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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风险投资政策对我国的借鉴

2022-09-11 来源:乌哈旅游
2008年第11期 Science and Technol科技管理研究 ogy Management Reseamh 20o8 No.11 文章编号:1000—7695(2008)11—0064—03 国外风险投资政策对我国的借鉴 杨继波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上海200237) 摘要:风险投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不同国家的风险投资政策各具特色。通过介绍国 外风险投资业的情况,选择美国、日本、法国、韩国等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国际间比较.总结出对我国风险投 资业发展的经验借鉴。 关键词:风险投资;税收政策;经验借鉴 中图分类号:F830.592 文献标识码:A 风险投资从广义来说,包括一切对具有较高风险的产业、 滨等大城市风险投资公司快速增长,总数超过1 000多家, 有价证券的投资;从狭义来说,风险投资一般是指专业投资 风险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通讯产业和新材料产业, 者(风险投资家)通过向私人或机构融资,并以订立协议等 促进了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西欧国家由于受金融和与风险投 方式,对高新技术产业所作的高风险、长期性的权益性投资, 资相关的立法、政策等方面的限制,风险投资发展缓慢;进 其目标不是为了取得股利分红,更不是为了利息收入,而是 入80年代,政府采取了税收优惠等措施,风险投资才出现了 通过对被投资企业的专业化培育和管理辅助,最后通过上市 较快的发展。据统计,1991-1995年,西欧国家风险资本支 或股权转让的办法退出来追求高风险下的资本增值。 持的中小企业年均收益增长35%,创造的就业机会年均增长 1 国外风险投资的发展 15%,大大高于其他行业,风险投资已成为促进西欧高技术 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1971年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成立,经历了 1.2发展中国家风险投资的发展 之后1O多年的摸索,逐渐成长为全球公认的最成熟、最发 20世纪8O年代以来,包括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的发 达的风险资本市场。欧洲风险投资的发展相对滞后,20世 展中国家为了加速经济发展,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 纪80年代才开始有较大的进步,现已成为世界第二大风险 加快了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步伐。新加坡利用优惠政策积极吸 投资市场,以英国的AIM市场为代表。此后发展起来比较 弓l海内外风险资本,政府规定,风险投资5一lO年免税; 有影响的如韩国的KOSDAQ市场、日本的JASDAQ市场与 1984年宣布,凡是向得到政府批准的新技术工业项目投资的 新加坡的SESDAQ市场也成为全球支持创新型小企业融资 本国公司,如果投资项目赔本,可以从本公司收入中免交相 的重要平台,这些小盘股市场或多或少参照了美国NASDAQ 当于投资50%的所得税;1986年,政府进一步允许创业投资 市场的做法。以色列、澳大利亚、丹麦、印度等国科技创新 公司可以从所得税中扣除从被批准的创业企业购买股票造成 的成功经验中也都有政府鼓励的风险创业投资基金市场发 的经济损失,同时,创业企业可以从以后的所得税中扣除损 展相支撑。 失金额。韩国采取“走出来”的方式进行风险投资,四家电 1.1发达国家风险投资的发展 子公司用风险投资吸引国际商用机器公司、耶鲁大学等单位 2O世纪6O年代的美国,在《小企业投资法》(1958)的 的科技人员在美国创业,通过海外风险投资开发新技术,然 促进下,国内一些金融机构开始加入风险投资的行列,私人 后将其转移到国内,运用低廉劳动生产产品返销国际市场, 风险投资在“硅谷”逐步获得成功。20世纪70年代初,美 以此提高本国在亚洲市场上的竞争力;政府还制订了一系列 国风险投资的规模还不足1亿美元,到1975年时已达14亿 新技术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成立独立的主管部门促进创业 美元,1980年美国风险投资总额为45亿美元,1994年激增 投资的发展,1986年颁布了《中小企业创立支持法》、《新技 到1 000亿美元,2001年当年达1 000多亿美元。美国的风险 术财政资助条例》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截至2001年,韩国 投资公司每年为信息技术产业、计算机和通讯产业、生物医 已有145家创业投资公司,风险资本近6O亿美元。以色列政 药产业、新材料产业以及海洋开发技术产业等技术密集型产 府利用与美国的密切联系及其大量国民在美国的优势,给予 业的一万多家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风险投资支持了先 很多的优惠政策推动风险投资发展,在利用国内资金的同时, 进技术发展。日本受美国影响,20世纪6o年代末民间资本 积极利用国外资金发展风险投资,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以色 开始涉足风险投资,但由于经验不足和石油危机的打击,只 列,不仅政府与投资者共同承担投资损失,政府还直接投资 是昙花一现。