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对乙方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督促乙方认真执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督促检查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6、督促检查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 7、督促乙方对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8、对乙方发生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9、积极配合乙方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抢救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
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5、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施工后在指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按照规定认真设好防护,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如果需要扩大施工范围,必须提前与甲方进行协商,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由乙方承担施工出现的后果。
6、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保护,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信号、电力中断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积极协同甲方进行抢修,并支付相应的应急抢修费用。 7、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8、乙方在每天班前检查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交待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9、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有权拒绝施工并向甲方汇报。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不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尽乙方自身义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生效,施工结束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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