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日周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
按照市安委会2016(15)号关于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定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消除我校驾驶人在机动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技术状况或人为因素导致的道路安全事故隐患,避免机动车在突发状况下对单位财产和他人带来损失和影响,现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
第一条 驾校部门负责人、技能培训部(教练员)、部门(安全科)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及班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运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是针对各岗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建立隐患班组(教练员岗位)日排查、部门(安全科)周排查、法人(主要负责人)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整体提升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为我校事故防控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条 驾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科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其他人员在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对必须立行立改的隐患,要每天清理,确保每周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认真研究并多方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周清理,确保每月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或与驾校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月清理,确保每季度整改有进展。通过各级分口把关,形成隐患整治监督的闭环管理。
第六条 班组日排查清单。班组排查主要由班组组长单独实施。排
查内容主要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班组排查根据实际分别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班组(组长)日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行车前:检查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车辆喇叭、灯光、雨刮、油、电是否完好);
行车中:观察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部件(轮毂、制动等部位)是否正常;消防、防护用品是否有效;其他应排查的内容。
收车后:油、水是否欠缺;机械部位是否严重磨损及其它变化;车辆停放位置、环境是否安全合理;车辆是否安全关闭;
第七条 部门(安全科)周排查清单。周排查由部门(安全科)责任人负责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班组作业中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班组其他管理。日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车辆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驾驶员资质等情况。
第八条 法人(主要负责人)月排查清单经理。(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由驾校校长负责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各科室当月排查计划工作及完成落实情况。
(4)各科室对人、车、路、环境等管理对象排查计划执行及完成落实情况。
(5)排查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及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情况。 第九条 “日、周、月”的时间周期,是对各班组、部门和经理三个层级隐患排查频次的最低要求,即班组的排查每天至少一次,部门的排查每周至少一次,法人(主要负责人)的排查每月至少一次。
第十条 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月度安全考核。对积极发现、报告和消除隐患的有功人员,月度考核时在考核结果外加5分;对瞒报隐患或者消除隐患不力的人员严格实施安全考核并按照驾校相关安
全制度实施处罚。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记录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治理,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安全科报备。
第十二条 安全科应当每月对所属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职培中心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十三条 安全科必须把隐患整治作为“日周月”排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机制确保落实。
第十四条 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科及时组织或责成相关部门人员整改。第十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根据需要暂时停止隐患机动车的运行或教练员的教学工作;
(2)及时向职培中心和干校及运管所、交安办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名称、内容、级别、排查人员、排查时间;
(3)组织开展现状风险评估;
(4)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隐患;
(6)组织隐患治理情况评估,恢复机动车运行或教练员的正常教学活动。
第十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 在事故隐患治理前和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和警戒区域,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
设备。
第十八条 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本校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辖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九条 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对隐患的整治,必须有闭环型的记录和台账。隐患整治清单可以与排查清单同表建立。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第二篇: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征求意见)
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 1.总则
1.1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公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1.3 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受外部因素影响形成的各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1.4 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是针对各单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隐患日常排查的周期、内容和排查的层级管理等予以具体化、制度化,建立隐患班组日排查、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经理(主任、站长)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严格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整体提升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1.5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其他人员(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1.6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完善“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三清三进”隐患治理机制。对必须立行立改的隐患,要每天清理,确保每周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认真研究并多方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周清理,确保每月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或与公司(包括职能部门)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月清理,确保每季度整改有进展。通过各级分口把关,台账清理销号,形成隐患整治监督的闭环管理。
2.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职责 2.1 编制清单 2.1.1班组日排查清单。
班组排查主要由班组长或班组委托专人实施。主要包括常态排查和临时性工作排查两个部分。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工作。班组排查要根据实际分别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
常态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操作规范,即操作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和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等;
(2)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 (3)材料、半成品、成品状态; (4)工作环境安全状况;
(5)管理落实情况,包括班前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员工按清单开展隐患自查等情况;
(6)其他应排查的内容。
临时性工作排查,指对不属于班组常态工作,但与班组作业相关的其他作业活动(含特种作业)隐患的排查。
2.1.2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清单。
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由部门(车间、工段)负责人或委托专门人员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3)班组其他管理,含班前会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资质、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等情况。
2.1.3 经理(主任、站长)月排查清单。
经理(主任、站长)月排查由各单位领导班子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部门(车间、工段)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2.2 分级实施