70年代后期掀起了“第二次风险投资热潮”, 建立多个孵化器(政府给予85%的资金支持),为企业提供 政府专门设立了风险投资支援财团,成立以无息融资为主的 实验室、试验设备和管理方面的指导等,有力地促进了以色 中小企业事业团,扩大风险投资企业中心及产业基础等,使 列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印度虽然社会极端保守、政府办事 风险投资得到发展。1980年日本的风险投资仅为1亿日元, 效率低、官僚腐败严重,仍实行半计划经济,存在着不少影 只有4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到90年代末,风险资本突破100 响企业家精神发挥的障碍,但是,印度由于抓住了经济全球 亿日元;进入2l世纪以来,大坂、京都、神户、名古屋、横 化机遇,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法规和税收优惠的政 收稿日期:2008—02—27.修回日期:2008—05—20 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2007XAE003);华东理工大学文科基金项目 杨继波j国外风险投资政策对我国的借鉴 65 策,吸引外国资本投资于国内重点发展领域如软件业,使其 有关行业的企业可按收入总额的3%一5%提取技术开发准备 金,并允许在3年内用于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革新及 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产业得到较快发展。 引进研究设施等;②研究试验用设备投资享受税前扣除或快 2各国税收激励政策的比较 速折旧;③技术及人才开发费扣除;④进口学术研究用品减 税率的高低、税收的减免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 免关税;⑤企业附属研究所及企业的专职研究开发机构和产 风险资本流人的数额以及风险投资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从全 业技术研究合作组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所需试验、研究用样 球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来看,各国每一次的税收立法都对风险 投资业产生重大的影响。以下介绍法国、日本和韩国关于技 品和非营利法人研究机构直接用于研究所需的物品,因国内 难以生产而从国外进口的,免征特别消费税;⑥为国内服务 术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 2.1法国的税收优惠政策 (1)制定了“技术开发投资税收优惠”。规定凡工商企 业当年研究开发(R&D)费用高于前两年平均数的,可免缴 相当于其R&D费用增加额25%的所得税,1985年增至50%, 1999年规定的最高抵免额为4 0013万法郎。政府还设立了总 额达7亿法郎的“国家启动资金”,资助生物技术、电讯和 多媒体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2)购买技术开发融资公司股票的投资.可在期初扣除 50%的税收。对于软件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设备,可按 100%在期初扣除。 (3)公司出让技术获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作为 长期资本利得,按19%的税率征税。否则实行33%的标准税 率;个人的技术转让所得,也视同长期资本所得,按16% (若包括社会保障税,税率则为18,4%)的低税率征税。 2.2日本的税收优惠政策 (1)租税特别措施法。该法是有关科技创新、产品创新 l韵基本法。根据该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属于特税范围: 按政府认定的计划进行的设备投资及其折旧;因外部经济环 境的恶化,生产和雇佣有可能减少,但为了实施事业创新而 进行的设备投资和设备折旧;因外部经济环境的恶化改变经 营方式需要变卖资产时,与特种事业者合作。共同开创新的 法人机构时;改变经营方式并创办新生事业,因报废特定设 备而造成亏损时。此外在附则中还规定。凡企业用于进行事 业再创和技术创新的不动产,减免不动产税1年。 (2)增加试验研究费的特别税额扣除制度。其主要内容 是,对企业科研开发经费超出过去5年中最高投入额的3年 平均额部分,给予15%的扣税优惠。 (3)中小企业技术基础强化税制。其主要内容是对中小 企业的科研开发费给予10%的扣税优惠。 (4)对企业与海外从事技术交易所得给予扣税优惠,其 内容是对企业从事与发展中国家技术输出所得给予12%一 25%的优惠。 (5)对科研活动的赠款和捐款的免税制度。对科研活动 的赠款和捐款包括法人捐赠款和个人捐赠款:对法人捐赠款, 国家允许法人在规定的捐赠款限额内将捐赠款作为亏损计算 到财务报表内,以免交各种税赋;对个人捐赠款,国家允许 从个人收入中扣除以免交所得税。 (6)与生物工程研究用资产有关的固定资产税征收标准 的特例措施。对基因重组等研究所需的机械设备中,符合 “重组DNA实验指针”规定的、为防止公害所需的必要机械 设备,从1985年开始到2000年期间新购置的机械设备,在3 年内免征1/3的地方税。 2.3韩国的税收优惠政策 韩国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技术开发促进法》和《鼓 励外资法》中。 (1)鼓励科技开发:①实行“技术开发准备金”制度, 的外国技术人员,从其提供劳动之日起5年内的劳动所得, 免征个人所得税。 (2)利用税收优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①对新技术企业 化的资产投资实行税前扣除或快速折旧;②对技术转让收入 减免税收;③对技术开发先导物品在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 给予一定期间的减免特别消费税,对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项 目和信息行业,自开工后有收入年度起,6年内对该项目所 获收入减半征收法人税。 