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可撤销合同的原因。(8分) 2.简述提存的原因。(9分)
3.简述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征。(8分) 1.答题要点:
可撤销合同的原因有:
(1)一方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2分) (2)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2分) (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分) (4)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2分) 2.答题要点: 提存的原因有: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分) (2)债权人下落不明。(2分)
(3)债权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未确定继承人或监护人的。(2分) (4)其他债务人无法确定债权人的情形。(2分)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分) 3.答题要点:
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2分) (2)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2分) (3)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2分) (4)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2分)
六、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试述表见代理。 1.答题要点: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2分) 表见代理的特征有:
(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1分) (2)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1分)
(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1分)
(4)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1分)
表见代理的意义: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1分)
表见代理发生之情况:(1)代理权自始不存在时;(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时;(3)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代理行为;(4)被代理人知道其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做否认表示。(2分) 表见代理之后果:被代理人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1分)
2.试比较代位权与撤销权。 答题要点: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
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2分)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2分)
通过上述概念的比较,可看出以下几点: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相同点有:均为债的保全措施。(1分)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不同点有: (1)行使的条件不同。前者债务人所为的是消极行为,后者债务人所为的是积极行为。 (1分)
(2)前者债权人的债权须已到期,后者债权人的债权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即可。(1分) (3)后者除了债务人的行为等客观要件外,若该行为是有偿行为,则尚须满足债务人及受益人为恶意的主观要件。(1分)
(4)撤销权的行使有除斥期间。(1分)
(5)后果不同。前者使得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并归于债务人,后者使得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归于无效 五、简答题(共25分)
1.简述合同条款的种类。(9分) 2.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类型?(8分) 3.简述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8分) 1.答题要点:
合同条款的种类有:
(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1分)主要包括:第一,当亭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第二,标的;第三,质量和数量;第四,价款或酬金;第五,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第六,违约责任;第七,解决争议的方法。(3分) (2)合同的主要条款(1分) (3)合同的昔通条款(1分)
主要有:第一,偶尔条款;(1分)第二,通常条款;(1分)第三,特意待定条款。(1分) 2.答题要点: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2分) (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2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2分) 3.答题要点:
承揽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承揽合同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2分)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2分) (3)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2分)
(4)承揽合同的履行需双方的协作。(2分)
六、论述尾(每小题10分,共20分) 1.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2.试从代位权的涵义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1.答题要点:
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2分)合同法以债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整对象,其深层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产流转关系。(2分)合同法调整的是财产关系中的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映的是平等主体间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具体体现着财产从一个民事主体到达另一个主体的合法移转过程。(2分)合同法作为调整债权关系的法律规范,规定和反映的是社会财产或其他劳动成果从生产领域移转到交换领域,并经过交换领域进人消费领域,其内容主要表现为转移已占有的财产,转换的目的或是实现对财产的占有,或是创造一个新的占有。(2分)因此,合同是当事人处分财产或获得财产的重要法律手段,充分反映着流通领域内的财产运动状态。(1分)合同法则通过确认和保障合同当事人正当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而对这种财产流转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1分) 2.答题要点: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3分)
由上所述,可看出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4)债务人已经履行迟延。 (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适用条件每答出1个要点给1分,5个要点回答准确并加以论述的给7分,否则扣3分)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1.简述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 2.简述违约责任的内容。
3.简述赠与合同法定撤销的概念和受赠人有哪些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答题要点:
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2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双务合同的互负债务,在履行期上往往不一致。设计法律制度时必须考虑到如何保护先为给付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分)不按抗辩权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方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3分)
2.答题要点:
合同法规定须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让违约方承担下列之一或承担全部以下三种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令相对人不能实现合同预期利益,相对人如果发现违约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条件,并且继续履约对自己有利时,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以恢复自己合同的权利。(3分)
(2)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指在已经出现质量违约的情况时,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合同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导致的损失,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恢复合同的全面履行创造条件,为对方实现合同权利而完成必要的工作。(2分)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2分)
3.答题要点: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对赠与合同予以撤销。(2分)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2分)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2分)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1分)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答题要点:
(1)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出区分。(1分)
我国合同法第15条明文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1分)
(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做出区分。(1分)
人们也可以根据当事人所表达出来的意思是否表明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确定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究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1分)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确定。(1分)
要约的内容中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才能使承诺人做出承诺而使合同成立。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当事人提出要约,因此,它不必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1分)
(4)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方式进行区分。(1分)
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再如当事人之间因多次从事某种物品的买卖,始终未改变其买卖货物的品种价格,那么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一方仅向对方提出买卖的数量,也可以成为要约。(1分)
(5)其他因素(1分)
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可考虑其他的情况,如合同的性质是否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重相对人的身份、信用、资历、品行等情况;还有,合同的订立是否需要双方实际接触;以及一方发出的提议是否能使相对人产生要约的信赖等等。(1分)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8分)
