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城市治安管理机制的革新
刘铭宇 大庆师范学院 黑龙江大庆 163712
摘要:本文提出并分析了近年来我国城市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我国城市治安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为进一步解决城市治安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创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城市治安管理机制,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提供一些有益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关键词:城市治安管理;分析;初步设想;创新一、我国城市治安问题的主要表现和成因分析
近十年来,中国城市治安状况呈良性发展趋势,主要得益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2009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3.5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整个社会的稳定为这种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制环境和法制保障。但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整个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由于发展带来的治安问题不断,问题又呈复杂趋势。因此城市治安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治安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一)城市治安问题的主要表现1.群体性事件增多
近年来,我国城市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上升,规模明显扩大,涉及人数明显增加。2008年6月22日,贵州省瓮安县学生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死者家属对此不满,邀约300余人在瓮安县城游行,最终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2008年11月17日,甘肃省陇南市也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
2.流动人口犯罪突出
由于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在为城市建设增添了新的活力的同时,也给城市治安管理带来了新问题,并且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犯罪高发的问题。据调查显示,1985年我国流动人口占全部犯罪总人数的比例为15%,1988年上升为18%,2004年高达40%以上。抽样调查表明,流动人口犯罪多实施杀人、盗窃、抢劫、诈骗、制黄、贩黄、贩毒等行为。其中盗窃、抢劫、诈骗案犯占70%以上,对公共安全的危害较大。与此同时,近年来流动人口犯罪成员向低龄化发展,许多因多种原因受不法分子欺骗而被迫滞留的未成年人,常常成为犯罪分子胁迫和教唆的对象。
3.“两放”人员重新犯罪呈上升趋势
近些年来,针对一些地区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全国各地在不同时期都开展了“严打”斗争,相继依法处理了刑事犯罪人员。随着他们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回归社会的数量呈上升趋势。据2004年统计资料,全国每年从监狱和劳教场所释放和解教人员40余万人。这些人员回归后,因服刑期间与社会的断层,往往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而社会对他们的接纳程度不够,导致他们的就业难安排,生活陷入困境,进而导致重新犯罪,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
(二)城市治安问题的成因分析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城市治安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仅就前述城市治安问题而言,除了与其他社会问题有共性矛盾原因之外(此矛盾非本文研究范畴),还有着本身特有的个性原因,现试分析如下:
1.社会转型期间政府与相对人的矛盾冲突。面对城市群体性事件,部分政府机关行为表明——由于处于社会转型期,旧的社会管理模式被打破,而新的社会管理模式尚未成熟,各级政府还没有完成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2.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地区收入
差距在不断拉大,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导致大量的人口从贫困地向富裕地、从农村向城市快速流动,而且伴随这种差异的不断拉大,流动的规模也逐步扩大。
3.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不力。据可靠数据统计表明,我国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相当严重。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就业困难。大部分重回社会人员受刑狱经历影响,往往找不到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2)社会歧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对违法犯罪分子总是戴着有色眼镜,使这一特殊群体受到各种各样的歧视。(3)基层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缺乏必要的帮助和监督。一些人员回归社会后,政府、基层组织没有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改革城市治安管理机制的初步设想
城市治安管理是公安机关为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依法实施的一种组织活动。这种组织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城市公共秩序的有效管理,把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的活动纳入正常有序的轨道,使社会不发生混乱而保持安宁有秩序的状态,预防一切人为危害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极大地丰富了治安管理工作的内涵,拓展了治安管理工作的视野,也对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更加艰巨的任务。
(一)更新思想观念
更新思想观念,就是要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现阶段,公安机关要履行好“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彻底抛弃传统执法活动中不适应新形势的观念和做法,把执法为民的观念根植于心。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许多重要权力,与公民的各项权利息息相关。如果不能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人民赋予警察的权力就有可能转化为个人的权力,执法行为就会出现偏差。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充分认识到一切公安执法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除人民利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决无任何私利。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和追求,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必须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并以此来服务人民、造福人民。
增强服务意识。公安工作承担着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但公安工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因此,要把管理和服务很好地结合起来,把服务寓于管理之中。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惩处违法犯罪人员;要改进治安行政管理,出台便民利民措施,撤销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手续;要从小事做起,尽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危难急困之事,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做人民群众的亲人。
依法行政。公安机关是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担负着公安行政管理的重要任务。依法行政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对国家、社会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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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的统一。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只有以法律作为自己行政的根据,才能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中寻找到一个最佳结合点,才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执法为民的落实。
