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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协议书范文

2021-01-10 来源:乌哈旅游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工程的水电劳务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厂房、仓库等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安装;

  (3)室内排水设备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析顺序

  本合同。

  报价书。

  水电施工图。

  第三条工期

  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如因由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若连续一个月以上延期,则甲方应将乙方前期工程款结清,延期部分工程款另作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捌元(每平方米)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由于本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即当水电班组完成预定工程量50%的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乙方交给甲方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后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5000元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实体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第九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人均每月5度计算,超过配给额度,费用乙方自付)。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

  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关于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负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照每天合同总额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累计总罚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按每天合同总价款的3‰违约金给甲方,累计总罚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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