1.简述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2.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3.简述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主要内容。 4.简述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答题要点:
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分)
(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2分)
(3)当事人应依法或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3分) 2.答题要点: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分)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2分)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3分) 3.答题要点: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 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2分)
因此,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2分) (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2分) 4.答题要点: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 (2)融资租赁合同的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2分) (3)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2分) (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1分)
六、论述题(12分)
试从法律责任竟合的概念分析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 答题要点: 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分)《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2分)这里说的其他法律包括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这条规定可以使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更充分的保护。(2分)
综上所述,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有:因为不同的法律所维护的社会秩序及追求目标不同,所以不同的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很可能是不一致的,例如行为人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时,当事人就面临适用哪个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问题。(2分)传统的合同法确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对违约人同时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缺乏管辖的依据,于是只得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不能追究其更为严重的其他法律责任。(2分)现行合同法规定了法律责任竞合制度,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同时又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受损害方可选择适用合同法或其他法律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以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8分) 1.简述构成欺诈须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2.简述法定抵销的要件。 3.简述法律管辖竞合的含义。 4.简述委托合同的特征。 1.答题要点:
构成欺诈须具备的要件有:
(1)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2分) (2)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1分)
(3)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即这种错误与欺诈之间有因果关系。(2分)
(4)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2分) 2.答题要点:
法定抵销的要件有: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和互享债权。(2分) (2)主动债权须已到清偿期。(1分) (3)双方债的标的的种类相同。(2分)
(4)债务根据其性质和法律的规定可以抵销。(2分) 3.答题要点:
法律管辖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凡出现有其他特别法规范可以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时,《合同法》暂居幕后,让其他的法律法规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法律法规调整乏力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或其基本原则。
4.答题要点:
委托合同的特征有:
(1)委托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务。(1分)
(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1分)
(3)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1分) (4)委托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1分) (5)委托事项的范围由委托人确定。(1分)
(6)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2分)
六、论述题(12分)
试述违约责任的构成。 答题要点:
违约责任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条件构成: 1.主体条件(1分)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了有效合同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所以凡是违约责任必然是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导致的法律后果。(1分)违约责任的主体应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是有权独立主张自己利益和独立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主体,主体资格是主体进行各种法律行为的前提条件,如果主体资格不合格的或有缺陷的,就不能构成有效的合同,当事人也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2分)
2.违约行为(1分)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就是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必然使对方的权利得不到实现。(1分)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履行合同。(1分)包括两种情况:
(1)作为的违约,是指义务人应当以自己的主动行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不作为的违约,是指少数合同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以自己某些不作为的承诺作为合同成立必要的基础。(1分)
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观条件(1分)
在让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时,构成继续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并不需要主观上有过错。而是看违约方有无履约能力,若有,则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时,必须履行合同义务。(2分)
五、筒答题(每小题7分,共28分1 1.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 2.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
3.简述在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中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4.简述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 1。答题要点: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有: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1分)
(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2分) (3)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2分) (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错.(2分) 2. 答题要点; .、
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须注意的条件有:
(1)必须确定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诙行为须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加以制止的.{2
分)
(2)要有损害事实存在。(1分) (3)当事人有主观上的过错.(2分)
(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2分) 3.答题要点:
在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1)土地所有权‘(1分)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分)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2分)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1分)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督的财产;“分)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1分) 4.答题要点:
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有:
(1)技术咨询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服务活动‘(2分) (2)技术咨询的范围特定,(1分)
(3)技术咨询合同履行结果对委托人所起作用具有不确定性;(2分) (4)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2分)
六、论述题(12分)
试 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 答题要点,
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条款的法律调整,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以其实现合同的公平与正义。
1立法控制(1分) 所谓立法控制,是指在法律中事先明确规定清楚,某些条款必须作为某类合同的条款,或者某些条款不能作为某类合同的条款,当事人不得改变.(2分)我国合同法第38条明文规
定:“标准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的情形,或者免除提供标准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文务、拌除对方当事入主要权利的,该条敦无效.”(1分)
2.司法措施(1分) 所谓司法措施,是指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法院认定某一具体合同条款是否由当事人合
意才纳入合同的.实际上是授权由法院来解释合同条款,有歧义时则作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
我国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同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1分)
