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持 有 人: 编写: 审核: 批准: 发放范围:ESH部、大客户及商业化管理部、研究与工艺开发部、供应链、生产部、工程与生产服务部、采购部、QA部、QC部、公用设施部、仓储部、各生产车间和废水处理车间、扩试车间、机修车间 0 目的 正确识别和区分危险化学品以及使员工共享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信息。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安全标识管理。 2 引用标准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2.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2.3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2.4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 3 责任 3.1 ESH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管理制度的修订以及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3.2 ESH部负责完善、更新危险化学品的MSDS信息查询系统。 3.3 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过程中MSDS和安全标签管理。 3.4 仓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入库、储存、发放过程中的安全标识管理。 3.5 研究与工艺开发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中文MSDS的交接和上报工作。 3.6 大客户及商业化管理部负责协助危险化学品中间体和最终产品MSDS的获取及向客户提供销售的危险化学品产品MSDS。 3.7 QA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物料标签的归口管理。 3.8 工程部负责承包商带进公司内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的管理。 3.9 各生产、使用的部门或车间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的编制(写)和日常管理工作。 4 术语 4.1 安全标识:本规定中的安全标识是指危险化学品的物料标签、区域安全标识、安全标签、安全标志、安全周知卡、MSDS的总称。 4.2 MSDS:为化学物质及其制品提供了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种信息,并 能提供有关化学品的基础知识、防护措施和应急行动等方面的材料,也称作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本规定中的安全周知卡也引用上述的术语。 4.3 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本规定中的区域安全标识也引用上述的术语。 4.4 安全标志:即危险化学品的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危险化学品MSDS管理 5.1.1 ESH部依据公司生产部月生产计划中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生产情况,对公司危险化学品MSDS信息库进行更新,并公布在公司的局域网上,新增项目随时公布。 5.1.2 采购部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则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中文MSDS,并及时报送仓储部和ESH部备案。 5.1.3 在将生产项目转移至生产车间进行生产时,研究与工艺开发部应将该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原料、中间体、成品)的中文MSDS一同转交给该生产车间,同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ESH部备案。 5.1.4 任何危险化学品引入车间必须有相应的MSDS,并建档成册,存放在明显和容易获取的位置。 5.1.5 中间体和/或最终产品含有商业机密的用于非紧急情况时,其MSDS必须通过合适的公司渠道进行协调申请。 5.1.6 要求承包商工作的公司管理人员应当确保承包商带进工厂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必须具备有效的MSDS,并报送到该工作区域所负责的部门或车间以及ESH部备案。 5.2 危险化学品区域安全标识编写细则 危险化学品区域安全标识(详见附后的样签),具体编写细则如下: 5.2.1 用中文和英文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若是混合物英文名称可略。 5.2.2 分子式,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5.2.3 标出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组分以及它的浓度或含量。 5.2.4 危险化学品标志采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规定的主标志。标志居标签右边。 5.2.5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 、“警告” 、“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当某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名称的下方。 5.2.6 警示词与危险性类别的对应关系 a. 危险 ——爆炸品、易燃气体、有毒气体、低闪点液体、一级自燃物品、一级遇湿易燃物品、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一级酸性腐蚀品。 b. 警告 ——不燃气体、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二级自燃物品、二级遇湿易燃物品、二级氧化剂、有毒品、二级酸性腐蚀品、一级碱性腐蚀品。 c. 注意 ——高闪点液体、二级易燃固体、有害品、二级碱性腐蚀品、其它腐蚀 品。 5.2.7 简要概述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可参照《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的危险性概述常用短语)居警示词下方。 5.2.8 表述危险化学品在搬运、储存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可参照《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的常用安全措施短语)。 5.2.9 危险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 5.2.10 填写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生产的部门/车间和ESH部应急咨询报警电话。 5.2.11 注明公司和部门/车间以及项目、工序的名称。 5.2.12 注明该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人。 5.2.13 危险化学品区域安全标识的正文应采用简捷、明了、易于理解的规范汉字表述。数字资料要准确可靠,系统全面。 5.3 危险化学品区域安全标识管理 5.3.1 凡有危险化学品暂存(储存)的区域必须设置危险化学品区域安全标识。 5.3.2 区域安全标识牌采用统一尺寸:面板(297mm×210mm)即A4纸大小、高(700mm)、立撑(∮25)、正方形固定盘(180mm×180 mm)、面漆均为兰色。