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具体如下:
1.乙方按甲方的教学要求进行授课,保证教学质量和续班率,并按照我校
2.在学校招生期间和乙方课时量不够的情况下做好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教研、咨询、培训、宣传、值班等)。
二.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和教学支持。乙方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一些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并具有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的精神.
三.乙方享有的薪金待遇标准为:实习期基本月薪 元, 每月基本授课工作量为 学时,超出课时学校将按专职教师课时补贴标准予以补贴。转正后基本月薪 元,每月基本授课工作量为 学时,超出课时学校将按专职教师课时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四.甲方在乙方所代班级出现重大问题时(家长学生意见较大)或不服从甲方领导;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
五.本合同期间,甲方将从乙方每月工资中扣除10%的金额作为其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累计扣满20xx元后,不再扣除。在乙方履行合同期满后,甲方将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辞职,须提前两个月写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签字同意并妥善交接工作后,方可离职,由于违约给学校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甲方仍要对乙方每班处以0—500元罚款,罚款从工资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规定正常交接工作,中途擅自终止工作,视其为违约,甲方将给予乙方3000元的违约金处罚,其中一部分违约金将从工资、教材押金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本合同期间,不允许乙方在外兼职或在外开办同甲方类似的培训学校。违反此条规定者,甲方有权解聘乙方,并处以乙方500—1000元罚款。
七.本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九.本合同期间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仲裁解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其中前三个月为实习期。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 (盖章) 乙方: 签字 (盖章)
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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