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96一方当事人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一规定体现了格式条款中的保护弱者利益原则.(]分)
3.行政措施(1分) 所谓行政措施,是指通过要求某些格式合同条款应事先经过行政机关审核,方能投入使用的办法,来清除不合法的格式条款的适用;或者由行政机关制定合同范本,以供当事人采用。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1.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2.简述提存的适用条件。
3.简述房屋租贷合同的法律特征。 1.答题要点:
(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分)
(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1分)定式合同的条款,一般由一方当事人事先确定,实践中多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制订并提出。(1分)
(3)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1分)
(4)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1分) (5)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1分) 2.答题要点:
提存的条件又称提存的原因。《合同法》101条规定了提存的原因: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对于债务人的给付,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受领时,债务人可将给付的标的物提存。(2分)
(2)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下落不明而导致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困难,故应肯定债务人以提存方式消灭债权。(2分)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或者其他债务人无法确定债权人的情形。此时欠缺债务受领人,故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来消灭债务。(2分)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分) 3.答题要点:
(1)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2分)
(2)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2分) (3)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法特定物。(1分) (4)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1分) (5)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而形式。(1分)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答题要点:
(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立法者在合同法具体规范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立法的定位,据此设计合同的具体规范,并将立法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则具体化为法律条文,形成了基本原则条款。(2分)
(2)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者制定合同法所采纳的价值标准的反映,是合同法各种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具体条款都是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2分)
(3)为合同法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1分)合同法的规范都是指导当事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构成了当事人的行为模式。
(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1分)无论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适用合同法,还是当事人遵守合同法,合同法基本原则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1分)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1.简述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应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2.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 3.简述买卖合同的内容。 1.答题要点:
(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2分)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即是否发生只具有可能性,不具有必然性。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2分)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由选定的事实,法律直接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当然具有的限制,不属于合同的条件。(2分)
(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1分) 2.答题要点:
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须注意的条件有:
(1)必须确定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该行为须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加以制止的。(2分)
(2)要有损害事实存在。(1分) (3)当事人有主观上的过错。(2分)
(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2分) 3.答题要点:
买卖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有应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法律管辖竞合的依据的内容。 答题要点:
(1)特别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关系。(1分)合同本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化和具体化的协议,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都反映着一定的财产利益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目前最完善、最系统的合同法,凡是有关合同订立、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范围及确定等具体的合同法律制度均由《合同法》管辖和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认定。(2,分)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一些合同法律关系生产的背景及涉及的领域比较特殊,不宜用本《合同法》调整,而是由专门的法律与以调整,《合同法》属于普通法,而其他参与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具体部门法和有关的行政法规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合同法》第123条规定:“其它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只有当特别合同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当合同法总则没有规定的则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2分)
(2)合同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1分)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而合同的权利义务的重点内容在于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如何强制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义务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没有约定则不构成合同义务。(2分)如果违约方的行为不但造成对方合同权利的损失,而且造成对方的人身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失,这些损失就不是合同损失,而是一种侵权导致的损失,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弥补受损害方的损失。在此情况下《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2分)
26。简述我国《合同法》规定哪些合同债权不能转让。 27。简述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 26.答题要点:
(1)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基于人身性质的债权;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以特定的人为基础的债权等不得让与。(3分)
(2)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依据债权的性质,虽然不在禁止之列,但其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为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一般不得转让,当然此种约定应以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为前提。(3分)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当然不能转让。(2分) 27.答题要点:
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有;
(1)技术咨询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服务活动:(2分) (2)技术咨询的范围特定,(2分)
(3)技术咨询合同履行结果对委托人所起作用具有不确定性;(2分) (4)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2分)
五、论述题
28.试从法律责任竞合的概念分析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 答题要点: 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分)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
任。”(2分)这里说的其他法律包括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这条规定可以使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更充分的保护。(2分)
综上所述,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有:因为不同的法律所维护的社会秩序及追求目标不同,所以不同的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很可能是不一致的。(2分)传统的合同法确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对违约人同时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缺乏管辖的依据,于是只得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不能追究其更为严重的其他法律责任。(2分)现行合同法规定了法律责任竞合制度,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同时又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受损害方可选择适用合同法或其他法律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以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分)
