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特签订以下防溺水安全目标责任书:
1、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6、不到水边玩耍嬉戏。
7、不盲目下水施救。
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做好预防溺水事故的家庭教育,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时时提醒孩子,做到 “四不”: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的陪同下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通过经常性教育,让孩子养成一种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的自觉性。
为了学生的安全,学校和家长必须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确保学生无溺水事故发生。
班 级: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沁阳市外国语中学
20xx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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