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造车间机器安全操作规程 版号:
1. 上岗操作人员服饰符合安全操作规定(如:不穿松散衣服,不吊领带;不戴戒指;不梳松
散的头发和辫子;不穿裙子、高跟鞋或拖鞋);
2. 严禁不停机从罗拉中拉荡头,生产中如有多头丝或荡头,不得踩在凳子上由下往上从罗
拉中穿过,应从机台上面由上往下穿; 3. 各运转部位在运转时严禁触摸;
4. 吊换经轴时严禁人员在经轴下停留或行走; 5. 清洗,修理,换丝,紧布面时,应锁上电源;
6. 开关启动前注意他人安全(最好先点车再开快车); 7. 缺失防绝圈装置应立即修复之正常,才能正常开机;
8. 下布时注意卷布棒碰坏邻机的卷布机线头及自身或他人安全; 9. 机器检修时,不要离开本机,并向机修工说明情况; 10. 卷布架下面禁止存放多余杂物; 11. 卷布架电动机一边不能放任何杂物;
12. 用扳手卸下接钩时应特别注意打滑和后仰; 13. 需要临时使用电源插头,应注意用电安全; 14. 修理机械故障,须切断电源; 15. 各种防护装置不能擅自拆除;
16. 换齿轮时,应同挡车工说明不能开机或锁上电源;
17. 正确使用防护品,如装经轴不能直接用手去扶,应用完好的三角带(装经轴时严禁用盘
头撞击经轴);
18. 如遇停电是公司发出的电,因电压不足禁止擅自开机; 19. 吊丝应严格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吊车超载使用和斜掉,保险夹不能随便拆除; 操作时严禁在重物下站人或行走;
经常检查吊钩,链环,手电门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吊车工作时出现声音异常,控制不灵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用,待修复后才正常使用; 电动葫芦链条不能扭曲和打结;
吊车操作时应认真负责不准同他人说话(因电动葫芦无自停装置); 上限位开关不能当做停车开关使用;
经常注意钢丝绳是否完好,钢丝轧头螺丝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应紧固后,才能使用; 行车横行时注意两边有无阻碍物,操作结束后关闭手电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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