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出生日期: ,住址: ,公民身份证号码: 。 受托人: ,性别,出生日期: ,住址: ,公民身份证号码: 。
我是位于地址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及位于地址的使用权人(土地证号:),由于我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前往办理相关手续,现自愿委托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全权办理以下事项:
1. 到上述房产贷款的银行偿还贷款余额、抵押借款,领取相关票据证明的相关手续;
2. 到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或房产档案馆对上述房产进行查档;
3. 到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屋的注销抵押登记和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证件资料;
4. 到房产契税征收点办理上述房产交易有关遗失查询和申报交税的相关手续,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和资料,代为缴纳房屋买卖相关的税费,并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5. 到上述房产管辖的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申报及个人住房交易减免税申请的相关手续,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和资料,代为缴纳房屋买卖相关的税费,并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6. 到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办理上述房产转让、过户的一切相关手续,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交割声明》、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7. 代为收取出售上述房屋所得房款。
8. 到上述房产的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相关的交割手续。
9. 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以及土地转让、过户的一切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宜完成为止。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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