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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全文)

2021-11-06 来源:乌哈旅游
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全文) 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广佛都市圈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核心区域,强化广州、佛山两市的同城效应,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提升广佛整体发展水平,携领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联系紧密的城市群,建成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为加速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进程,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州市、佛山市经协商一致,特签署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按照《纲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促进两地要素资源自由流动、优化配置效率,推动两市经济社会更加紧密融合,全面构建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两市的合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着力构建与同城化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模式,实现两地规则一体化,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探索转变发展方式、协调区域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新途径,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国科学发展提供示范。 (二)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利用两市比较优势,加大资源共享力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优化合作环境,落实合作措施,构建互动、互补、互惠的发展格局,提升广佛整体竞争力。

(三)整体规划,循序渐进。坚持整体规划理念,统筹协调两市各类规划,科学确立两市各区域功能定位;以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功能区的对接为突破口,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引导产业协调、联动发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加强政府各个层面的沟通,做好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合作,推动同城化向纵深发展。 第二条 发展规划

在省的指导下,以战略思维、整体理念务实推进规划率先实现一体化,引领同城化可持续发展。

(一)尽快启动编制《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重点明确广佛都市圈的功能分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促进广佛城市功能合理分工、协调发展。 (二)以同城化发展规划为指导,制定实施广佛交通运输、生态绿地系统、河涌综合整治等专项规划,联合开展两市重要战略区域的同城化研究。

(三)尽快建立规划衔接机制,加强两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重大规划的衔接协调,切实增强同城化发展的协调性和整体性。 (四)研究建立编制广佛同城化规划体系的统筹机制和方法,积极开展区域协调机制法制化的探索,逐步确立广佛同城化规划体系的法律地位。 第三条 基础设施

围绕建成珠江三角洲一小时城市圈核心的要求,充分发挥交通先行的引导作用,加快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

(一)推进广佛交通全面对接,加快城际轨道交通及道路网的建设,重点加强广佛各区域与广州铁路新客站、白云机场、南沙港等战略性基础设施的交通连接。做好两市城市轨道交通网的衔接协调,加快贵广、南广、武广、南沙港疏港铁路和广珠、广佛、广州铁路新客站至佛山铁路西站等城际轨道交通及珠三角环线、广明高速、平南高速和番顺高速等高快速路建设,完善市政路、公路网。以南沙港区为龙头,整合广佛区域港口资源及航线,加强港口、航道的统一建设、管理和运营,形成广佛江海、水陆联运的一体化运输体系。 (二)科学布局两市公交线路、站场和公交换乘枢纽,不断扩大“广佛公交”覆盖面与规模,形成一体化的公交网络,为两市市民提供快捷便利的同城化客运服务。推进扩大广佛年票互通范围,改善年票互认方式,统一收费标准。加强交通管理协调力度,降低广佛间公交出行成本,加快推进公共交通一卡通。

(三)协调促进广佛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网络的衔接和联网。在同一堤围和排涝区内,统一防洪潮排涝标准,加强广佛跨境防洪排涝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确保城乡水安全。建立高效协调机制,保障西江引水工程如期完工。

(四)统筹规划两市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基础通信网、无线宽带网、应急指挥通信网、数字电视网等基础设施的融合。深化两市电子政务应用与信息资源整合,积极建设同城化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强化统一的电子政务、电子网络、电子社区信息标准和规范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家庭和数字电视应用示范。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建立统一的数字证书认证体系。逐步降低直至取消两市间固话长途和手机漫游资费,加快推进广佛电信同城化。 第四条 产业协作

以《纲要》为指导,统筹协调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广佛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共同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现代服务业。积极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同城化,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促进金融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共同支持重点金融集聚区的发展。加快枢纽型物