四、筒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1.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 2.简述委托合同的特征。 1.答题要点;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有: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2分)
(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2分) (3)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2分) (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错,(2分) 2.答题要点:
委托合同的特征有:
(1)委托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务。(1分)
(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2分)
(3)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1分) (4)委托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1分) (5)委托事项的范围由委托人确定。(1分)
(6)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2分)
五、论述题(14分)
试述全面履行原则的概念、意义及具体内容。 答题要点:
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而订立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都反映了当事人所追求的目的和实际承受能力。因此,债务人只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合同目的才能得以实现,债权人的利益需求也才能得到满足。全面履行原则,是合同本质要求的集中体现。
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表现为: . 1.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1分) 2.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1分) 3. 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1分)
4.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1分) 5.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1分) 6.技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1分) 7.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1分)
四、简答题(每小题S分,共16分)
1.简述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 2.简述保管合同的特征。 1.答题要点:
(1)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的主要内容有: ①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讣于受让人。(2分) ②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告知的义务。(1分)
③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义务。(1分) (2)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外效力主要内容有: ①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1分)
②债务人对原合同权利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1分) ③债务人可以主张以其合同权利与让与的合同权利相抵销。(2分) 2.答题要点: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
(1)保管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意味着在我国原则: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2)保管合同的标的物为日常生活用品。(1分)保管合同的标的物是寄存人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1分)
(3)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特定的保管行为。保骨合同的保管人的义务是依约对保管物提供保管行为,即将保管物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妥善、安全地对保管物进行保管,并于寄存人解除保管合同或者期限届满时返还保管物于寄存人。(1分)
(4)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五、论述题(14分) 试述合同法的作用。 答题要点:
合同法的具体作用主要表现在:
1.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合同到终上合同的伞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沾权益是合同法的重要任务之一。合同法通过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以及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其中,维护交易安全是合同法的重要任务。合同法是规范交易关系的基本法律,它所确定的是基本的交易规则,交易的安全主要是通过合同法进行维护的。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也是合同法的重要功能。通过合同法对合同自由予以限制,以保护经济上处于弱者的个人和中小企业的利益,从而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致。
3.合同是联结生产,流通、消费的纽带,是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法律形式,是维护商业信用的法律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履行合同,可以保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正常运行,实现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预期目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1.简述提存的适用条件。
2.简述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答题要点:
提存的条件又称提存的原因。《合同法》101条规定了提存的原因: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对于债务人的给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受领时,债务人可将给付的标的物提存。(2分)
(2)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下落不明而导致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困难,故应肯定债务人以提存方式消灭债权。(2分)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或者其他债务人无法确定债权人的情形。此时欠缺债务受领人,故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来消灭债务。(2分)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分) 2.答题要点:
(1)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2分) (2)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3)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2分)
(4)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1分) (5)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1分)
五、论述题(14分)
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答题要点:
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分)立法者在合同法具体规范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立法的定位,据此设计合同的具体规范,并将立法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则具体化为法律条文,形成了基本原则条款。(2分)
2.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2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者制定合同法所采纳的价值标准的反映,是合同法各种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具体条款都是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2分)
3.为合同法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合同法的规范都是指导当事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构成了当事人的行为模式。
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2分)无论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适用合同法,还是当事人遵守合同法,合同法基本原则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1分)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26.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 27.简述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 26.答题要点:
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须注意的条件有:
(1)必须确定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该行为须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加以制止的。
(2)要有损害事实存在。(2分)
(3)当事人有主观上的过错。(2分)
(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2分) 27.答题要点:
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有:
(1)技术咨询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服务活动;(2分) (2)技术咨询的范围特定;(2分) .
(3)技术咨询合同履行结果对委托人所起作用具有不确定性;(2分) (4)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2分)
五、论述题(14分)
28.试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 答题要点:
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条款的法律调整,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以其实现合同的公平与正义。
(1)立法控制(1分) 所谓立法控制,是指在法律中事先明确规定清楚,某些条款必须作为某类合同的条款,或者某些条款不能作为某类合同的条款,当事人不得改变。我国合同法第38条明文规定:“标准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的情形,或者免除提供标准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司法措施(1分) 所谓司法措施,是指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法院认定某一具体合同条款是否由当事人合意才纳入合同的。实际上是授权由法院来解释合同条款,有歧义时则作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
我国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1分)
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一规定体现了格式条款中的保护弱者利益原则。(1分)
(3)行政措施(1分) 所谓行政措施,是指通过要求某些格式合同条款应事先经过行政机关审核,方能投入使用的办法,来消除不合法的格式条款的适用;或者由行政机关制定合同范本,以供当事人采用。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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