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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通知

2022-01-01 来源:乌哈旅游

  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通知,据气象部门预报,10日傍晚至12日,我州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山区局地有超过50毫米大暴雨,同时伴有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园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安监、气象、水利、住建、质监、煤炭、旅游、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横向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汛情、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

  各县市(园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防汛、防地质灾害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治理各类隐患。要加强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监测监控。对损坏的公路、桥梁、隧道、边坡要设置警示牌,并及时治理,严禁车辆在存有严重隐患的道路、桥梁通行。加强病险水库、堤坝险情的监控、治理,确保水利设施、水库的安全。旅游景点、景区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预案,景区以及进入景区的'道路存在山洪、泥石流等重大隐患的,要停止经营,确保游客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击设施的检测维护和生产线的监控,油气长输管线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的,要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确保安全运行。矿山企业重点加强对地面防水、井下水患的监控,认真落实防排水、探放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尾矿库企业要加强现场巡检和监控,确保尾矿库排水构筑物无损坏、无淤堵,排水能力满足防洪要求,防止发生溃坝、垮坝事故的发生。电力、建筑、高空作业、野外施工等行业企业要做好防山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和防雷击等工作。

  各县市(园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做好满足抢险救灾必须的各种设备、物资和队伍等应急准备工作。要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迅速组织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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