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县 街 小区 栋 室,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的 平方米的回迁楼房(包括附属设备),出售给乙方。维修基金甲方已缴纳。
二、经双方约定房屋总款共计人民币:方扣押甲方五千元,作为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保证金,但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6%的利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一次连本带息支付给甲方。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及在开发商、物业所交款项的收据付给乙方。同时双方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必须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为交易本人,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或产权亲属关系。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甲方协助乙方找开发商解决,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变更时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
八、合同生效后,房屋升值与甲方无关。室内外设施归乙方所有,因管理纰漏使用不当,造成自身和他人伤害,第三者物品损坏,乙方负责。
九、甲方在房屋出售给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如若违约本约定应赔偿房款总价外还应赔付房款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电 话:
身份证号: 电 话: 年 月 乙方(签字)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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