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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专业

2021-12-03 来源:乌哈旅游
旅游专业(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旅游专业(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专科)培养的是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现代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具有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该专业融理论、技能于一体,应用性较强。

综合实践教学环节是整个专业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置这个教学环节的目的是加强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实现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

本专业的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导游模拟训练、酒店模拟训练、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四项内容。其中,旅游管理方向的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上述全部四项内容;酒店管理方向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包括酒店模拟训练、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三项内容。

第二部分 具体内容

一、导游模拟训练(2学分)

在老师指导下,由学生策划并实施的模拟实践活动。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对导游工作流程及分工进行具体操作实践,增强学生对导游业务的了解,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要求学生对本专业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内容

设计一次旅游团队活动,模拟从接团至送团的全部流程,并设计其间的活动,安排导游讲解,规划旅游路线,体现团队合作与个性创意。

(二)要求

(1)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每小组3~5人,采用角色扮演法,轮流转换角色。

(2)每小组编制一份模拟训练策划书。内容包括项目、导游职责、服务程序、质量标准、时间、地点、旅游接待中一些主要问题和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旅游者个别要求的处理等。

(3)撰写导游词。

(4)原则上要求进行景区实地训练。

(5)训练结束后要求各小组以小组为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①模拟训练策划书,不少于500字;

②导游词,不少于800字;

③模拟训练过程报告。包括:小组成员、组长、指导教师名单;训练时间和地点、过程概述、结果小结。不少于500字。

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结论要有理、有据。

(三)时间安排

原则上在学生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60%以上时应开展模拟训练。具体时间由所在学校(分校以上)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学校负责安排指导教师,训练活动完成后,由学校组织评定成绩。两项训练每项训练时间不少于三周。

(四)指导教师

1.模拟训练必须配备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和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的专职教师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工作者,外聘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其资格审查由分校负责。指导教师由分校遴选和确定,并报省级电大备案。

3.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5人左右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20人为上限。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根据情况酌减。

4.在本校教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社会聘请指导教师,但资格标准不得降低。

5.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社会实践的全过程。

6.指导社会实践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学时/人。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五)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模拟训练的基本情况与表现;

(2)训练过程报告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

成绩原则上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训练报告清楚完整,内容真实,完成项目指定要求者为合格;报告清楚完整,内容真实,没有完成项目指定要求者,如果能对活动过程的不合理部分进行认真分析并写出体会者也为合格。凡报告不完整,内容不真实者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训练报告由两人评定,分校负责审核。

4.训练报告经审核合格后给予2学分。没有参加模拟训练活动和未交训练报告者(或提交报告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二、酒店模拟训练(2学分)

在老师指导下,由学生策划并实施的模拟实践活动。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增强学生对酒店业务的了解,熟悉酒店各部门业务操作流程,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要求学生对本专业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内容

设计一组酒店业务,要求至少涵盖前台、客房、餐饮三类内容。内容包括顾客服务、酒店管理、冲突解决、酒店营销等。形式可以是模拟情景教学或者实地训练,也可以是模拟实验系统,模拟演练酒店内的工作情境和工作流程。

(二)要求

(1)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每小组3~5人,采用角色扮演法,轮流转换角色。

(2)每小组编制一份模拟训练策划书.内容包括项目、员工职责、服务程序、质量标准、冲突的预防与解决、顾客个别要求的处理等。

(3)训练结束后要求各小组以小组为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①模拟训练策划书,不少于800字;

②模拟训练过程报告。包括:小组成员、组长、指导教师名单;训练时间和地点、过程概述、结果小结。不少于800字。

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结论要有理、有据。

(三)时间安排

原则上在学生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60%以上时应开展模拟训练。具体时间由所在学校(分校以上)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学校负责安排指导教师,训练活动完成后,由学校组织评定成绩。两项训练每项训练时间不少于三周。

(四)指导教师

1.模拟训练必须配备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和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的专职教师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工作者,外聘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其资格审查由分校负责。指导教师由分校遴选和确定,并报省级电大备案。