流园区建设与合作,构建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共建南方国际物流中心。共建国家级数据资源集聚区,打造数据中心产业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以大型连锁经营和品牌企业为龙头,实施广佛商贸一体化战略,整合两市分销资源,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建设完善的区域商品市场体系。发挥广交会、中博会、广博会、佛山陶博会、家博会等会展品牌优势,整合共享会展场馆资源,联手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打造国际商务会展中心。加强旅游规划衔接,整合旅游资源,统一旅游市场管理和旅游信息平台,共同打造广佛旅游品牌。加强中介、文化、工业设计、创意、信息等领域的合作,协调规划和发展总部经济集聚区,共建区域服务体系。 (二)先进制造业。充分利用两市现有的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围绕汽车、石化、电子信息、钢铁、造船、机械装备、家电家具、陶瓷及建材等产业,加强两市产业配套协作,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形成若干联系紧密、相互配套、带动力强的制造业集群,联合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广州南沙临港产业区、广州开发区、佛山高新区等产业功能区合作。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挥广佛科技比较优势,依托区域内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增强软件研发能力,拓展软件服务外包,推动数字内容加工等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以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通讯设备制造、新型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家庭等为重点,构建电子信息产业链,建设现代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国家基地,发展现代生物技术,提升区域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有重点地发展新材料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和环保产业。加强政府协调,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在广佛两市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带动作用。

(四)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强广佛农业布局的规划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的交流合作。在广佛区域内建立一批高科技农业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特色农业基地,推进农产品无障碍流通,保障“菜篮子”产品的同城化供给和区域粮食安全,加强观光农业的合作,带动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打造广佛一体的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和人文化都市型现代农业。 第五条 科技创新

整合两市科技资源,促进创新要素高效流动配置,构建开放融合、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

(一)依托两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推进科技信息、专家库等基础性科技教育资源的联网共享,建立健全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开放共享制度。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共建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孵化器建设,实现创新资源共享。

(二)积极开展科技合作,设立广佛科技创新基金,建立广佛技术创新协作机制,联合推动重大通用技术和应用技术创新,提高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能力,为两市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三)建立统一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标准制订工作。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检测、认证中心,加强自主创新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域自主创新环境。 第六条 市场环境

突破限制同城化发展的行政体制障碍,共同致力于建立透明、便利、规范的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统一、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推进市场一体化,培育区域性商贸、物流、科技、文化、旅游和公共产品等共同市场,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各类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形成同城化发展合力。

(一)加强市场监管合作。联合清理排斥和限制外地企业、商品和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举报投诉、打假查处的合作、交流与协调机制,搭建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一体化工作平台,加强执法合作和联动协查。

(二)构建一体化诚信体系。统一企业信用标准和规范,建立信用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实现企业信用评估结果互认。切实保护两市名优品牌,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加快建立两市公平贸易联合应对机制和进出口预警机制,合作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各种贸易壁垒和反倾销诉讼。

(三)统一规范企业的登记注册条件和程序。推进同城化标准制订工作,加快建立两市统一的标准标志制度,逐步统一抽查规则和检测标准,尽快实现质检报告互认。 (四)建立两市各行业和企业的交流制度及合作平台,增强协会(商会)在沟通联络、行业自律、产业宣传和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为企业提供法律、会计、审计、评估、金融、投资、信息咨询等服务。

(五)研究建立两市经济利益分配协调机制,探索和推进有利于同城化的财税分配规则体系,形成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局面。 第七条 环境保护

以水环境污染和空气污染联防联治为突破口,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探索建立生态资源补偿机制,实现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共建共享,改善区域整体环境质量,率先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健全区域生态环境协调机制,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建设广佛统一的环境预警体系。统筹考虑环境功能区布局和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共同构建一体化的绿色生态架构,开

展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态隔离带的维护维育,切实做好河流、湿地、森林的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绿地建设,形成广佛都市圈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二)落实水源保护责任,加强饮用水源利用的合作。加强水环境整治,联合推进水源保护工作。加快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河涌截污与治污工程。建立行政交界断面水质、水量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推进跨境污水综合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 (三)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建立两市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严格治理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废气污染和城乡固体废物污染,加快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清洁工艺和清洁消费。 第八条 能源保障

加强区域能源需求预测,共同促进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多途径保障区域能源安全,构建开放、多元、清洁、安全、经济的能源保障体系。

(一)统筹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建设若干环保型骨干电厂,协调推进区域热电冷联供和清洁发电示范工程,构建电力安全体系及应急处置体系,提高电网抗灾害能力和电力减灾应急能力。

(二)建设广州南沙石油中转码头、油库,形成大型专业化的油品接卸、存储、中转、运输基地。加快区域内输油管道、LNG燃气管网及接收站等能源项目建设,逐步形成统一的天然气输送网络和成品油管道网络,逐步实现区域内油、气、电同网同价。