2.4美国的税收优惠政策 (1)利用促进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高科技企 业筹集资金。在这方面主要通过实行低税率以及允许风险投 资损失税前列支的方式进行。1978年美国的资本收益税最高 税率为28%,1981年降到20%,克林顿政府上台后又进一步 下调税率,现边际税率不超过17%,大大低于同期美国的个 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税率,有力地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基 金的发展。而对风险损失允许税前列支,又最大限度地缓解 了风险投资者的投资风险,进一步鼓励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保证高科技发展所需的资金。 (2)通过税收优惠刺激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增加科研投 资。美国规定企业投资于科技研究与开发的费用若超过前一 年或几年的平均价值时,超过部分可享受25%的所得税抵 免。企业用于技术更新改造的设备投资可按其投资额的7% 抵免当年应缴所得税,以后又提高到10%;企业如委托大学 或科研机构进行基础研究,所支付的研究费用的65%可直接 从应纳所得税中抵免,作为鼓励措施,企业该项费用按规定 办法计算新增加部分,20%可直接冲减应税所得额。如企业 当年没有盈利,则允许抵免额和费用扣除可往前追溯3年, 往后结转5年。私人资本为建立科研机构而捐赠的款项一律 免税。现行税法规定,企业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折 旧年限为3年,此外还通过免税保护政策帮助国内高科技产 业开拓国际市场,防止外国高新技术产品抢占国内市场 2.5税收优惠政策国际问比较 虽然各国的政策并不相同,但是它们之问也存在着如下 共同点:第一,税收优惠方式多样并以间接优惠为主。其多 样性不仅体现在对不同的政策目标实行不同的优惠方式,而 且体现在根据同一政策目标的不同阶段实施各异的优惠方式。 主要优惠方式有税收减免、提取准备金制度、加速折旧、纳 税扣除、税收抵免、税率优惠和延迟支付等。第二,通过法 律法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法制性强。第三,政策的连续性、 稳定性与必要的政策微调相结合。 上述国家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均体现了政府的政策 目标,对政策重点实施税收优惠,有利于本国整体经济实力 的提高;制定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时,与本国政府的产 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相协调,同时鼓励性的税收优惠与限 制投资的政策相一致,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域政策的投资给 予相应的优惠,体现了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具体目标。 杨继波:国外风险投资政策对我国的借鉴 3国外经验借鉴 为了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各国政府制定实施了专门的 风险投资优惠政策,归纳起来有如下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 3.1政府充当融资担保 鉴于银行积聚了大量资金,但风险承受能力不足和风险 原理,大力引导商业银行和保险资金发挥风险投资作用。 4.2政府发挥应有作用,建立良好的风险投资环境 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机制及市场机制尚不健全,高新技 术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获取其成长初期必需 的资金投入,政府仍要发挥应有的作用,提供相对有利的政 策环境和动力机制,扶持风险投资的发展。中国风险投资研 究院2007年初完成的((2006年度中国风险投资调研报告》 显示,2006年中国新募集的风险资本中,有68.7%的资本为 海外资本,中国内地资本仅占31.3%。最近七八年,海外的 企业对资金迫切需要的现实,为鼓励银行资金和民间资本进 入风险投资领域,政府提供了一定的担保。美国1953年成立 了中小企业管理局,为向高科技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提供担 保;1993年又规定,银行向风险企业贷款可占项目总投资的 90%,如果风险企业破产,政府负责赔偿90%,并拍卖风险 企业的资产。1975年日本通产省设立了“研究开发企业培植 中心”,对风险企业向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债务担保业务。 据测算,政府担保的倍数效应在10一l5之间,使大量民间资 本进入风险投资业网。 3.2政府提供亏损补贴 美国1982年通过的《小企业投资法》规定,可以用年 度R&D经费(最大比例1.25%)支持小企业发展技术创新 活动。加拿大安大略省为鼓励私人风险投资,对向高科技风 险企业投资的个人股者,给予投资总额30%的辅助金。新加 坡政府规定,凡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企业,连续亏损3年者, 可获得50%的补贴。政府对风险企业提供的“种子资金”, 降低了风险资本家的投资风险,对民间风险投资起到了一种 导向作用。 3.3政府实行税收优惠 风险投资家是否对高技术产业投资,取决于对风险投资的 预期收益和风险权衡,只有当预期收益大于风险代价时,风险 投资才会介入。