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试制阶段生产管理规范
1、目的:对试制阶段新产品加强质量控制,降低过程风险,减少生产成本的浪费,满足客户需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新产品的试制 3、规范:
3.1 项目负责新产品的试制及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处理与协调 3.2所有试制阶段的产品生产时必须有项目员现场跟进或指定人员现场跟进
3.3 试制阶段的产品存在异常需要确认的必须由项目、品质、生产三方共同确认,严禁任何一方在其他两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确认生产 3.4 正常情况下试制阶段的产品要求白班生产,因交付需要夜班生产的,必须有项目或项目培训专人现场跟进
3.5 试制阶段的产品在生产时,由项目员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生产异常、模具问题点、作业手法、打包方式等),特殊产品需要把作业手法和作业方式进行图片记录,制作到作业指导书中
3.6 试制阶段的产品严禁项目员给品质部签发工程样板,因特殊情况需要签发的,也要特别标注为“临时样板、限××次生产对样、限××日期前有效 ….”,待客户正式确认生产OK,需要量产时再复制工程样板到品质部,复制正式样板时要及时收回临时样板 3.7 项目员、品质工程师、生产负责人必须参与或了解到新产品的试制过程,项目员在产品量产前,根据试制过程制作作业指导书 李相彤 20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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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罚:所有未按以上规范作业,必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损失。
培训人:
被培训人:
注塑部 20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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