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区域) 单元 公司 经本处管理人员于 年 月 日检查发现贵单元内部存在如下消防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整改完毕,配合本处共同做好大楼的防火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时通知管理处,电话: xxxxxx xxxxx物业管理处 年 月 日 隐患情况 □ □ □ □ □ □ □ □ □ □ □ □ □ 灭火器未有按规定配备 灭火器过期 防烟面具未有配备 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未按规定配备 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故障或产品不符合消防规定 通道、出口处摆放物品或逃生门上锁 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 天花上存有杂物 照明灯安装不符合有关规范 电线线路安装不符合有关规范 违章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烟感/模块存在故障 其它( ) 整改措施 □ 按每100平方米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二支之标准 □ 送具备维修资质的消防专业厂家检测及更换 □ 按常驻人员比例每人配备( )个(宜选用60或40分钟型号防烟面具) □ 配备应急照明灯( )个,疏散指示灯( )个 □ 维修更换应急照明灯( )个,疏散指示灯( )个 □ 清离通道、出口物品,逃生门办公时间保持畅通 □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须清离现场,妥善处理 □ 清理天花上杂物 □ 照明灯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镇流器)等高温灯具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 □ 电线应采用难燃电线,套金属管、槽等保护措施 □ 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 联系大厦指定的消防专业公司检测及更换 上述所根据的国家、省有关消防法规: □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1997年版) □ 《广东省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3.3条(高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十四条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四章 □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公司负责人签收: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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