2.2.1 “日、周、月”的时间周期,是对各班组、部门(车间、工段)和经理(主任、站长)三个层级隐患排查频次的最低要求,即各个班组的排查每天至少一次,各个部门(车间、工段)的排查每周至少一次,各个经理(主任、站长)的排查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设备、工艺按照“小时制”做出排查规定的,从其规定开展排查。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按照班组、部门(车间、工段)、经理(厂长、矿长)三个基本层级模式划分出不同层级的排查单元,明确层级关系,并按照不低于“日、周、月”的时间周期“底线”要求确定各个层级的排查周期。
2.2.2 各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激励约束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和消除隐患。对发现、报告和消除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表彰;对瞒报隐患或者消除隐患不力的人员实施处罚。
2.2.3 各单位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治理,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公司通报。
2.2.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2.2.5 各单位应当每月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公司负有专业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2.6 公司比照“日、周、月”的时间周期排查要求,建立排查制度,编制排查清单,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每半年必须对各单位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
2.3 隐患整治
2.3.1各单位必须把隐患整治作为“日周月”排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机制确保落实。
2.3.2 各单位应当建立包括下列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班组和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范围、防控责任;
(2)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从时间、空间和管理层级上规范安全检查,实行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单位负责人月排查;
(3)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隐患排查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日排查、周排查、月排查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排查周期;(4)明确隐患判定程序、处理措施及处理流程;(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环节、性质和治理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建档管理,每月向公司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3.3 一般事故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工段、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及时组织整改。
2.3.4 重大事故隐患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2.3.4.1根据需要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2.3.4.2 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及所在区县(自治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名称、内容、级别、排查人员、排查时间;
2.3.4.3组织开展现状风险评估;
2.3.4.4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3.4.5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隐患;
2.3.4.6组织隐患治理情况评估,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2.3.5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2.3.6 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前和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和警戒区域,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各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2.3.7 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本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
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2.3.8 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公司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3.9对隐患的整治,必须有闭环型的记录和台账。隐患整治清单可以与排查清单同表建立。对重大隐患的整治,还需要有专门的包含“五定”在内的整治方案。
3.附则
3.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制度工作方案或制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制度落实。
3.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长效机制。
3.3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
********** 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项目部主体责任,针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隐患日常排查的周期、内容和排查的层级管理等予以具体化、制度化,建立隐患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整体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为项目部事故防控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清单。
1.班组日排查清单。班组排查主要由班组长或班组委托专人实施。主要包括常态排查和临时性工作排查两个部分。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工作。班组排查要根据实际分别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
常态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操作规范,即操作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和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等;
(2)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3)材料、半成品、成品状态;(4)工作环境安全状况;
(5)管理落实情况,包括班前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员工按清单开展隐患自查等情况;
(6)其他应排查的内容。
临时性工作排查,指对不属于班组常态工作,但与班组作业相关的其他作业活动(含特种作业)隐患的排查。2.部门周排查清单。部门周排查由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专职安全员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3)班组其他管理,含班前会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资质、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等情况。
3.经理月排查清单。经理月排查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各成员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部门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二)分级实施。
“日、周、月”的时间周期,即各个班组的排查每天至少一次,部门的排查每周至少一次,经理的排查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对企业设备、工艺按照“小时制”做出排查规定的,要从其规定开展排查。
我项目部根据实际,按照班组、部门、经理三个基本层级模式划分出不同层级的排查单元,明确层级关系,并按照不低于“日、周、月”的时间周期“底线”要求确定各个层级的排查周期。
(三)隐患整治。
项目部把隐患整治作为“日周月”排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机制确保落实。要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按照“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到位。班组、部门、经理现场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的一般隐患应按照本单位制度落实责任及时予以消除;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定”落实的要求闭环整治;发现的管理方面问题,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或者研究问题解决的措施、办法并及时改进。
对隐患的整治,必须有闭合型的记录和台账。隐患整治清单可以与排查清单同表建立。对重大隐患的整治,还需要有专门的包含“五定”在内的整治方案。对排查出的隐患及其整治情况要按照要求层层上报,其中,向当地政府或部门一般隐患报告数据,重大隐患报告明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施工队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把建立“日周月”排查制度作为事故防控“核心目标”的重要举措,重视推进工作机制的建立,认真编制工作方案,抓好试点和推行。根据实际,制定通用指导标准和重大隐患的具体判定标准。要通过宣传和培训指导,深入企业宣讲、指导、培训,切实增强企业建立“日周月”排查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充分领会制度内涵、实质,编制落实好各个层级排查清单及隐患整治要求。
(二)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要把 “日周月”排查制度的建立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的隐患、
尤其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不落实的行为实施严格执法,要以强有力的执法震慑推动“日周月”排查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督查。项目部要把“日周月”排查制度建立作为行业部门“三个必须”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督查。要开展对“日周月”排查制度建立情况的专项督查。要加强对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结果运用,严格考核奖惩,要通过严格的制度有力推动“日周月”排查制度在项目全面落实。 第四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在贯彻集团公司安全方针的同时,参照其它大型洗煤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洗选过程中,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的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第一条、职责权限