(三)加强能源保障管理合作,逐步统一能源保障监测体系和能源调度管理,建立和完善能源战略储备和能源危机联合防控机制,确保能源安全。

(四)倡导与实施节能优先战略,联合组织开展新能源、新材料等节能领域的技术研发及推广工作,提高能源利用经济效益。联合制定能耗标准,加强节能减排合作,降低污染排放。

第九条 社会事业

积极推动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人才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合作,不断提高两地市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水平,共建“广佛优质生活圈”。

(一)教育。充分发挥广佛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扩大两市市属大专教育和职业教育双向招生规模,支持中小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跨地区设立教学、科研机构。密切教育机构间的沟通和交流,鼓励开展各类教育合作和学术研讨活动。共建教育教学资源库,实现教育信息的共享。

(二)文化。建立区域文化发展协调机制,全面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保护和开发粤剧、武术、陶瓷、民俗、饮食等岭南文化资源,积极发展现代都市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

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共享,推动广佛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共建和服务协作,实现读者证的互认。共同承办全国性、国际性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对外文化演出和展览。加强区域媒体合作,打造辐射全国的影视和媒体集团。

(三)体育。以举办2010年亚运会为契机,全面加强广佛体育交流与合作。构建两市优势互补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探索体育资源共享机制。通过优化项目布局、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互派队伍参赛、共同承办比赛等形式,不断提升两市竞技体育水平。加大两市在体育产业引导、培育、统计、监管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壮大。

(四)医疗卫生。探索建立两市医疗卫生合作模式,着力建立卫生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逐步实现区域卫生资源共享,形成整体发展优势。逐步推进两市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协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两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两市医疗机构部分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的互认。

(五)就业。加强就业政策对接,促进劳动力规范有序合理流动。建设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位发布、就业扶持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实现同城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转移就业协作机制。

(六)社保。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政策对接,积极探索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积极探索广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管理的一体化。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两市相互定点、协助监督机制,利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使两市参保人医疗保险费实时结算。探索建立广佛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共享机制。

(七)人才。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合作,率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利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留交会、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和科教研究机构等平台引进和培训人才,促进人才有效开发与合理流动。探索建立评委库专家、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工作站资源共享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互认,促进职称业务广佛联动办理。试行两市政府公务员交流和相互兼职制度,推动人员交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发展理念融合和体制机制创新。 第十条 公共事务

按照同城化理念,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共同探索完善广佛城市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促进广佛公共事务管理同城化。

(一)城市管理。加强接壤区街之间的管理协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制定城市管理跨区域协作联动预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树立区域新形象。设立相邻地区相关公共管理事务联合机构,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二)社会治安。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作,实施治安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政法系统对口沟通协调,建立政法协作定期会晤制度。推进两市以110报警为龙头的警务协作和救助系统的联网联动,建立突发事件联动处置平台,完善治安信息通报制度,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的成效。

(三)人口管理。在政府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尽快实现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政策的对接,探索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机制。

(四)食品药品安全。推进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监督网络和协作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逐步推进农产品和食品相互认证工作,统一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推进地方特色食品市场准入上协调同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公共信息数据库,实行数据共享。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合作,保障区域食品药品安全。 第十一条 领导机构

在省的指导下,由两市市委书记、市长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由两市协商召开。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制度

两市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和政府秘书长参加,两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同城化工作的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在两市发展改革部门设立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亦可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协商召开。

第十三条 专责小组

建立城市规划、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协作、环境保护等专责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再设立其他小组),建立行政磋商机制和行政互认机制,负责两市相关领域衔接协调,并落实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工作事项,对接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举措,协调推进落实。 第十四条 新闻发布制度

由两市成立新闻发布工作小组,确定各自的新闻发言人选,不定期发布广佛同城化建设的权威信息,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此项工作由两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第十五条 广佛同城化发展论坛

继续采取“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形式,办好年度“广佛同城化发展论坛”,共同探讨广佛合作的深层次问题。

第十六条 相关工作

本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市及时开展本框架协议细化事项协商,并签署相关具体合作协议。在本框架协议之外的其他重大合作事项可另行协商。 第十七条 协议生效

