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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储蓄存款业务操作

2023-02-16 来源:乌哈旅游
第一部分 储蓄存款业务操作

第一部分 储蓄存款业务操作

一、开户及续存

(一)开立个人普通存款账户

1、审核开户条件:按照《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的有关要求,凭开户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他人开户的,要求一并出示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对存款人和代理人身份进行核查,经联网核查准确无误后,复印客户身份证件并打印核查结果(可在账户管理系统打印),在复印件上加盖“身份证联网核查一致”印章。然后按照客户要求的储蓄种类和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为客户办理存款开户业务。

2、审核开户金额:活期储蓄存款一元起存,定活两便五十元起存,个人通知存款五万起存,整存整取五十元起存,零存整取每月五元起存。

3、办理开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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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经联网核查无误后即可办理开户,第一次新开户应在系统内留存客户联系电话和住址;

(2)在监控范围内验钞、点钞并与客户核对金额,无误后收妥款项;

(3)打印存折、存单和存款凭条,将存款凭条交客户签字确认后,在存折、存单和存款凭条规定位置加盖业务印章、经办人及授权人名章,再将存折、存单交付客户。如因客户年龄较大或有书写障碍的残障人士办理开户(存款、取款、挂失及贷款)等业务时,无法签名或客户不会写字,可以使用按手印并加盖本人图章的方式代替签名,指印按压时需清晰可辨;对上肢残疾不能按手印的客户,在核查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本人身份后,可以使用加盖本人图章的方式代替签名。

(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1、审核开户条件:

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凭开户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他人开户的,要求一并出示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经联网核查准确无误后,由客户填写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办理银行卡的客户同时填写开卡申请书(无折开卡,也需填写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申请书上的要素填写齐全后由客户签名,并用A4纸复印客户身份证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将复印件粘贴在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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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核查结果,在复印件上加盖“身份证联网核查一致”印章。

2、审核开户金额:

单独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户1元起存,同时开立银行卡则10元起存。

3、办理开户程序:

(1)按照系统操作流程,逐项录入客户相关信息,完成开户操作;

(2)在开户申请书及开卡申请书规定位置加盖营业机构业务公章及经办人方章(公章应盖在打印信息的右下方);

(3)在监控范围内验钞、点钞并与客户核对金额,无误后收妥款项;

(4)将打印的存款凭条交由客户签字确认,再将开户申请书及开卡申请书客户留存联及办理好的存折、卡交给客户,提醒客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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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批量代发账户开户时,除签订批量代发协议外,还需逐户填写开户及开卡申请书,以便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录入账户信息。

(6)个人结算户资料按开户申请书、开卡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账户管理协议依次排序,专夹保管。账户管理员应及时(开户当日或最迟次日)在帐户管理系统录入账户信息。

(三)续存

1、持折、卡续存5万元(不含)以下的,综合柜员按照系统操作流程直接办理即可。

2、持折、卡续存5万元(含)以上的,应出示存款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并打印核查结果,核查无误后复印存款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盖“身份证联网核查一致”印章,并在存款凭条背面记载存款人(代理他人续存的,要求一并记载存款人及代理人的住址和联系电话)住址和联系电话。

3、未持折、卡办理续存业务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出示存款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进行联网核查,核查无误后复印存款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盖“身份证联网核查一致”印章,在存款凭条背面填写收款人户名、账号、金额及经办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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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一存款人或代理人同时办理多笔续存业务的,应出示存款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进行联网核查,核查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身份证联网核查一致”印章,可只留存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在首笔存款凭条背面记载存款人或代理人联系电话。同时,柜员应提醒客户核对每笔续存业务的户名、金额和账号。

5、对1万元以上的一次性临时汇款业务,应核查客户身份信息,无误后,留存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联网核查一致印章”。

6、凡续存业务,打印的存款凭条均须交由客户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收回凭证并在客户回单联加盖“现金清讫章”交给客户。

(四)农信银通存业务

参照未持折、卡续存业务办理。

二、支取及销户

(一)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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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取5万元(不含)以下存款,综合柜员按照系统操作流程直接办理即可。

2、一日累计取款5万元(含)以上的,须出示存款人(代理他人支取的,要求一并出示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的身份证件并进行联网核查,核查无误后复印存款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打印核查结果,在复印件上加盖“身份证联网核查一致”印章。

3、同一代理人同时办理多笔支取业务的,应出示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进行联网核查,核查无误后,打印核查结果,在复印件上加盖“身份证联网核查一致”印章,可只留存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并将其附在第一笔支取业务凭证后。

4、支取方式为“凭证件支取”的客户,原则上要求“预留证件”为有效身份证件。客户取款时,须请客户出示存款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联网核查无误后,同时应出示并留存“预留证件”复印件,并在取款凭条背面写明证件名称及号码,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