(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是城市治安管理的组织保证。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打造“坚强公安、亲民公安、服务公安、讲法公安”。
一是转变用人机制,打造出高素质的公安中坚力量。贯彻执行“治警先治长”的方针,不断完善对中层干部的考评制约机制,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把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充实到中层干部岗位,发挥他们承上启下的作用,形成通过局领导带中层,通过中层带民警,全警上下一片红的良好氛围。
二是理顺督察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警令的畅通。督察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安内部监督机制,实行监督窗口前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执勤全过程进行动态的有效监督。要提高对督察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严格的督察制度,强化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三是积极探索公安队伍内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队伍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机制建设上,要从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内外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完善高效、简捷的工作管理制度。
四是合理配置警力,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针对城市的快速扩张,治安警察力量不足是城市治安面临的实际问题。要从各方面综合考虑,针对城市治安管理的重点、难点,合理配置现有装备和警力。同时发挥我们群防群治的优势,用打人民战争的办法,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如保安队伍和下岗职工等,让他们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
(三)积极探索和总结新的治安管理模式
为了适应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 治安管理工作除发挥公安机关的专门作用外,还必须进行改革创新, 借鉴外国的先进管理经验,探索并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符合现代城市发展战略和公安事业发展规律的治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根源上减少群体性事件。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建设,整合基层力量,广泛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职能部门配合、社会组织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体制,以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改革管理办法,实现由单纯的“以证管人”向“以房管人”、“以事管人”和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的转变,加快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的效率。改革管理方式,实现由突击性的清理整治向日常化有序管理的转变。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对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实行市民待遇,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第一,全面推行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建立多警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大力倡导建立居委会、警务室、流动人口管理站、调委会、物业管理站“五位一体”的社区治安管理和警民联动工作机制;第二,大力实施小区“亮”化,建治安岗亭,巡逻值更,安装防护栏、治安电子监控设施等“安居工程”,推广使用“警铃入户”等经济实用的物防和技防设施,有效增强预防、发
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第三,坚持滚动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确定的治安乱点,层层落实重点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整治责任,采取派驻工作组、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整治到底。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分类帮教,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发展延伸帮教,推动市场化就业。同时,通过开展“牵手”行动,努力实现刑释解教人员不受歧视,思想工作有人做、生活困难有人帮、不法行为有人管、危害社会从重打的新格局。
对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来说,城市治安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完善和革新,是一个经常性的甚至是永恒的话题。因为社会在进步,城市在发展,治安管理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在社会治安管理机制的创新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使中国特色的城市治安管理机制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胡建刚.当前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5).
[2]陈日武.流动市民与城市管理.城市管理,1998(7).[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2006(4).[4]中央综治委.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09(5).
[5]陈泽伟,陈冀平.做好应对2009年治安形势的各种准备.望,2009(2).[6]洪巨平.贫富差距对公安工作的潜在影响.公安研究,2003(4).
[7]王均平.治安理论与实践之上位概念分析及选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9(6).
[8]宫志刚.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23).
[9]李珂,马建.论治安问题与治安秩序.淮海文汇,2006(2).[10]王均平.社会治安群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2(2).
[11]屠伟.归正人员重新犯罪情况调查分析及“牵手”行动实施方略.浙江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报告选,2005.
[12]胡太顺.浅谈如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浙江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报告选,2005.
[13]朱效良.关于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制化思考.浙江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报告选,2006.
[14]宋光宝,叶新.建立健全维稳机制 着力破解工作难题.浙江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报告选,2006.
[15]齐玉生.略论社区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山西政法工作调研文集,2004.
[16]山西省司法厅.近年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山西政法工作调研文集,2004.
[17]洛桑灵智多杰.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政法工作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008.
[18]甘肃省公安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政法工作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008.
[19]熊一新,李健和主编.治安秩序管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20]邓子滨.构建法治之下的警察权.公安大学学报,2003.
[21]戴君明.建立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思考.公安研究,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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