仓储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有货架的不受此限。 5.3.3 危险化学品区域安全标识在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水、防流散措施。 5.3.4 危险化学品成品的安全标签编制按《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执行,具体由该成品的生产单位完成,QA部负责粘贴或拴挂在危险化学品成品的外包装物上。 5.4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写细则 详见附后的样卡,具体编写细则如下: 5.4.1 注明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俗名或商品名或中文名称2。 5.4.2 描述危险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包括:外观与性状、PH值、沸点、熔点、相对密度(水=1)、闪点、爆炸极限、溶解性等。 5.4.3 叙述危险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禁配物、应避免接触的条件、分解产物等。 5.4.4 叙述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主要填写遇明火、高温、氧化剂等可能产生的危害,遇水、酸、碱和一些活性物质的反应性以及氧化性、腐蚀性等。 5.4.5 概述本危险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 5.4.6 标明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5.4.7 注明接触控制/个体防护,包括:最高容许浓度、眼睛防护、手部防护、呼吸系统防护、身体防护等。 5.4.8 注明危险化学品泄漏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和消除方法等。 5.4.9 注明消防应急通讯电话号码,说明消防措施,包括:灭火介质和方法、禁止使用的灭火剂等。 5.4.10 作业人员在现场自救或互救的简要处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急救通讯等。 5.4.11 注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的安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5.4.12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的正文应采用明了、通俗易懂的规范汉字表述。数字资料要准确可靠,系统全面。 5.5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管理 5.5.1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场所或岗位以及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各类储罐,必须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并实行塑封上墙(罐)管理。 5.5.2 安全周知卡采用“一物一卡”的原则,同类物、同系物的安全周知卡不能互相替代。 5.5.3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在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水、防流散措施。 5.5.4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的右下侧,要有车间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5.5.5 部门、车间应对员工进行安全周知卡内容的培训教育,使员工能安全使用以及正确的应急处置。 5.6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管理 5.6.1 采购部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要求供应商将安全标签粘贴或拴挂于危险化学品外包装的明显位置。 5.6.2 部门/车间的工艺管理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和有关的工艺技术资料对岗位或储存区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安全标志由ESH部统一计划采购。 5.6.3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其安全标志则按主标志进行标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上只能有一个安全标志。 5.6.4 所有桶装(已粘贴有安全标签的除外)、可移动罐装危险化学品在出库时,必须粘贴有安全标志,由仓储部负责。 5.6.5 各部门、车间负责对本管辖区域的所有桶装、可移动罐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按要求进行标识。 5.6.6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和物料标签的粘贴位置实行统一化管理,桶装的则粘贴于桶侧面并距桶上沿约2厘米处,其它包装的则粘贴或拴挂在明显处且要整洁统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紧挨物料标签右侧进行粘贴。 5.6.7 危险化学品成品的有关标签按公司化学品包装管理规定执行。 5.6.8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不能重复、重叠粘贴。 5.6.9 物料标签应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一个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只能有一个有效的物料标签,不允许重复、重叠粘贴。 5.6.10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物不允许用油漆乱涂乱写,特殊情况时,可以以喷唛头样式进行标识。当盛装其他危险化学品时此油漆唛头标识应清除彻底。 5.6.11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物料标签和安全标志,并应清除彻底,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识。 6 考核 6.1 危险化学品区域安全标识没有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扣罚负责该区域的班长和直接责任人50元/每次每区域,考核由该部门、车间具体执行。 6.2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或物料标签没有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扣罚负责该区域的班长和直接责任人10元/每个包装物,考核由该部门、车间具体执行。 6.3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没有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扣罚该项目工艺工程师或生产经理50元/每种危险化学品,考核由ESH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执行。 7 附录 7.1 FG20-011-1 危险化学品区域安全标识模版 7.2 FG20-011-2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模版 8 文件修订历史记录 版本号 条款 发放范围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增加工程与生产服务部、大客户及商业化管理部、供应链和机修车间 修订原因 目的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综合安全管理,正确识别和区分以及安全使正确识别和区分危险化学品以及使员工共用危险化学品,预防和减少安享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信息 。 