5、支取业务完成后,应让客户在取款凭条、利息清单、存单上签字确认,无误后在客户回单联加盖“现金清讫章”与本息一并交给客户,并提醒客户票款当面点清。

(二)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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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储蓄存款销户参照储蓄存款支取操作办理,需注意:活期储蓄存折销户只能在开户社办理;活期储蓄存单销户可以在通兑社办理;整存整取存款到期或到期后销户可在通兑社办理。

2、储蓄通知存款销户,由存款人及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办理。 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系统会自动按照《通知存款管理办法》规定计算利息:

(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6) 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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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或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或根据存款人意愿转为其他存款。

(三)提前支取

1、一般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在开户社办理,银行卡内定期储蓄存款可省辖内通兑办理。

2、存款人本人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的,办理时须出示存款人身份证件,并进行联网核查,核查无误后复印存款人身份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盖“身份证联网核查一致印章”。由本人在存单(或取款凭条)背面详细记载存款人的证件类型、姓名、证件号码、住址。

3、代理人代存款人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的,代理人须同时出示存款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并进行联网核查,核查无误后,打印核查结果,复印存款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盖“身份证联网核查一致印章”,由代理人在存单(或取款凭条)背面详细记载存款人和代理人的证件类型、姓名、证件号码、住址。

4、同一代理人同时代理多笔业务的,须分别出示存款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并进行联网核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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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无误后复印存款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盖“身份证联网核查一致印章”;除分别留存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可只留存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在存单(或取款凭条)背面记载存款人和代理人的证件类型、姓名、证件号码、地址 。

5、定期存单的“部分提前支取”业务同“提前支取”要求相同,一张整存整取存单只能部分提前支取一次。

三、挂失解挂、挂失补开

(一)书面挂失,只能在开户社办理;口头挂失、密码挂失可在陕西信合的任意网点办理;股金证挂失在入股联社辖内网点挂失。

(二)储户遗失存单、存折、银行卡,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详细情况,向其开户的营业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口头挂失,但须提醒储户在5日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否则自动失效。

(三)书面挂失可以由代理人代办,但须出示存款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客户或代理人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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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申请书(如挂失银行卡,还需填写银行卡特殊业务申请书);办理挂失后,须由客户本人于7天后(挂失次日起第7天既可办理)携带身份证及挂失申请书前来补开存折、单、卡;如需解挂,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及挂失申请书到柜台办理解挂业务。

(四)综合柜员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查询待挂失账户账号、开户日期及余额等信息,并在业务系统中进行挂失操作;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应及时告知存款人,并协助进行相关查询。

(五)办理密码挂失及重置密码必须为存款人本人,不能由他人代理。

(六)挂失申请书填写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办理挂失补开或挂失解挂业务时,须由授权人审核并授权后,方能办理。

四、个人结算账户转账业务

(一)个人结算账户大额转账交易(5万元以上,含5万元),需出示付款人存折、银行卡、付款人(代理他人转账的,要求一并出示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经联网核查无误后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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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并加盖“身份证联网核查一致印章”。

(二)个人汇款业务,应填制电汇凭证,在电汇凭证左下角由汇款人签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右下角注明汇款用途。5万元(含)以上个人汇款需复印汇款人(代理他人汇款的,要求一并出示汇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

(三)省辖内跨机构转账业务,转账汇款凭条要素填写齐全,客户签字确认,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四)个人汇款业务收费,如汇款人未在本机构开户,但用省辖内其他信合的卡或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前来办理汇款业务的,收费标准视同在信用社开立账户处理,按电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如在信用社无个人结算账户或只有存单,则视同现金汇款,按现金汇款收取费用。

五、银行卡换卡

银行卡因销磁或损坏,存款人本人可持身份证前往开户社办理换卡业务,并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身份证件核查无误后,打印核查结果并复印留存,即可办理;换回的旧卡剪正面右上角,在废卡登记薄上详细记载卡片信息,废卡单独保管,填写废卡登记表一式三联,按季将废卡、废卡登记表上交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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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财务会计部。

六、存款人死亡,支取存款规定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需向信用社提供在当地公证处办理的遗产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的继承权判决书,由合法继承人办理支取业务。

七、储蓄综合户管理

对于在核心系统中无独立账号的(信用社开户的老存单、折,核心系统将多笔自动汇总在一个存款账号里),先在本机构纸质档案里查询原存单(折)的手工底卡,找到该笔存款对应的底卡,将底卡抽出(手工底卡有总页的还要将总页及时下账),按计息规定手工补算利息,由会计主管在支取凭证上审核签字,通过付现交易从汇总账户支取该笔存款本金,从利息支出科目支付利息。将收回的存单(折)连同抽出的手工底卡一并装入当日传票。

八、实名制有效证件包括:

(一)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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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离退休干部以及在解放军军事院校学习的现役军人,为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或军事院校学员证;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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