按照“分工不同、权利不同、责任不同”的原则,洗煤厂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第二条、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系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1、A级:难度大,厂部自行解决不了的,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2、B级: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部解决的隐患; 3、C级:难度不大,由班组即可解决的隐患。第三条、事故隐患确认与上报
1、厂内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确认隐患等级。按事故级别、类别上报。
2、厂部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级别、类别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部。
3、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天都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隐瞒不报事故隐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
1、隐患的整改贯彻必须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厂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厂长组织各车间、班组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验收落实”的五落实原则。
2、事故隐患确认后,通知隐患所在班组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整改解决。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
安委会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
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按统一报表的形式归档备查。第六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第七条、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在事故调查时,确认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各类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或处理安全问题时执行。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
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
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
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定义 3.1
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
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
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
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人以上死亡,或者 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
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 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人以上
人以下死亡,或者 人 以上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以上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
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
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人以上 人
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
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
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
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
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
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
部门;车
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
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
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
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
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工作要点 5.1 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 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 周不少于
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 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
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
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
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
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3) 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4)
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5)
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6)
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
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7)
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8)
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9)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
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 5.3
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企业建立班组、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
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 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领导;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 日前和下一年 月 日前向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 字
。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 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6.1
重大事故隐患申报
1)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安监局申报,由县(市、区)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局,由省
辖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3)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
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4)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
)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
)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6.2
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
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
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
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
企业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评审意见
()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竣工验收报告 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公司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专项
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在企业
销售收入中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四的比率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
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第五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为了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事故隐患,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xxA1、A2地块项目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类 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为:
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包括: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不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节假日前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
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自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为日常施工工序施工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周进行一次,由安全监理xx、执行经理xx、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xx、xx、
各班组长(土建、木工、钢筋工、架工、电工)等参加。
3)
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管理层次按照规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周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和范围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公司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开展一