本框架协议经两市市长签署并加盖公章生效。

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城市规划合作协议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加速推进广佛同城化建设进程,根据广州、佛山两市党政主要领导工作座谈会纪要及《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精神,经两市城市规划专责小组协商一致,特签署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新时期指导我省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纲要》提出“强化广州、佛山的同城效应,携领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联系紧密的城市群”。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明确指出,“落实《纲要》的突破口在于珠三角城市一体化,而推动珠三角城市一体化的突破口在于广佛同城化,要将广佛作为一个城市来规划”。因此,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认识“广佛同城化”对于实现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具有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

探索广佛跨行政区域城乡规划的合作模式,以“区域同城、产业融合、交通一体、设施共享、环境齐治”为目标,确定两市同城化发展的策略和空间布局,实现区域内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两市经济社会更紧密融合,充分发挥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优势,切实提高佛山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共同提升广佛作为珠三角核心区域的携领功能,更好地带动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第二条 工作机制

广佛同城化城市规划既是广州、佛山两市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涉及珠三角全局的工作,需要省、市政府及省、市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推进。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本着“省主协调指导,市主规划编制”的原则,在两市城市规划专责小组的框架基础上,充分发挥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指导作用。 (一)工作架构 1.协调指导组

为充分发挥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指导作用,省政府成立协调指导组,负责对两市城市规划专责小组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协调指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 2.城市规划专责小组

由广州、佛山两市城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两市规划局局长任组长,具体组织架构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工作职责

1.协调指导组主要职责

(1)指导两市开展规划编制,组织各阶段成果审议、最终成果报批等事宜; (2)指导两市建立城乡规划一体化的机制; (3)协调解决两市规划相关问题;

(4)督促两市按照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2.城市规划专责小组的主要职责

将广佛同城化城市规划列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时向协调指导组汇报阶段性成果和提出有关建议。 第三条 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广佛同城化城市规划,探索建立广佛两地城市规划一体化的机制,明确广佛同城化城市规划的近期行动计划,引领广佛同城化进程,并为促进珠三角城市一体化提供经验。 (二)主要内容

规划编制本着“先近期后远期”、“先交界后纵深”的原则展开,先开展重大设施的衔接规划(线网),再进行重点地区的整合规划(板块),然后开展广佛融合一体化规划(全面)。同城化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大致可分为两个层面:

1.整体层面的同城化城市规划与机制研究(2009~2020年) (1)相关规划专题研究

①广佛两市城市总体规划回顾检讨、区域城镇空间发展战略对接、同城化城市规划编制研究;

②区域交通一体化(轨道交通、快速路)研究;

③产业协调发展战略研究; ④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协调研究;

⑤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协调研究; ⑥区域生态环境专题研究。 (2)规划保障机制及政策研究

①信息共享机制——基础资料数据库建设与共享;城市地理信息数据的转换衔接;动态规划信息库共享;衔接地带规划管理的通报、备案机制。

②建立协作平台——探索建立广佛规划战略协作区、规划联合会等合作组织,通过谈判、协商、签订协议等方式,调节双边规划利益。相互学习城乡和谐城镇化政策和经验,促进城乡示范区建设。

③同编协审机制——衔接区段和战略协作区的规划由原先各自独立编制到同编协审。 ④政策保障机制——将同城化规划编制成区域公共政策指引型的规划,即时转化为区域政策,转化为年度建设计划指引,并通过相关法律或规定加以规范。

⑤设立公共基金——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探讨设立广佛同城化规划论坛公共基金。公共基金可由政府和民间共同出资组成,主要用于符合区域同城规划的重大项目的咨询工作。 2.近期实施层面的同城化整合规划与计划(2009~2012年) (1)重点地区的同城整合规划

广州与佛山交界地段长约200公里,涉及佛山的顺德、南海及三水三个区和广州不同的重点发展地段,目前初步确定五个重点地区,分别为五沙地区、新客站周边地区、芳村桂城地区、金沙洲地区及花都空港地区(皆为暂定名)。

针对地区发展及衔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广佛同城融合的发展目标,重点地区同城整合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①功能布局优化——弱化行政界线,整体统筹安排主要大类功能用地,进行整体功能分区,防止互相干扰,形成集约高效、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片区。

