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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总结报告实例

2023-12-24 来源:乌哈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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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酒店集团 XX快捷酒店(XXX店)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XX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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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资质证书XXX-(X)-XXX-XXXX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XX酒店集团 XX快捷酒店(XXX店)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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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XXX 技术负责人:XXX 评价项目负责人:XXX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评 价 人 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签字 * *

技 术 专 家

姓名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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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快捷酒店安全现状评价

1.安全评价的报告编制说明

1.1安全评价的目的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要达到的目的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1.1通过评价确认酒店是否满足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1.1.2通过评价为酒店提出消除、减弱事故隐患的对策与措施,为事故隐患治理提供依据,提高酒店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的经营。 1.2安全评价的过程与范围

受XX快捷酒店的委托,XX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的对象为酒店内各场所安全现状,评价的范围包括酒店安全管理、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安全评价。并对酒店内各方面安全水平做出客观的评价结论。确认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 1.3安全评价的依据 1.3.1法律、法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 (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 (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1995 (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11)《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 1.4安全评价程序 1.4.1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1)前期准备

了解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确定评价范围,准备评价资料。 (2)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的识别

针对被评价对象的情况,采用科学合理的辨识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识别和分析,确定主要危害部位,有无重大危险源,以及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缺陷和隐患。 (3)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酒店的特点,确定评价模式和评价方法,定性或定量的进行科学、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 (4)确定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综合评价结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安全对策措施的建议,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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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风险程度高低进行解决方案的排序。 (5) 确定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综合评价结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安全对策措施的建议,并按照风险程度高低进行解决方案的排序。 (6) 确定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结果明确指出酒店当前的安全状态水平,提出安全可接受程度的意见。

(7)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完成

酒店依据评价单位的评价意见,编制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及实施计划;评价单位编制并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1.4.2安全现状评价程序简图

前期准备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定性、定量评价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评价结论 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完成

2.评价单位及评价项目概况

2.1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2.1.1评价单位概况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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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安全、消防状况

安全工程部部员:周XX 李XX 郑XX

消防方面,配备自动灭火喷淋装置,干粉与四氯化碳灭火器,消防栓。酒店消防工程经消防部门检查整改后基本符合要求。

2.1.3建(构)筑物基本情况

建筑名称 结 构 建筑面积(㎡) 大床房 商务大床房 标准双人房 套房 配电室 更衣室 餐厅 厨房 库房 前台大厅 办公室 砖混 砖混 砖混 砖混 砖混 砖混 砖混 砖混、半敞开 砖混 砖混、木门窗 砖混、木门窗 16 16-18 18-20 24-28 8 10 40 20 6 10 220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A、E类 A、E类 A、E类 A、E类 E类 A类 A、E类 A、C、E类 A类 A、E类 A类 耐火等级 火灾类别 酒店内设有两条防火通道,有专人负责管理,每间房屋内设有该楼层平面图和安全通道指示标志。

酒店内有两部升降式电梯,但不可作为防火电梯使用。

2.1.4酒店内部状况和辅助设施

* *

2.1.4.1内部划分

酒店分为前台大厅、经理办公室、安全工程部值班室、库房、配电室、餐厅、厨房、更衣室和客房,楼道宽为2.5米。 2.1.4.2给排水

酒店给水水源为自来水,建有太阳能和电热水器,废水经管道排入大楼原有排污井。 2.1.4.3供电

酒店用电由市电网提供10KV电压经本酒店变配电输出220V经营、生活用电。

2.1.5安全管理状况

酒店设置了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了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酒店主要负责人取得了安全任职资格。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聘请有特种作业上岗证的人员担任。酒店消防工程经当地消防部门检查整改后基本符合要求,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6项目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图

略。详细见图-1。 图-1 略

注:略。

酒店每层有客房29间、配电室一间、库房一间、升降式电梯两部、防火通道两处,详细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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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略

注:略。

2.2自然条件

2.2.1天津市市自然条件

XX市位于华北平原,东侧为XXX,与XX省,XX市相接。 XX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明显,年平均气温12摄氏度左右,一月-4摄氏度,七月26摄氏度。全年无霜期大约210天,山区稍短。港口冬季结冰约80多天。年平均降水量约550-650毫米,北部山地迎风坡为华北多雨地区,可达900毫米。全年降水75%中在夏季,易成水灾,1969年7月27日塘沽降水176.9毫米,为本市最大日降水量。春季则因降水少,气温升高,往往发生春旱。