全、环保事故,以及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 删除“废弃” 删除“统一发放” 研究与工艺开发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中文MSDS的交接和上报工作。 增加“大客户及商业化管理部负责协助危险化学品中间体和最终产品MSDS的获取及向客户提供销售的危险化学品产品MSDS。” 增加“QA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物料标签的归口管理。” 增加“工程部负责承包商带进公司内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的管理。” 增加“术语”一项 采购部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则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中文MSDS,并及时报送仓储部和ESH部备案。 删除 在将生产项目转移至生产车间进行生产时,研究与工艺开发部应将该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原料、中间体、成品)中文MSDS一同转交给该生产车间 修订原因 管理需要 管理需要 适用范围 技术部负责数据库中没有的危险化学品中文MSDS数据查询工作。 无 无 4 无 无 如所购原料为首次采购,则要求供应商提供所购原料的危险化学品的中文MSDS, 仓储部每月上报库存危险化学品清单(分类、名称、数量)至安全管理部,以便完善MSDS数据库。 技术部负责数据库中没有的危险化学品中文MSDS数据查询 原 版本号 条款 无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增加“任何危险化学品引入车间必须有相应的MSDS,并建档成册,存放在明显和容易获取的位置。” 无 增加“中间体和/或最终产品含有商业机密的用于非紧急情况时,其MSDS必须通过合适的公司渠道进行协调申请。” 增加“要求承包商工作的相关公司管理人员应当确保承包商带进工厂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必须具备有效的MSDS,并报送到该工作区域所负责的部门或车间以及ESH部备案。” 无 原 原 对于部门、车间编写的危险化学品MSDS,必须由负责该项目的工艺人员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中的16项规定内容进行编写,并经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审核,总工艺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效。并报送安全管理部备案。 各部门、车间在查询和浏览MSDS数据库时,禁止删改数据库内的任何内容。 危险化学品标识采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规定的标识。每种危险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两个标识,标识居标签右边。 注明危险化学品的暂存时限和暂存数量以及责任人。 删除 删除 危险化学品标志采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规定的主标志。标志居标签右边。 注明该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人。 增加“凡有危险化学品暂存(储存)的区域必须设置危险化学品区域安全标识。” 删除 暂存区域应画有兰色区域线,暂存区域安全标识牌室外采用固定式,室内暂存区域安全标识为非固定式, 修订前内容 原 版本号 条款 修订后内容 增加“危险化学品成品的安全标签编制按《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执行,具体由该成品的生产单位完成,QA部负责粘贴或拴挂在危险化学品成品的外包装物上。” 删除 增加“最高容许浓度”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场所或岗位、以及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各类储罐,必须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修订原因 原 注明储存、使用、生产危险化学品部门或车间的名称和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以及能接触到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场所或岗位,必须设置由安全管理部统一设计的安全周知卡,并实行塑封上墙管理需要 管理。 原 各部门、车间提前3天报送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的相关电子版模版材料,由安全管理部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实行统一发放的程序管理。 部门/车间领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以生产运行项目的工序为单位,由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到库房领用。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其安全标志应按最高级别进行标识。 所有桶装、可移动罐装危险化学品在出库时,必须粘贴有安全标志。 所有桶装、可移动罐装的、固定储罐装的中间体(含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由该中间体的生产车间负责按要求进行标识。 删除 原 删除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其安全标志则按主标志进行标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上只能有一个安全标志。 所有桶装(已粘贴有安全标签的除外)、可移动罐装危险化学品在出库时,必须粘贴有安全标志,由仓储部负责。 各部门、车间负责对本管辖区域的所有桶装、可移动罐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按要求进行标识。 版本号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修订原因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和其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和物料标签的他标签的粘贴位置实行统一粘贴位置实行统一化管理,桶装的则化管理,桶装的则粘贴于桶粘贴于桶侧面并距桶上沿约2厘米处, 侧面并距桶上沿10厘米处, 无 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不能重复、重叠粘贴。” 增加“物料标签应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一个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只能有一个有效的物料标签,不允许重复、重叠粘贴。” 增加“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物不允许用油漆乱涂乱写,特殊情况时,可以以喷唛头样式进行标识。当盛装其他危险化学品时此油漆唛头标识应清除彻底。” 增加“考核”一项 无 管理需要 无 6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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