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操作管理规定
一、视频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操作主机。
二、硬盘录像主机为监控专用,不可作为普通计算机使用,不准随意更改系统设置。
三、实行24小时监控,除维护系统或异常情况外不准随意关机。关机时,按照正常程序关机,不要用断电方式完成关机。
四、主机系统要保持干燥、清洁、严禁沾水,不准一边喝水一边进行操作。每半年停机清理主机内灰尘一次。
五、预先接通知停电前,需关闭一切设备电源,待恢复供电后,方可重新开启设备。
六、遇雷雨天气时及时关闭主机,切断电源,避免系统以及设备遭雷击损坏。因未及时关机而导致设备遭雷击损坏者,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七、当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系统的使用、维护、异常等情况的记录。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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