XX境内交通发达,经过或位于天津各级公路很多;XX海运、空运和铁路运输也相当发达。

2.2.2酒店所在地自然条件

酒店地处XXXX,位于华北平原,XX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明显,年平均气温12摄氏度左右,一月-4摄氏度,七月26摄氏度。全年无霜期大约210天,山区稍短。港口冬季结冰约80多天。年平均降水量约550-650毫米,北部山地迎风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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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华北多雨地区,可达900毫米。全年降水75%中在夏季,易成水灾,1969年7月27日XX降水176.9毫米,为本市最大日降水量。春季则因降水少,气温升高,往往发生春旱。

酒店所在地区地形平坦,地貌单一,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无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害,宜于建筑楼房,无任何有损房屋质量的情况。近年来无洪涝现象。 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3.1主要危险有害物质的分析

易燃易爆物质:液化石油气罐

危险特性:遇热或泄漏后易发生火灾爆炸 有毒有害物质:油漆、玻璃胶、消毒液、洗涤剂等

危险特性:油漆与玻璃胶在使用后短时间内会有有害物质产生;消毒夜和洗涤剂在使用后易残留,对人体造成伤害;以上物质均为不可食用物质,若误食会发生食物中毒。 3.2自然环境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本酒店所在地区的夏季最高温度超过35℃,在没有防暑措施下夏季长时间工作易中暑。 3.3供配电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配电箱和电器开关的质量缺陷、绝缘不良、不按规定接地接零,可能导致发生出点事故。 3.4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结果 序号 1 事故类型 火灾爆炸 存在部位/方式 1、酒店内的电器的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酒店内电器缺少维护和事故后果 因烧伤、窒息* *

使用 2、酒店内的可燃物品 3、厨房内的燃气罐的使用 保养,发生线路短路情况; 致人伤亡;致2、酒店内电路过载; 3、电器在潮湿的环境下工作而发生短路; 4、酒店内的可燃物被无意点燃; 5、厨房内的燃气罐遇高温或泄漏后遇明火; 1、酒店客房装修和维护之设备、设施损毁;环境污染 1、酒店内装修和维后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投护后的油漆、玻璃入使用; 胶 2、酒店使用了不合格的油2、酒店内的食品卫漆制品; 2 中毒 生不合格 3、酒店内的食品卫生不合3、酒店内的饮用水格; 不达标 4、酒店内的饮用水不达标 4,酒店内的消毒液5、酒店内的消毒液和洗涤和洗涤剂等用品 剂等用品被人误食; 1、酒店内的电器因没有正1、酒店内的电器 常接零或接地和发生触电; 因触电致人3 触电 2、酒店内的供配电2、酒店内的配电箱和电器装置 开关的质量缺陷、绝缘不伤亡 体造成损害 伤亡或对人因中毒致人* *

良、不按规定接地接零,可能导致发生出点事故; 1、因暖气管道破损而出现1、酒店内的暖气 暖气水跑冒 4 烫伤 2、酒店内的照明设2、触碰长时间使用的照明备 设备 1、因维修高处设备而从折1、维修使用的梯子 叠梯上坠落 5 高出坠落 2、酒店的楼顶 2、因维修太阳能热水器而发生坠落 伤亡 因摔伤致人亡 受伤甚至死因烫伤致人3.5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本酒店内无重大危险源。

4.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单元的确定

4.1评价方法的选择

评价方法是指对被评价系统的危险因素、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价的方法。根据酒店的基本情况情,拟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4.2评价单元划分

根据酒店的基本情况,项目划分为如下评价单元进行评价。 (1)总平面布置安全评价单元 (2)周边环境及自然条件单元 (3)防火安全评价单元

* *

(4)电气安全评价单元 (5)安全管理评价单元

5.定性、定量评价

5.1总平面布置安全评价单元

酒店内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布置合理,楼梯、走廊、消防应急通

道配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库房和配电室设计位置合理,总体设计和布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周边环境及自然条件单元

酒店周边无危险性作业场所,无重大危险源,自然条件基本能满足安全要求。 5.3防火安全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等法规标准要求,编制本单元安全检查表,其内容见表-2

表-2 防火安全检查表

序号 1. 1.1 前期准备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检查项目及内容 依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 检查结果 √ 备注 * *

1.2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消防法》第十一条 √ 1.3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消防法》第十三条(一) √ 1.4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法》第十五条 √ 2. 2.1 防火检查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消防法》第十六条前(三) √ 2.2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法》第十六条前(五) √ 每年都会进行防火检查,但次数比较少 2.3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消防法》第十六条后(三) × 没有每日都进行防火巡* *

查 3. 3.1 消防设备 √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消防法》第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十六条前(二) 3.2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消防法》第二十四条 √ 3.3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 3.4 室内消防用水量应为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室内设置的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灭火系统需要同时开启的用水量之和 GB50016-2006 8.1.5 GB50016-2006 8.3.1 √ 3.5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 √ * *

