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更好地控制管道工程建设投资,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管辖的固定资产投资、大项目修理投资有关的造价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规划计划处
4.1.1 是公司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4.1.2 负责工程项目估算、概(预)算审批; 4.1.3 负责工程项目结算审批;
4.1.4 负责工程招标项目标底(拦标价)审查审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审查和商务评标方法、评分标准制定; 4.1.5 负责公司工程计价依据管理; 4.1.6 负责造价人员的资质管理;
4.1.7 负责新建管道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 4.2 生产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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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输油气站内及阀室设备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审批。 4.3 管道处
负责输油气站外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审批。
4.4 质量安全环保处
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QHSE相关内容等方面的评价、审查、论证等管理工作。 4.5 项目所在单位
4.5.1 负责组织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初审)和上报;
4.5.2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大修理投资项目的概(预)算初审和上报; 4.5.3 负责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初审和上报;
4.5.4 负责项目招标文件及标底(拦标价)编制和上报。 5 管理内容
5.1 投资估算审查审批
规划计划处工程管理岗负责编制、提交项目投资估算,报规划计划处造价管理岗组织审查。投资估算审查审批的权限及要求具体执行《工程项目估算、概(预)算、结算及标底(拦标价)审查审批规定》5.2条款要求。 5.2 概(预)算编制、审查
5.2.1 项目所在单位按照规划计划处下达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所列项目,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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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或自行编制方案;
5.2.2 根据项目性质,分别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批。项目所在单位根据公司相关部门批复的内容编制概(预)算。
5.2.3 项目所在单位将项目的概(预)算资料上报规划计划处。
5.2.4 规划计划处造价管理岗对投资限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概(预)算初审,出具审查意见;对大修理投资项目和投资限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提交给公司相关部门。
5.2.5 工程项目概(预)算审查执行《工程项目估、概(预)、结算及标底(拦标价)审查审批规定》5.3条款要求。 5.3 工程项目标底(拦标价)审批
5.3.1 项目所在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规划计划处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进行审核,项目招标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批复。 5.3.2 规划计划处概预算审查岗审查标底(拦标价),出具标底审定函,并将标底审定函下发项目所在单位。
5.3.3 标底审批执行《工程项目估、概(预)、结算及标底(拦标价)审查审批规定》5.5条款要求。 5.4 工程结算审批
5.4.1 项目所在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提交竣工报告的同时递交工程结算资料,经项目所在单位初审后上报规划计划处。
5.4.2 工程项目上报结算金额超计划投资,所属单位报规划计划处批准后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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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算手续。
5.4.3 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审查工程结算,向项目所在单位下达《工程项目结算单》,并抄送公司相关部门。
5.4.4 工程项目结算审批执行《工程项目估、概(预)、结算及标底(拦标价)审查审批规定》5.4条款要求。 5.5 工程计价依据管理
5.5.1 编制工程项目估算、概(预)算、结算及标底(拦标价)的计价依据执行《工程计价依据管理规定》。
5.5.2 因定额缺项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而编制的补充单位估价表由使用单位报规划计划处审批后在指定范围内使用。
5.5.3 规划计划处收集与管道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价格信息,并进行分类整理,定期发布设备材料价格信息(参考价),用于指导编制估算、概(预)算,达到资源共享。同时上传至中国油气田物资价格信息共享系统。 5.6 造价人员的资质管理
5.6.1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
5.6.2 为确保工程造价工作合理性,实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具备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者,不得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对造价人员的培训及资格验证管理具体执行《造价人员培训及资格验证管理规定》。 6 流程
暂无 7 相关文件
7.1 相关的公司体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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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投资项目前期管理程序》 7.1.2 《投资计划管理程序》
7.1.3 《工程项目估、概(预)、结算及标底(拦标价)审查审批规定》 7.1.4 《工程计价依据管理规定》
7.1.5 《造价人员培训及资格验证管理规定》 7.2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依据性文件 8 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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