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烟草公司货源供应管理办法
为提高卷烟货源利用率,实现货源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各项销售指标的均衡实现,确保全面完成省局(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办法。
一、货源供应原则
1、市场需求原则。按照各单位实际市场需求情况确定货源供应总量和结构,尽力保证市场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2、指标均衡原则。货源品牌供应计划应综合考虑各单位销量指标、结构指标和转型推进进度确定,促进各项销售指标的均衡达标。
3、效益兼顾原则。在工业企业货源保障能力范围内,着力组织投放盈利能力强的品牌,打牢结构提升货源基础。
4、中低档烟限量投放原则。根据中低档烟货源压缩和区域需求特点,适时重点投放,促使各单位将稳定销量的着力点放在扩销三类以上卷烟上,提高卷烟销售结构步伐,确保转型效果。
二、总体货源供应办法
1、各县(区)分公司按照营销中心公布下达的半年订货计划和全年经济目标(包括销量、单箱收入、单箱毛利、一二类烟销售比重、重点价位卷烟销售比重等)逐月编制下月需求计划,于每月15日前上报市局营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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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月20日前,市局营销中心结合半年计划总量及目标完成进度汇总平衡上报信息,经评审小组审定形成下月要货计划,经省局(公司)审批后,与工业企业衔接形成月度购进计划。
3、营销中心将月度购进计划中的紧俏货源按照各单位任务比重进行分解,于每月25日前在内网公布月度货源信息,并严格按照公布内容执行。
4、营销中心按照各单位月度紧俏货源分解计划和当天库存情况,每天下午4:00前确定各单位次日紧俏货源分配方案,通过业务系统设定后执行。
5、如有单位完成销量指标后市场需求仍然无法满足,可在月度供应计划外按照库存情况增加货源供应,但增加货源结构不应低于单位年度单箱销售收入指标。
6、当月低档烟货源分解计划未完全执行的单位,其剩余货源计入全区下月可供货源总量,统一调配,以促进销售指标均衡和货源有效利用。
三、紧俏货源供应办法
1、紧俏货源指货源总量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的个别高档卷烟品牌,如中华、南京(九五)、黄鹤楼(1916)、黄金叶(天叶)等;以及市场需求集中度高、计划资源无法满足的个别中低档卷烟品牌,如红旗渠(银河之光)、散花(软蓝)等。
2、高档紧俏货源分配原则上按照各单位结构水平和结构目标公平分配。
3、中低档烟紧俏货源分配原则上按照各单位销量任务比重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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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销中心每月拿出紧俏货源总量的10%作为对结构转型工作效果突出、完成较好单位的奖励货源。
四、对零售客户供应办法
对客户分配流程如下:
1、每日,营销中心根据月度分品牌(规格)货源发货计划表与卷烟采供中心沟通、确认当日所到货源,并及时分配至各分公司。
2、每日,各分公司根据卷烟营销中心分配的货源,对照周销售安排表,将次日货源分配至各客户服务部。
3、每日,客户服务部根据分公司分配的货源,结合线路情况,将次日货源分配至各客户经理。
4、每日,客户经理根据客户服务部分配的货源,结合线路零售客户销售情况,将次日货源分配至零售客户。
原则上,业态相同、规模相同的客户,货源分配的标准要相同。针对城市和农村市场的不同需求,高档卷烟分配从高到低,主要兼顾商场、超市、高档酒店及大型酒店;中低档卷烟分配从低到高,主要兼顾普通烟酒店、便利店和食杂店。如出现某品牌货源投放量特别少,不能投放到每个零售户时,货源分配中将该品牌卷烟货源两个周期统筹考虑,第一个周期投放给一部分客户,第二周期投放给另外一部分客户,兼顾零售客户的需求,保障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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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1、卷烟营销中心要按照省公司下达的销售计划和市局党组确定的发展目标,积极组织有效货源,结合不同时期市场销售特点,均衡采购、投放货源,为各项销售指标的顺利完成提供稳固的品牌支撑。
2、各分公司要依据市局下达的月度销售指标,认真测算制定月度货源需求计划,以便为营销中心组织货源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营销中心要按照各单位上报的货源需求结合计划情况与工业企业积极衔接,保证货源充足,并按照公平统一的原则执行货源分配。
3、各分公司要科学开展卷烟营销,结合市场销售特点和货源供应情况制定货源投放办法,实现销售进度均衡。
4、卷烟营销中心和各分公司要认真研究低档烟供应策略,把握好供应节奏,将有限资源投放到需求最迫切的目标市场,最大限度发挥低档烟资源效力,其中五类烟不得投放县城以上市场。对于不按分公司要求进行低档烟及五类烟投放,造成资源浪费的单位,分公司将在考评时扣减单位考核得分。
5、卷烟供应购销计划一旦确定,必须按照货源公开制度逐级下达和公布,让每个客户经理和每个经营客户了解掌握货源供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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