3.6 建筑物内同时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10L/s GB50016-2006 8.4.1.1 √ 3.7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单元式、塔式住宅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的首层和各层楼层休息平台上,当设2根消防竖管确有困难时,可设1根消防竖管,但必须采用双口双阀型消火栓。干式消火栓竖管应在首层靠出口部位设置便于消防车供水的快速接口和止回阀 GB50016-2006 8.4.3.1 √ 3.8 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 GB50016-2006 8.4.3.2 √ 酒店内无消防电梯 3.9 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与消火栓箱内GB50016-2006 8.4.3.3 √ * *

边缘的距离不应影响消防水带的连接 3.10 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GB50016-20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0m 3.11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3.12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GB50016-2006 9.1.2 3.13 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GB50016-20且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3.14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3.15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06 9.1.3.3 GB50016-2006 11.1.3 GB50016-2006 11.1.4 √ √ √ 无法进行测试,说明书中说明以达标 √ √ 06 8.4.3.6 GB50016-2006 8.5.1 √ √ 3.1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GB50016-20* *

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17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06 11.3.2.4 GB50016-2006 11.4.1 √ 3.18 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GB50222-95 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19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3.20 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3.21 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GB50140-2005 4.2.1 GB50140-2005 4.2.5 GB50140-2005 4.1.2 3.1.14 √ √ √ √ * *

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22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GB50140-2005 5.1.1 3.23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GB50140-2005 5.1.2 √ 酒店内无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 3.24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3.25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GB50140-2005 5.1.4 3.26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GB50140-2005 5.1.5 3.27 设置在严重危险级A类火灾场所的手提式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15米 GB50140-2005 5.2.1 √ √ √ GB50140-2005 5.1.3 √ √ * *

3.28 设置在严重危险级E类火灾场所的手提式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15米 GB50140-2005 5.2.4 √ 3.29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GB50140-2005 6.1.1 √ 3.30 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GB50140-2005 6.1.2 √ 3.31 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3.32 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4. 4.1 室内外防火设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GB50140-2005 6.1.3 √ GB50140-2005 7.1.3 《消防法》第二十六条 √ √ * *

4.2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消防法》第二十七条 √ 4.3 民用建筑与单独建造的终端变电所、单台蒸汽锅炉的蒸发量小于等于4t/h或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燃煤锅炉房,其防火间距按6m的规定执行 GB50016-2006 5.2.2 √ 4.4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GB50016-2006 5.3.2 GB50016-2006 5.3.4 √ 4.5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部位的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1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 * *

4.6 旅馆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 GB50016-2006 5.3.5 GB50016-2006 5.3.6 √ 4.7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 √ 4.8 公共建筑中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独立的电GB50016-20√ 酒店内无货梯 梯间,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06 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4.9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该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4.10 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2层时,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楼梯间,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通向平屋GB50016-2006 5.3.11 √ 5.3.7 GB50016-2006 5.3.8 √ * *

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4.11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40米 GB50016-2006 5.3.13.1 4.12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0m处 4.13 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4.14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GB50016-2006 5.3.13.4 GB50016-20√ √ GB50016-2006 5.3.13.3 √ √ 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06 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4.15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部位宜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4.16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GB50016-2006 6.0.1 √ GB50016-2006 5.3.18 × 窗口、阳台等部位无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5.3.15 * *

或总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4.17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4.18 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4.19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它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4.20 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在穿越隔墙、楼板及防火分区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GB50016-2006 7.3.5 √ GB50016-2006 7.2.9 √ GB50016-2006 6.0.4 GB50016-2006 6.0.10 √ √ * *

4.2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GB50016-2006 7.4.1.1 √ 4.2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GB50016-2006 7.4.1.2 √ 4.2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 GB50016-2006 7.4.1.3 √ 4.24 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GB50016-2006 7.4.1.4 4.25 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GB50016-2006 7.4.1.5 4.26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4.27 封闭楼梯间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GB50016-2006 7.4.2.1 GB50016-2006 7.4.1.6 √ √ √ √ * *

4.28 封闭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GB50016-20√ 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06 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4.29 封闭楼梯间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GB50016-2006 7.4.2.3 4.30 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GB50016-20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31 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用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 4.32 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居住建筑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4.33 防火门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GB50016-2006 7.5.2.1 √ GB50016-2006 7.4.12.2 GB50016-2006 7.4.12.4 √ √ 06 7.4.2.4 √ √ 7.4.2.2 * *

