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纪律,强化管理,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校园和谐,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本校特对学生作下列规定: 一、打架并导致他人受伤;
二、校园内打牌、吸烟、喝酒、赌博等; 三、在教室走道、楼梯、阳台、运动场等;
四、偷东西、勒索他人财物,校园内言行胡作非为、打闹造成影响;
五、藏凶器、火种、手机、MP3等进校园; 六、损坏学校舍物照价赔偿;
七、未经学校、老实批准擅自离校到危险水域游泳,违规驾驶机动车,经常旷课;
八、男同学留长发、染发、女同学染发、烫发等; 九、上课迟到、看小说、搞恶作剧、多次不交作业; 十、不讲卫生,乱丢垃圾。
以上规定若犯其一,除行为规范扣分外,第一次由班主任或老师找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校教导处找其谈话教育,第三次通报家长,若屡教不改,交回家长,家庭教育或自行转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