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规定,并常规地传达到全体卫生人员。
2、对全体卫生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有关规定。
3、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其处理方法告诉所有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听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人工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清楚和准确地填写每位就诊孕妇的姓名、家庭住址及通讯地址。
2、详细询问病史、月经史及孕产史,准确推算预产期。 3、认真测血压、体重,并做好记录。
4、仔细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心、肺、乳房、腹型、宫底高度、胎位、胎心音和骨盆检查等,并做好记录。
5、发现异常者及时给予处理。
6、按规定介绍孕妇及其有关家属到宣教室接受三次孕产期保健,围产保健,母乳喂养及产后保健等教育。
7、教会孕妇及家属如何做自我监护。
8、热情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并告诉孕妇作好母乳喂养的各项准备。
9、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并作好产后节育指导。 10、热情接待每位孕妇,并解答孕妇提出的有关问题。 11、预约下次复诊时间,到预产期者来院分娩。
宣教工作制度
1、宣教工作由责任护士负责管理,护士长参加,其他护士协助。
2、定期向广大妇幼群众及孕妇传播孕妇卫生、围产保健与母乳喂养知识。
3、有固定宣教室,宣教室内设电视机、VCD、光碟、墙上画。
4、每周五进行宣教上课,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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