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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合同范本

2022-02-12 来源:乌哈旅游
钢构造工程合同范本

甲方: 洛阳西域有机肥科技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那么,结合本工程 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钢构造局部 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钢构造及维护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范围:所有钢构造主体、维护工程、保温工程等内容

1.6 设计单位:

1.7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质量等级: 合同价款: 万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构造进展制作安装,不得转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那么相应调整变更局部造价。 平安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 2 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 3 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 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建立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 国家 〔包括部、 委〕 与上海市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时,以上海市的规定为准;上海市无规定的,以国家的规定为 准。 适用标准、标准:本工程应执行的标准如下: ?钢构造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其它政府的规定。

第 4 条 图纸 甲方在满足工程总进度方案前提下,按质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图纸。 图纸提供套数: 甲方应提供全套施工图 5 套, 其中二套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资料在竣工后返还 甲方。

第 5 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 乙方必须承受其指令。 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 在本工程施工中, 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 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 6 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 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 在其职责范 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 7 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 利开工。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水电头子接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负

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方负责进展脚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生活、生产用地。 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 8 条 乙方工作 乙方应在分阶段施工前 5 天向甲方提供分阶段施工进度方案,以后每月 1 日和 15 日向甲方 提供下部的施工进度方案。每月末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施工月报,竣工前 15 天向 甲方提供竣工通知书。对甲方的供给材料、设备的要料方案,另见双方签定的补充合同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 设备、 设施等的防火、 防盗工作, 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 坏,应予修复前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到达文明施工 的要求。 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 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第 9 条 进度方案 乙方应在图纸出齐 7 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如甲方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乙方应 在下阶段工程施工前 5 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 2 天, 以书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 逾 期视为确认。 第 10 条 工期提前和延误 本工程甲方标书要求总工期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 75 天完成,甲方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如乙方不能在 75 天内完工,那么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处分〔付款方法及细那么另见合同补充〕

工期延误是指: 〔1〕 外界因素对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

如一周内停电水造成等工累计超过 8 小时甲方予以 顺延。 〔2〕 因甲方原因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 如不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 设计变更而引起甲方返工, 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 造成乙方等工及因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的 其他影响等,乙方在这类情况发生后 5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延 误天数,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应在 5 天内给予答复,逾期可视为确认。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代表在 5 天内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视 作认可。 第 11 条 检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 10 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展检查,如发生有遗漏工程施工 质量等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展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后, 应及时予以实施, 待全部完成后, 方可作为正式竣工。

第 12 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以质量监视站为准。

第 13 条 隐蔽工作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需验收的部位按验收标准确定。

第 14 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包干价为 万元人民币。图纸变更那么相应调整。

第 15 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阶段支付 〔1〕 工程开工前,支付备料款 万元 〔2〕 工程量完成至钢构造进场安装后 5 天内支付总价的 20% 〔3〕 工程

量完成至钢构造主体后 5 天内支付到总价的 60%; 〔4〕 工程量完成至钢构造维护、保温安装完毕后 5 天内支付到总价的 80%;

〔5〕 竣工后 30 天内支付到总价的 95%,其余作为预留保修金。 〔6〕 预留保修金在保修期后无息返还。

第 16 条 材料供给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给〔除甲方供给设备外〕,乙方采购的主要成品及半 成品须先征得甲方认可,方可定货采购。甲方供给的设备材料参见补充合同。

第 17 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一套 乙方应提前 15 天通知甲方进展竣工验收,甲方应召集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 工程竣工后,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图。 竣工图编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立工程档案管理 方法执行。

第 18 条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 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内, 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 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 由甲方支付费用。 有关保修细那么,双方另定协议。

第 19 条 争议 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防止争 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以下 原那么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 10 天内,双 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承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

后 2 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承受,或由于一方 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 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 7 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进展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承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决。

第 20 条 违约如有违约,应按经济合同法的原那么,由违约一方承当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 21 条 平安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平安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平安、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 否那么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 责。

第 22 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 23 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 24 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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