由于风险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大小,在很 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高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因此,各国政府为 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均提供税收优惠。印度政府于1998年 专门制定了对在SEBI注册的风险投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的指 南,对国内采取有限公司、信托方式或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的 长期资本利得提供免税,对通过合法渠道进入的海外资金允许 完全避税;2002年,还进一步降低了风险投资企业的所得税, 从而吸引了大量国外风险资本,刺激了经济发展。 4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业的政策建议 风险投资是一个系统的经济活动,涉及到多方主体,包 括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风险企业,存在较为复杂的契约 关系,又包括融资、投资、运作等一系列经济行为,加上它 本身的高风险性,不仅要规范风险投资制度,包括风险投资 基金的发行、上市、风险企业的运作、基金单位的职责,等 等,同时也要保障风险投资公司在资金筹集、项目选择、知 识产权维护和所有者权益转让等方面的利益。 4.1 建立和完善适应风险投资发展所需的法律法规 首先,建议创建专门的管理机构,专门负责研究和解决 中小企业创新与风险投资的法律政策环境建设和发展问题, 避免部门利益之争的摩擦降低风险投资发展的成效。其次, 在专门的管理机构下,按照风险投资运行规律的要求,对于 风险投资应实施统一化的管理模式。第三,在专门管理机构 的协调下,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研究我国与民间 资本合作的措施,促进风险投资的真正市场化。第四,在专 门机构的统一规划下,研究引导商业银行和保险资金的财政 结构优化问题,贯彻“杠杆融资”和“参与证券”金融工具 风险投资在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功,像新浪、网易、盛大、 百度,等等,都是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风险投资机构获 得了十倍甚至数十倍的回报。而“内冷”的主要原因在于机 制问题,即本土风险投资机构无法适应风险投资业高度市场 化、高度竞争性、快速反应的行业特征,中国近九成的本土 风险投资机构具有政府或国有企业背景,大多数是以各地区 科技部门为主体出资成立的,具有准政府部门特征。 4.3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适当放宽高科技企业上市条件,或者建立专门适应于高 新技术风险企业的风险股票上市发行和交易的创业板市场, 针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资产与业绩难以准 确评估、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可能性高等问题,为降低市 场风险和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政府必须对创业板市场实行 严格的监管机制。一方面,加强上市监管;另一方面,建立 更为充分、及时的信息披露制度。 抓紧规范和建设场外交易市场。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市 场体系一般包括: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与场外交易市场。 这三个板块的市场,功能明确,分别服务于不同发展阶段的 (风险)企业,而且具有明显的递进性。创业板市场显然难 以满足所有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股份交易、资本流动和融资的 需要,从而需要场外交易市场作为必要的补充以满足风险投 资市场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需求。 另外,我国还可以采取放弃在主板资本市场办刨业板资 本市场的做法,按照风险资本运行规律要求,加快构建包括 私人权益融资市场、创业板资本市场等在内的新型资本市场 体系,为产生投资的交易流提供系统的资本市场支持。 参考文献: [1 J成思危.中国风险投资年鉴[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2005:332—335. [2]张文武.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当代经济研 究,2005(4):64—66. [3]金水红.上海高科技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与对策[J].科技和 产业,2006(10):37—38. [4]王卫东.风险投资运行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 中国金融,2006(1O):68—69. [5]冯晓兵.促进技术创新的税收激励研究[D].中国人民大学硕 士学位论文,2004:21—25. [6]李海燕,吴泽锋.美,日,以色列发展风险投资业的经验及对 我国的启示[j].2001,8(3):172—173. 作者简介:杨继波(1974一),女,汉族,云南昆明人,华东理工大 学经济学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风险投资、宏观经济等方面的研究。 (本文责编: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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