4.34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GB50016-2006 7.5.2.2 √ 4.35 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跨越变形缝,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 4.3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37 消防水泵、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38 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39 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GB50016-2006 7.5.2.4 GB50222-1995 1.0.3 √ √ GB50222-1995 3.1.5 √ GB50222-1995 3.1.6 GB50222-1995 3.1.7 √ √ * *

4.40 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4.41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42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5. 5.1 防火管理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 GB50222-1995 3.1.11 √ GB50222-1995 3.1.13 √ GB50222-1995 3.1.15 《消防法》第十六条后(一) √ √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法》第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十六条后(二) 《消防法》第十八条 √ 5.3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 没有与建筑物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有过消防问题的沟通 6. 应急救援及演练 * *

6.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法》第十六条前(一) √ 6.2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消防法》第十六条前(六) × 目前没进行过任何的消防演练 6.3 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消防法》第十六条后(四) × 开业至今没有组织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评价结果:通过安全检查表的检查,发现酒店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如下:

1、酒店防火检查的次数过少;

2、酒店没有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没有建立巡查记录;

3、窗口、阳台等部位无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但为推荐设施,可以选择不安装;

4、酒店没有和同一建筑内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5、酒店没有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6、酒店没有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没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

* *

培训和消防演练。 5.4电气安全评价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等法规标准要求,编制本单元安全检查表,其内容见表-3。

表-3 电气安全检查表

序号 1. 1.1 配电安全 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1.2 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1.3 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1.4 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1.5 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1.6 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GB50054-95 √ 检查项目及内容 依据标准 GB50054-95 2.1.1(一) GB50054-95 2.1.1(二) GB50054-95 2.1.1(三) GB50054-95 2.1.1(四) GB50054-95 2.1.1(五) √ √ √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干燥和震动轻微的地方,并宜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1.7 配电设备的布置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适用和经济等原则,并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监测 1.8 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室内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 1.9 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1.10 在有人的一般场所,有危险电位的裸带电体应加遮护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 1.11 遮护物和外罩必须可靠地固定,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1.12 配电室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它部分不应低于三级 3.1.2 GB50054-95 3.1.3 √ GB50054-95 3.1.4 √ GB50054-95 3.1.5 √ GB50054-95 3.2.1 GB50054-95 3.2.3 GB50054-95 3.3.1 √ √ √ 1.13 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两个出口,GB50054-95 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当配电室为楼上楼下两部分布置时,楼上部分的出口应3.3.2 √ * *

至少有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1.14 配电室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应少积灰和不起灰;顶棚不应抹灰 1.15 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 1.16 当严寒地区冬季室温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时,配电室应采暖。炎热地区的配电室应采取隔热、通风或空调等措施。有人值班的配电室,宜采用自然采光。在值班人休息间内宜设给水、排水设施。附近无厕所时宜设厕所 1.17 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 1.18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1.19 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应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件产生的热作用和机械作用造成危害之前切断短路电流 GB50054-95 4.2.1 √ GB50054-95 4.1.1 √ GB50054-95 3.3.7 √ GB50054-95 3.3.3 GB50054-95 3.3.4 GB50054-95 3.3.5 √ √ √ * *

1.20 配电线路的过负载保护,应在过负载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物质造成损害前切断负载电流 1.21 接地故障保护的设置应能防止人身间接电击以及电气火灾、线路损坏等事故 1.22 配电线路的敷设应避免由外部热源产生热效应的影响;应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因水的侵入或因进入固体物而带来的损害;应防止外部的机械性损害而带来的影响;在有大量灰尘的场所,应避免由于灰尘聚集在布线上所带来的影响;应避免由于强烈日光辐射而带来的损害 2. 2.1 照明安全 在潮湿的场所,应采用相应防护等级的防水灯具或带防水灯头的开敞式灯具 GB50054-95 4.3.1 √ GB50054-95 4.4.1 GB50054-95 5.1.2 √ √ GB50034-2004 3.3.3.1 √ 2.2 照明灯具的端电压不宜大于其额定电压的105%,亦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下列数值: 1 一般工作场所————95%; 2 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GB50034-2004 7.1.3 √ * *

以满足第I款要求时,可为90%; 3 应急照明和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照明——90% 2.3 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2.4 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并做好维护记录,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 2.5 应建立清洁光源、灯具的制度,根据标准规定的次数定期进行擦拭 GB50034-2004 8.1.2.1 GB50034-2004 8.1.2.2 3. 3.1 建筑防雷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 GB50057-2000 3.3.1 √ × × 无专业人员负责安全检查并记录 灯具自营业起未进行过擦拭 GB50034-2004 7.4.1 √ * *

