斑为耕地时,还包括基本农田、耕地坡度分级、梯田、坡耕地、田坎系数等。编码采用ab/cd形式,a-图斑顺序编号(不能重复);b-图斑为基本农田时注J、否则为空;r图斑地类编号(二级分类);d-耕地坡度分级代号(用Ⅰ、Ⅱ、Ⅲ、Ⅳ、Ⅴ代表5个坡度级)。当图斑较小时,编码用引线引出,标注在图斑外。
(六)耕地调绘
耕地中北方大于等于2m、南方大于等于1m的地坎(含耕地中田埂、地埂)称为田坎。耕地坡度(地面坡度)大于2°时,可测算耕地田坎系数,用田坎系数扣除田坎面积;对耕地坡度(地面坡度)小于等于2°的耕地中的田坎,须外业实地逐条调绘在调查底图上,内业面积量算时逐条扣除。此外,对耕地,不但
要将耕地的位置、范围、权属性质等调绘在调查底图上,还要将耕地划分为梯田与坡耕
地两种类型。由于梯田、坡耕地中的田坎数量、表现形式、规律等差异很大。因此,采用田坎系数扣除田坎面积时,需要对梯田、坡耕地分别测算田坎系数与扣除,以保证测算田坎系数与扣除田坎面积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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