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嵩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O一七年六月
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建立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等。 二、 组织机构
组长:组 长:张怀新
副组长:王满仓 任宗友 翟书西 程丙伟 成 员:赵战标 樊占杰 王志荣 李铁栓 唐建勋
孙红伟 赵帅锋 孙六仓 张彦峰 孙占峰
王彦涛 刘彦欣 赵书有 孙帅统 刘小五 王小欣 甘忠群 贺占宽 张朝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孙占锋担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时间各专业定于每周六排查一次。
四、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安全生产过程中,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五、在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科室为单位坚持周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
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建设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周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整改,验收上报,全过程建档。参与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新煤矿安全规程》,检查不漏环节,不留 死角。采、掘、机、运、通各系统严查严治。 六、查出隐患必须有隐患检查记录登记台帐,按照《五定》原则交给安全科,安全科督促区队,实行隐患整改压力逐级传递,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
七、检查结果及上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应在周一的生产调度会议上进行公布,整改及时、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区队,必须对照标准,从重处罚。
八、隐患整改结束,相关检查人员必须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填写书面隐患整改报告,及时上报安全科。 九、排查出问题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问题隐患的类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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