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好评选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和《昌邑市中小学“新时代励志成才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大力弘扬全市中小学优秀师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精神风范和先进事迹,积极探索科学务实的学生假期生活学习指导方式,推动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科学防疫、健康成长, 经市教研中心研究,我校决定开展一次疫情防控“新三好” 标兵评选活动。
第二条 “新三好” 标兵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三条 我校全体在岗干部教师和全体学生。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新三好”教师标兵
(一)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疫情防控好。不但响应国家号召,做好自身和家人的疫情防 控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还动员和监督周围人员进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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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疫情防控,能积极投身于社区、学校等公共环境的防疫工作,疫 情期间有关事迹突出感人。
(三)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模式,注重学习活动设计和组织,及时更新和维护网上教学内容。
(四)通过网络渠道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学辅导,引导和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
(五)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交互方面,设计科学有效,学生在线学习的效果和课程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六)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实践创新方面,根据课程所属学科的特点,有所创新和探索。
第五条 “新三好”学生标兵
(一)疫情防控好。疫情防控期间能听从家长指挥,居家不外出, 自觉主动做到勤洗手、注意保持卧室内卫生和通风、出入戴口罩、饮食有规律、不与外来人员接触等防护措施,自身疫情防护效果好。
(二)自主学习好。能在疫情防控期间居家自主学习,学习活动安排合理,注意劳逸结合;认真服从学校和教师安排,按时完成作业, 能主动与老师同学沟通交流学习情况,学习效果好。
(三)生活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科学安排居家生活,按时起居, 帮助家长做家务,按时进行体育锻炼,能理性上网,适时有度收看优秀电视节目,阅读正能量书籍,发展正确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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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爱好,合理安排学习与生活。
第六条 申报人须提交网上教学课程行为天数、有行为学生数、教师行为总数、学生发帖数等其他能够体现教学和学习行为数量及质量的相关佐证材料。各申报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 各级部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教导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八条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告栏和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负责异议的调查核实、情况上报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第九条 凡在奖项的申报、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评奖资格;已经获奖的,取消奖励。
第十条 严格控制教学管理人员参评“新三好” 教师标兵数量,向学校一线教师倾斜。原则上推荐教学管理人员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 15。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一条 “新三好”教师标兵将记入教师教学业务获奖档案,“新三好”学生标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获奖教师和学生优先推荐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评选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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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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