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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场地租赁合同

2021-05-30 来源:乌哈旅游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厂房、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

  1.1甲方将由家村工业园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2200平方米(地面上第三层厂房20xx平和六、七层办公室400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三年,即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提出,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及附随义务

  3.1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所附厂区布局图和实物照片为准)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3.2有实际负荷36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甲方负责把电送到厂房内为止)。

  3.3有正常自来水供生产使用,水压需达到4MPA以上。

  3.4有能够正常使用的电梯以及办公用水、用电。

  3.5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3.6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3.7除乙方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外,上述其他配套设施的维护及维修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甲方怠于承担维修责任,乙方可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甲方每月20号将水、电费用通知乙方,乙方于每月25日付款,甲方应提供收款发票复印件

  3.8甲方应协助乙方需要办理企业所需的各种证照及资质, 并提供所需材料。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第一年租金为壹拾玖万元,第二、三年租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

  4.2每年支付期为在下一年度前两月付第二年租金,每次交付一年租金。

  第五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及拆迁补偿

  5.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及其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 乙方对租赁物及其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应爱护租赁物,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物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4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合同到期后,自建的简易厂房等,在不损害原有建筑物的基础上,可及时自行处理。

  5.4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乙方所承租的部分遭遇拆迁,甲方不得隐瞒出租房屋的事实,单独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存在上述情形,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应得的补偿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及装修损失费等),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若乙方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及装修损失费等一切的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租

  对于乙方承租的部分,乙方有任意转租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单独在合同期内无故提前终止合同,需赔付乙方两倍当年租金及乙方的装修费用;若乙方单独在合同期内无故提前终止合同,需缴完合同对应租期租金,协商解约不在此限内。

  第八条 免责条款

  8.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征收、征用等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协商解决,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投入建设、生产等损失的赔付。

  8.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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