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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通知

2022-02-16 来源:乌哈旅游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发布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七号预警的通知》和学校《关于20xx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务必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检查。对存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短期内整改不了的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等物品的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和人员集中场所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大家的遵纪守法和防范意识以及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各单位务必在放假前将值班安排及联系电话、留校学生情况报保卫处治安科。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

  1、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全面安排。要将贵重仪器设备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明确工作责任。

  2、各学院及有临时务工人员的单位,要做好留校学生及本部门务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

  3、对假期举办培训班、会议的单位,由主管负责人对人员进行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教育,确保其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4、后勤处要依据《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卫生,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物、饮品、餐具、灶具和食堂环境符合卫生标准,杜绝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燃气设备经常进行检查清理,保证正常使用,防止中毒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1、教育师生员工要遵纪守法,树立敢于同违法犯罪和一切邪教组织做斗争的思想。

  2、深入开展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教育。

  3、放假期间,办公室、学生宿舍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及其它贵重物品,有密级的文件要妥善保管。

  4、对离、返校学生要进行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假期避免交通事故和打架、斗殴等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发生。同时教育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骗、被侵害。

  5、外出参观旅游、探亲访友的师生员工特别是自驾车出行的师生一定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同时还要注意饮食卫生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6、春节期间购买鞭炮时,一定要到政府指定的商店购买烟花爆竹,不要买私人自制加工的,更不要在办公场所存放,以免发生危险。在燃放时一定要在指定的地方燃放,注意不要受伤和引发火灾。

  四、排查安全隐患

  假期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自查工作,仔细查找、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学校将于近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寒假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和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2、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安排人员值班,是否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重点部位是否明确责任人。

  3、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盗措施、消防设施以及留住学生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齐备、有效。

  4、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开展自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做好假期值班、巡逻工作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加强值班,各楼宇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遇有情况及时报保卫处;保卫处将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加大夜间巡逻的密度和力度,希望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报警求助电话:

  报警电话:110

  保卫处

  20xx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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