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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共管协议 2

2024-07-31 来源:乌哈旅游


资金共管协议

甲方(账户所有人): 乙方(账户共管人):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及工程履约保证金的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银行 支行(营业部)开立的资金账户中资金的共同管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资金的性质

本账户内的资金为乙方付给甲方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共管账户及金额

1、本账户以甲方的名义开户,乙方作为本账户的共管人,共同管理该账户。 户名 资金账户 。 以上账户在本协议中称共管账户。

2、本共管账户内的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 (¥ );

第三条、共管期限

资金共管期限为 二年,自 2012年12月 日起至 2014 年12月 日止。

第四条、共管账户资金的使用

1、可用于甲方退还乙方工程履约保证金。

2、可用于该项目的前期和工程建设中相关费用的支付。

3、可用于征得双方同意的与该项目相关的临时性周转支付。

4、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封闭性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不得支付与项目实施无关的一切费用。 5、共管期满,扣除甲方退还乙方工程履约保证金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外,甲方必须无条件地在三日内退回给乙方其余全部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保证其委托资产来源的合法性,且在法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承诺未以该资产设置抵押、担保、托管、赠予等其他权利。

2、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将甲账户中的资金任何第三方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

3、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独对共管账户进行资金提取及划转等操作,必须双方同台操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与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终止与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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