次,公司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公司主要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
4)
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管理层次在季节更替时,根据雷雨季节、夏季高温天气、冬季大风和暴雪天气组织开展对下级单位、项目部实施的突击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
节假日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节假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是确保公司节假日期间各工地的安全所开展的节前节后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各管理层次在节假日放假前,放假结束后,开展对下级、各项目部进行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2)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a.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包括:(此项主要由执行经理xx、技术负责人xx、安全负责人xx及各班组长组织检查)
①项目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执行到位,安全防护用具、警示标牌是否正确使用到位;
②安全技术措施如大模板、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临时用电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现场执行情况;
③生产场地平整、清洁、无危险建筑及设施,抢修工地附近的管线和上空高压线是否了解清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④所用的材料、原料,使用的用品、工具堆、摆放符合安全要求; ⑤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施、器材、工具按要求配备,保管完好,是否定期进行了检验维修,维修保养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实行挂牌制,消防标识是否按要求悬挂张贴。
b.施工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包括:(此项主要由执行经理xx,安全负责人xx及各班组长进行检查)
①电气设备(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精密裁板锯、电焊机等)、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工具、用具是否齐备完好;
②电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精密裁板锯等设备的线路有无破损断裂,连接是否正确牢固;
③安全帽、安全带、其他防护用品、防护栏杆是否齐全并正确使用;
④临时用电箱内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是否齐全,线路连接是否正确,保护线是否连接到位;操作是否符合施工安全规范;
⑤电气、焊接等作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完好。
c.办公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包括:(此项主要由安全负责人xx进行检查)
①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是否堵塞占用,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②是否擅自拉结临时线路,电器设备是否有电线发热、老化破损或超负荷使用情况;
③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是否正常;
④电源线路有无破损,插座、开关电器设备附近是否堆放易燃物品;
⑤进场大门(包括电子门)、室内门窗等是否完好;
⑥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电器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常情况;
⑦其它设施有无隐患和缺陷,如照明、低压电器及线路,办公环境、人行通道等方面有无隐患等,下班离开办公室是否关闭用电设备。
3)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a.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包括:(此项主要由安全处长xx、xx进行检查)
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情况; 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管理制度;
③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否完善和扎实;
④要害部位、薄弱环节有无隐患和缺陷、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⑤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隐患整改是否落实;
⑥各单位每年是否按照要求开展1次以上的消防演习,2次以上的消防知识培训,4次以上的消防联席会议。是否明确消防责任组织及责任人,各类消防台账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开展各类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⑦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处理; ⑧半年和年终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总结。
b.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包括:(此项主要由执行经理xx,技术负责人xx,安全负责人xx及各班组长进行检查)
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②是否建立各类事故应预案等;
③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隐患整改是否落实; ④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⑤职工生活区和工程分包方的施工纳入日常的检查范围; 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班组长培训、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等是否有效开展;
⑦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布局合理; c.各管理层次对施工设施设备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此项主要由安全负责人xx及各班组长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①各类工程工地:对临时用电设施、钢筋切断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弯曲机、电焊机、精密裁板锯、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的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②临时用电、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落实情况;
③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执行和落实情况; ④安全交底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⑤围挡是否符合要求;
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职到位;
⑦交叉作业是否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⑧“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保护线”、漏电保护器等各项保护措施是否按照规范使用;临时用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漏点保护器维护记录是否齐全;
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防护用品是否正确穿戴; ⑩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d.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的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应包括:(此项主要由安全负责人xx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①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②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整改完毕回复; ③安全检查通报及处罚通知;
④施工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卸料平台验收表; ⑤模板支撑系统验收表;
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顶升、加节验收表及每月的自检报告;
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电工巡视记录;
⑧施工机具验收表;
⑨基坑支持验收表、基坑监测记录; ⑩高空作业(洞口临边)验收表; ⑪安全会议记录或纪要; 4.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1)雨季重点对用电设施实施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的安全监测; 2)检查防洪防涝设施、排水系统、沟槽沟渠是否通畅; 3)夏季重点检查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急救药品的准备,食品安全卫生检查;
4)冬季重点消防安全、防火检查,施工机具防冻检修防止出现工伤事故;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各管理层次根据职责划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策划所需的《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及检查部位、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方法。
1)各管理层次按照检查频次、周期要求实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表》。
2)对安全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 3)收到《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填写整改结果或附上整改照片,及时反馈给检查部门核查整改效果。
6.隐患整改
1.各管理层次、特别是项目部、施工班组对查出的隐患应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专人、定期限),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安全技术部门应列入安措、技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2.项目部对各班组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项目部有关人员复查,如没有按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班组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罚款的一句是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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