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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2022-02-01 来源:乌哈旅游
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在学校劳动实践活动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包括农业实践、校园环境整治、社区服务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劳动实践活动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做到事故预防,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浪费。

第二条 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工作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全员负责。

第三条 学校劳动实践活动需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操作安全规程。

第四条 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属于全员责任制,全校师生要

形成安全意识,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五条 学校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第二章 学校劳动实践安全责任

第六条 学校劳动实践安全责任由校领导担任最高负责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高效安全地完成劳动实践任务。

第七条 各院系部门要制定劳动实践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宣传和培训,推动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 教师和指导员要履行监护责任,在劳动实践活动中积极引导学生,确保学生安全操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九条 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严禁擅自操作、违章劳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 学校劳动实践安全措施

第十条 学校劳动实践活动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 学校组织劳动实践活动时,必须评估活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学校要确保劳动实践场所的安全环境,加强场地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学校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和维护劳动工具和设备,严禁私自拆卸和更改。

第十四条 学校要建立劳动实践活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 学校劳动实践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学校要定期开展劳动实践安全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

第十六条 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记录每个学生接受

的安全培训内容和成绩,从而对学生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改进。

第五章 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监管

第十八条 学校应建立劳动实践安全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 特殊劳动实践活动,应由专业机构或者有相应资质的教师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学生安全。

第二十条 学校要定期对劳动实践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学生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 学校劳动实践安全奖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劳动实践安全奖励机制,对在劳动实践中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违反劳动实践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的个人

或集体,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因违反劳动实践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而造成事故的个人或集体,应依法进行追责,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制度由校领导负责解释,

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十六条 本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本校所有的劳动实践活动。

第二十七条 本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以校方通知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校方所有。

总结:

本学校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生在劳动实践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了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安全培训、安全监管和安全奖惩等方面的规定。全校师生要共同落实这一制度,形成安全意识,按照规定进行劳动实践活动,共同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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