3.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5人左右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20人为上限。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根据情况酌减。

4.在本校教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社会聘请指导教师,但资格标准不得降低。

5.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社会实践的全过程。

6.指导社会实践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学时/人。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五)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模拟训练的基本情况与表现;

(2)训练过程报告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

成绩原则上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训练报告清楚完整,内容真实,完成项目指定要求者为合格;报告清楚完整,内容真实,没有完成项目指定要求者,如果能对活动过程的不合理部分进行认真分析并写出体会者也为合格。凡报告不完整,内容不真实者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训练报告由两人评定,分校负责审核。

4.训练报告经审核合格后给予2学分。没有参加模拟训练活动和未交训练报告者(或提交报告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三、专业(毕业)实习 (5学分)

由当地电大或学生选定项目,报当地电大审核批准,学生根据该项目的安排从事旅游管理实践活动。

(一)实习目的

专业实习是本专业的重要实践环节,目的在于加深和巩固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训练和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实现学以致用。在实习中熟悉和掌握旅游管理的内容、步骤和方法,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为撰写毕业作业搜集资料、奠定基础。

(二)实习要求

1.原则上选择国家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景点、景区以及星级酒店作为实习基地。

2.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专业实习。认真对待并以积极的态度搞好毕业实习工作。

3.各省级电大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布置实习的各项工作。各教学点负责安排指导教师。

4.原则上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如果学生所在单位为旅行社、景区、酒店宾馆、旅游局等旅游类企事业单位且符合要求,可以在本单位进行专业实习。如果学生所在单位为非旅游类单位,则应该到旅游类单位进行专业实习。学生要及时将所在实习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反馈给指导教师。

5.在实习期间主要由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指导教师共同负责指导,学生应积极、主动开展实习工作,协助实习单位完成有关业务工作。

6.学生实习期间要注意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汇报实习进程,以便指导老师对学生实习质量进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习结束后,填写实习鉴定表,并请实习单位签署实习鉴定意见。同时按规定完成并提交实习周记、实习总结、实习调查报告,作为实习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实习内容

1.旅游公司和旅行社业务

(1)了解国家有关旅游管理的现行规定,熟悉重要的涉外旅游法规和政策等;

(2)熟悉并掌握旅游业务的基本程序和主要操作技能。在实习单位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从事旅游实务中业务函电的草拟、组团报价及核算、成行条件的磋商、地接和带团导游的实践及相关文件的制作与审核;

(3)学习运用英语处理旅游往来函电、签订合同和制作报价单证;

(4)了解旅游公司的机构设置和有关管理制度。

2.酒店宾馆业务

(1)了解实习酒店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相关规章制度和该酒店企业文化;

(2)熟悉岗位职责;

(3)通过实际工作,学习和熟悉各部门业务操作流程;

(4)熟悉后台管理的基本功能。

3.旅游景区业务

(1)了解国家关于旅游景区、景点的经营运行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2)熟悉各种旅游产品的特点及其开发的方向;

(3)掌握旅游景区、景点与周边社区和有关部门沟通的技巧,善于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内的节庆等公关活动;

(四)时间安排

1.学生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60%以上时应开始专业实习。由省级电大布置实习的各项工作,学生制定实习计划书,并签订实习任务书。

2.专业实习原则上不少于5个月。

(五)实习形式

采用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分散进行的方式。

(六)成绩评定

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由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学生实习结束后提交的有关资料综合评定。

1.实习成果的形式

(1)实习鉴定(要求实习单位盖章)。由学生所在实习单位有关指导人员写出评语并加盖印鉴。

(2)实习手册。实习学生要将其实习过程中的主要活动及其心得如实记录下来。

(3)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在如实反映实习情况的基础上,可以围绕实习所在单位的某一项业务进行选题。实习报告要有基本内容,更要有特色内容;要有一般性分析,更要有重点剖析。实习报告还可以在企业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对实习单位某一方面的经营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或进行对策性研究。