3.2 1.当低压架空线转换金属皑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时,其埋地长度应大于或等于15m,尚应符合本条第二款1项的其它要求。 2.当架空线直接引人时,在入户处应加装避雷器,并将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靠近建筑物的两基电杆上的绝缘子铁脚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GB50057-2000 3.3.9(三) √ 3.3 在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GB50057-2000 3.5.6 √ 评价结果:通过安全检查表的检查,发现酒店存在的电气安全问题如下:

1、无专业人员负责酒店内照明设施的安全检查并记录; 2、自营业起酒店未对灯具进行过专项清洁。 5.5安全管理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等法规标准要求,编制本单元安全检查表,其内容见表-1。

表-1 安全管理检查表

* *

序号 1. 1.1 安全投入 检查项目及内容 依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检查结果 √ 备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2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生产√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法》第三十七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3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1.4 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一) 2. 2.1 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 √ √ 条 * *

2.2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2.3 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 √ 2.4 对歇工半年以上重新复工的从业人员进行复工培训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三) × 对从业人员不过问是否是歇工后从业,有经验即不再培训 3. 3.1 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 没有相应的教育和督促工作 3.2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 没有与其他经营单位有任何相互交流的情况 * *

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3.3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4 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聘用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4. 4.1 应急救援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 酒店内的安全设施没有定期检测,只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酒店没有任何民主会议,以经理的决定为主 * *

由有关人员签字 要没超过保质期即继续使用 4.3 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 5. 5.1 酒店卫生 各类旅店的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的垃圾 GB9663-1996 3.2.1 √ 5.2 各类旅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GB9663-1996 3.2.2 √ 5.3 各类旅店庆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GB9663-1996 3.2.8 GB9663-1996 3.3.6 √ 5.4 旅店的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 6. 1.1 职业卫生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 * *

护用品 治法》第二十条 6.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 × 与某些员工没有订立正式合同 6.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 附:安全管理人员

姓名 张XX 吕XX 职位 经理(店长) 副经理(店副) 职业证书 证书号 020xxxxxxxxxxxx电工证 周XX 安全工程人员 焊工证 020xxxxxxxxxxxxx 李XX 安全工程人员 电工证 020xxxxxxxxxxxxx 郑XX 安全工程人员 电工证 020xxxxxxxxxxxx2012年 2011年 x 证书有效期 2012年 2011年 * *

x

评价结果:通过安全检查表的检查,发现酒店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如下

1、酒店对歇工半年以上重新复工的从业人员不予以过问,也不进行复工培训;

2、酒店没有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酒店没有和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没有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也没有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酒店没有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5、酒店没有对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也没有做任何记录,无相关人员签字;

6、酒店与某些员工没有订立正式合同,也没有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6.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6.1安全管理

1、招聘员工时要仔细询问其上份工作的离岗时间,并及时对歇工半

* *

年以上的员工进行培训;

2、酒店负责人积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酒店与同一建筑物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酒店内的管理人员定期与从业人员开安全会议,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5、酒店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检测,并做好记录,检查人员签字;

6、酒店与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6.2防火安全

1、加强对酒店的防火检查,增加检查次数; 2、酒店组织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酒店和同一建筑内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4、定期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5、积极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 *

6.3电气安全

1、设立对酒店内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和记录的专业人员; 2、定期对酒店内的照明设施进行清洁。

7.评价结论

酒店安全现状评价是根据酒店提供的资料及实地考察,运用安全检查表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情况,对XX快捷酒店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出合理和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得出如下结论:

1、XX快捷酒店刚刚建立,负责人在安全管理上缺乏经验,酒店的从业人员对安全方面的知识比较匮乏,酒店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但执行方面还需要加强。酒店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大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落实实施,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可很快改正,要切实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并加强安全管理。 2、XX快捷酒店建立前各项防火工作已经做好,各个防火设施和设备的布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酒店在防火的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营业后的重视程度不够,应予以加强。酒店的从业人员对防火方面的知识有待提高。酒店的防火设计比较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无不安全因素。总体说来酒店的消防工作的硬件准备很好,但内部管理还需要提高,要切实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并加强对于消防的管理。

3、XX快捷酒店很重视电气安全工作,电气安全工作做得很好,各设施、设备以及其他方面大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明显不安全

* *

因素,酒店只是在照明设备的管理和保养上存在一些问题。酒店营业后对电气安全工作相当重视,应继续保持。酒店内有持电工证的专业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对酒店内电气安全进行检查并妥善处理所发现的问题。酒店能很好的裸视电气安全的要求,仅照明方面存在需要改进之处,要切实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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