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调研报告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市、县政法委《关于组织开展群众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我局通过开展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所进行的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以及下一步如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深入调研,取得了一手基础调研材料,综合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些经验做法
(一)积极开展贴近民情的创先争优活动。我局从2010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总抓手,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扎实工作,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2010年突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多作贡献;2011年突出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2012年突出加强基层组织,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同时,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基层单位和身边群众创先争优,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行动。
(二)在干部的培养使用过程中加强群众工作意识。我局新上任的科级干部都要住村,亲近群众,了解群众表达的意愿和诉求,搭建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工作平台。
(三)开展党代表接访活动,密切党群关系。我局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把开展党代表接访活动作为落实以人为本、密切党群关系、解决民生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不断总结经验,致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针对民生领域的问题切实为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我们还建立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把接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
实践证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践行党的宗旨、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法宝。只有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惠及人民,党在新时期的群众路线才能得到真正落实,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当前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面临的问题
新时期新形势,社会群体多元化和利益诉求多样化对我们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群众利益协调难度加大。面对不同群体的利益矛盾,在当前司法环境还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是摆在党委面前的一道难题。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保整治、企业转制、农村改革等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不时发生,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
(二)统一群众认识难度加大。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环境下,随着社会利益多元化和群众民主意识增强,统一群众认识、集中群众意见难度加大,一些政策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因社会认识不尽一致而难以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调动群众积极性难度加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协调更为复杂,容易出现一些建设发展项目或政策不为一些群众理解和接受,甚至会出现一些阻力,使体现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目标实现遇到一些障碍。一些地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特权主义以及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一些腐败现象,也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损害,导致党群关系、政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日益紧张,导致群众对政府信任感的逐步缺失,从而导致支持党和政府工作的积极性缺失。
(四)群众寻求申诉渠道欠妥。一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受当前司法环境不完善的负面影响,部分群众反映涉法涉诉问题时不是寻求司法调解和法律手段解决,而是重重上访或将矛头指向政府,有事没事找领导,有理无理找政府,跨级不对口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五)基层干部疲于应付上级而缺少深入群众。基层党组织虽然直接面向广大群众,但其日常承接了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大量事务性工作,很多时间都忙于应付上级各种会议、检查,可支配的财力、时间、力量十分有限,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工作的正常开展,解决群众问题的时效性差,甚至导致群众不认识干部、干部不了解群众问题的产生。
(六)对弱势群众的扶持缺少长效机制。一些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活动,还停留在资金扶贫和节日慰问的状态,缺乏长效机制,不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所采取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办法只是“意思意思”。
(七)个别党员干部群众观念差。一些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以为自己“当官”就得高高在上,对办事群众采取刁难的态度,有的认为自己只需对上级负责即可,不愿意也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特别是村级干部上位后,往往因个人的利益问题,忽视民主,搞变相选举,拉帮结派思想严重。
(八)年轻干部对民情缺少了解。当前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年轻干部的比例较大,与群众接触不多,缺乏沟通和理解,群众工作能力欠缺,经验不足。
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基本思路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和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倡导习总书记提出的八项规定,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尊重群众民主精神,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创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局面。
(二)基本思路。一是全面加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思想教育,牢固树立“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的观念,正确掌握和运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的一系列科学方法。二是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各项制度,把“广大群众公认”作为重要原则,把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作为民意测验、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三是大力加强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方式方法研究,认真总结和宣传各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四是健全民主集中制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方针制定和重大事项决策,保证党委政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建立在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选择的基础之上。五是大力加强共同理想教育,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群众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三)如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建议
1、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要建立和完善的决策联动工作机制。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的出台实施,都要通过机制,使决策得到充分酝酿,建立在科学论证、群众认同、社会支持、上下一心的基础之上。
2、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和完善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权益,要坚持依法依规予以保障,通过简化权益保障的程序,减少权益保障的成本,保证人民意愿得到有效表达,合理意见得到切实采纳,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3、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把维护社会公平、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作为执政为民的基础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快捷有效的“情况反映—协调解决—事后反馈”的工作机制。
4、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水平。要调集各所队室的负责人,建设一支关注民意、体贴民情、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的基层工作队伍,对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各基层派出所互相联系支持解决。要强化民警的群众意识,通过制定制度,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作为各级民警尤其是基层民警履行职责的规范要求。要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作为考核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5、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要走好群众路线,首先要做好公安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其次要建立方便、畅通的反映各种行业不正之风的投诉处理反馈平台,把“机关作风整治” 活动继续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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