2.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等级

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学生要向教学点提交实习鉴定、实习手册和实习报告,学生所在分校以上电大参考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初评意见,综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

毕业实习成绩分为四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得毕业。

四、毕业设计(2学分)

毕业设计是广播电视大学旅游专业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撰写毕业设计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或设计工作的初步训练。毕业设计的成绩与学生能否毕业直接关联。

(一)要求

1.学生应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设计。文章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语言通顺。

2.毕业设计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以内,其形式可以为项目策划、调研报告等任意一种。

3.毕业设计要求卷面整洁、字迹工整,论文结构、纸型、版式与用字等要规范。正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制作成电子文档。

(二)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在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达到最低毕业学分的80%以上时进行。其写作周期(自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始,到论文答辩止)不得少于6个月。条件许可的地方可提前安排。

(三)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写作必须配备指导教师。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任务。

2.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本科以上和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经济管理类专职教师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工作者,外聘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其资格审查由省级电大负责。指导教师由地方电大遴选和确定,并报省级电大备案。

3.指导教师只能指导相关专业的毕业作业。

4.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0人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15人为上限。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根据情况酌减。

5.在本校教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向社会聘请指导教师,但资格标准不得降低。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作业的全过程。

6.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作业的全过程。其对毕业作业的选题方向、思想观点、结构格式及文字质量负指导责任,并负责在毕业作业定稿的指定位置签署评阅意见。指导教师应当要求学生定期与自己联系,按时提交写作提纲、初稿和定稿,并决定是否推荐学生参加答辩,指导过程中的各种意见要点须写在工作记录表上。

7.指导论文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8学时/人。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四)成绩评定

1.考核标准:毕业设计成绩实行百分制,分为以下四档:

(1)85~l00分(优秀):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深入进行分析,并有独到见解。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中心突出,论据充足,材料翔实、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2)75~84分(良好):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论证比较有力,结构完整,语言通顺,格式规范,层次清楚。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3)60~74分(及格):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从总体上看,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文章没有明显的错误和缺欠,但内容尚欠充实,缺乏创新及独到见解。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4)59分以下(不及格):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或在经济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结构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文字材料未能达到写作基本要求。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在答辩中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

凡具有以上条款之一者,应判为不及格。

2.答辩

毕业设计初评成绩为优秀者必须参加答辩。

其余专科毕业生可按不低于30%(含优秀)的比例抽取一部分进行答辩。

毕业设计一般应由分校一级组织答辩,每个答辩小组由电大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等至少三人组成,答辩组长必须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经济管理类专职教师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工作者,并对所签字审定的毕业作业质量负责。指导教师本人指导的学员在论文答辩时,指导教师不可任答辩组组长,但可以是答辩组成员。

3.成绩评定办法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建议成绩;

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设计与答辩情况给予评定成绩;

成绩由省级电大核审后报中央电大,由中央电大进行抽查和认定。

(五)学分

毕业设计经审核后成绩在60分(含)以上者给予2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未完成毕业设计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六)毕业设计档案

毕业设计档案包括论文正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过程记录表、学生毕业设计评审表、毕业设计答辩记录表等(同时备电子存档)。

第三部分 管理、检查与监控

为了保证综合实践环节的质量,顺利实现我们的培养目标,必须对这一环节的组织、实施、成绩评定等进行严格的管理、检查与监控。各地电大要建立健全综合实践环节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综合实践环节工作的评估工作。

中央电大承担对地方电大综合实践环节的检查与监控。

1.省级电大和分校必须依据本大纲制定毕业设计实施方案,省级电大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须报中央电大审核备案。

2.各地电大将学生选题情况、指导教师配备情况报中央电大备案。

3.中央电大定期组织对毕业设计的抽查,包括学生选题、指导教师配备、写作与指导过程记录、论文质量、成绩评定等。

4.中央电大不定期组织对地方电大毕业设计环节的巡视,检查有关落实、进展、工作质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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