②公共设施整合——着重解决重复建设和资源共享问题,统筹安排大型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③道路交通衔接深化——在铁路、轨道交通、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原衔接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功能布局、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整合、优化广佛边界两侧城市次干路及支路的对接,实现道路紧密联系。

④生态环境保护——区域重要绿线的界定、水源保护和水系衔接。

重点地区同城整合规划注重实用性,立足两市已有规划进行整合优化,旨在通过双方密切协商达成共识,共同确定重点地区整体发展必须进行约束、控制的重大原则问题,明确刚性控制要素,确保在两市分别编制的下层次相关规划(详细规划)中予以贯彻落实,规划成果深度和表达形式根据片区具 体问题和情况灵活确定。 (2)近期(年度)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库指引

近期建设规划重点集中在交通基础设施、区域生态绿网建设、河涌水系整治三个方面,规划成果立足实施,突出重点,重在搭建城市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库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交通设施衔接——道路系统(对广佛路网衔接和区域一体化整合起关键作用的战略通道,与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区域性设施连续的交通要道,两市重点衔接片区内的通道,近期急需解决凸显交通问题的通道);轨道交通(国家铁路落实、城际轨道连通、城市轨道衔接)。 ②生态绿网建设——道路绿网;两市衔接口绿化整治;生态绿廊控制。 ③河涌水系整治——区域河涌绿化建设;主干河涌水环境整治。 ④其他重大基础设施——水源、能源及环卫等设施。 第四条 工作计划和进度

(一)2009年同城化城市规划工作计划 (1)整体专题规划

根据专题研究的重要性和指导作用,将先行编制完成《广佛同城化城镇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广佛同城化区域交通一体化规划》、 《广佛同城化规划机制研究》三个专题规划和研究。

(2)重点地区的同城整合规划

广州新客站的建设将对周边发展产生带动作用和重大影响;芳村地区(与南海桂城、盐步交界处)为广佛密切联系的地区,广佛地铁的建设将进一步促进广佛黄金走廊的发展。因此,根据片区发展影响和紧迫性将先行编制“新客站周边地区”和“芳村桂城地区”的同城整合规划。 (3)年度城市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库指引

在大力推进两市现有建设项目同城化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专题研究和重点地区同城整合规划,提出2009年城市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库指引,保障同城化重点项目的建设实施。 (二)工作进度安排

(1)2009年3月中旬,确定工作方案,明确规划的具体内容,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2)2009年4月底前,完成“新客站周边地区”和“芳村桂城地区”两个重点地区的同城整合规划以及2009年度城市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库指引的初步成果,进行论证和意见征询;2009年5月底前,完成以上成果的报批和发布。

(3)2009年7月中旬前,完成《广佛同城化城镇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广佛同城化区域交通一体化规划》、《广佛同城化规划机制研究》专题规划和研究的初步成果,进行论证和意见征集;2009年8月中旬前,完成以上成果的报批和发布。 第五条 工作制度 (一)定期汇报制度

城市规划专责小组要定期向协调指导组和市长联席会议汇报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思路。 (二)定期交流制度

广佛两市城市规划专责小组、技术承担单位相互之间定期进行交流和沟通,及时互通情况。

(三)工作纪要制度

各种重要工作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以便及时向各有关方面通报情况,落实工作。 (四)联络员制度

协调指导组、城市规划专责小组、技术承担单位等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沟通联系,确保沟通渠道畅通、高效。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两市城市规划专责小组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生效。

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合作协议

交通基础设施及运输业不仅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也是体现城市辐射功能的重要物质载体。促进广佛都市圈要素资源的自由流通和优化配置,推动两市经济社会更加紧密融合,强化广佛同城效应,有赖于两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合作共享、一体化发展。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两市党政主要领导召开

工作座谈会,决定推动广佛同城化建设,并签订了《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根据上述会议及协议精神,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按照《纲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根据两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建成珠江三角洲一小时城市圈核心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交通发展,立足构筑现代化广佛同城交通网络,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双方携手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两市交通基础设施无缝对接,形成网络完善、布局合理、运行高效、开放便捷和安全有序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充分发挥广佛同城化发展的交通先行引导作用。 第二条 合作原则

(一)规划指导,统筹推进。坚持规划指导建设原则,以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及两市交通网络衔接整体规划为指导,组织实施并协调推进各项交通建设。双方要做好统筹推进和政策保障工作,加强各个层面的衔接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和理解,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突出重点,有序实施。从区域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交通环境入手,以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对接为突破口,以战略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为重点,合理制定项目建设时序。按照“轻重缓急、属地实施、同步推进”原则,有条不紊地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实效。

(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双方的比较优势和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行政、经济资源的优势互补。着力消除区域交通壁垒,加大交通资源共享力度,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效益最大化。 第三条 合作内容

把握国家和地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加快构建适应区域合作发展要求并与重大功能区有效对接的综合性交通网络,逐步实现区域内交通运输一体化。

(一)全力推进轨道交通同城化建设。加强广佛两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衔接和沟通,加快广州铁路新客站相关工程,加快武广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和广佛城际线、广珠城际线、广州铁路新客站至佛山铁路西站、广州地铁7号线与佛山地铁2号线衔接等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推进南沙港疏港铁路和广佛线南延线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二)加快构建广佛一体化的道路网络。继续加快广佛两市路网衔接优化建设工作,进一步疏理两市主干道路对接项目建设时序。重点推进珠三角环形高速公路南环段等高速公路项目

和珠江大桥放射线等城市快速化主干道改造项目,优化实施南番大道、番禺三善大桥等交通节点项目。

(三)充分发挥综合性交通枢纽的聚集和辐射能力。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州港南沙港区、广州铁路新客站等战略性综合交通枢纽设施为核心,加快广佛区域轨道、道路和水路交通网络与其无缝对接建设,推动区域综合交通协调发展,有效降低区域综合运输成本。 (四)加强港口航运一体化发展。发挥广州港作为区域性中心港口的基础平台和航运枢纽作用,以广州港南沙港区为龙头,实现广佛航运交通新的跨越式和一体化发展。加快两地内河航运通道建设及引航合作研究,拓展集装箱江海联运业务,鼓励港航企业联合协作,相互参与港口码头、驳船航线的投资与经营。

(五)倡导公交优先,科学布局,不断扩大“广佛公交”覆盖网和规模,形成一体化的广佛客运公交网络。加快广佛公交换乘枢纽设施建设,在两市边界和城际轨道站上科学布局、优化建设综合性公交换乘枢纽场站。适时、合理增加广佛客运线路和投放运力,继续选择将部分跨市公路客运班线改造提升为“广佛城巴”和“广佛快巴”。同步扩大“广佛公交”的服务范围与规模,改善线路、运力和车况,推行同城化公共交通服务标准,研究协调减免车辆年票等费用,降低两市通行成本,为两市市民提供快捷便利、无缝衔接的同城化客运公交服务。 (六)推动交通服务同城化发展。积极探索和尝试扩大广佛出租车服务范围,在充分研究论证及双方协商一致意见基础上,试行在两市重点交通枢纽、商业网点、旅游景点设立两市回程出租车候客点,在指定区域范围内允许两市出租车共同营运。协同推进扩大广佛年票互通范围,改善年票互认方式,统一收费标准及统缴期限,优化设置广佛边界上的年票制次票站,推进广佛年票互认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建设。

(七)强化物流电子口岸通关功能。积极推进广佛两地及跨地区物流电子口岸通关项目的建设,强化广佛电子口岸大通关合作机制,探索电子口岸跨区域合作的经验和模式,实现物流信息的跨区域交换和共享,逐步拓展服务并形成与国际接轨的、与泛珠三角区域内其他物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互相促进的物流大通关中心平台。

(八)实现交通管理和运输信息同城化。协调明确两市连接道路的交通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交通、交警部门的两市对接道路交通信息采集机制、交通信息通报机制、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和交通事故追逃联动机制,探索跨界交通联合执法。打造广佛共享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平台,继续推进羊城通与广佛通的融合,扩展两卡的应用领域,形成广州和佛山两地市民出行和小额消费的一卡通。探索货运信息互通机制,逐步建立共同的货运信息平台。 第四条 合作机制

为尽快落实合作事项,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双方同意建立合作协调机制。 (一)成立广佛同城化建设交通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由广州市与佛山市交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广州市与佛山市交通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两市交通、建设、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水利水务、港航港口、市政、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公路、运政、交通综合执法管理机构及机场、港口、轨道、道路的建设经营单位等组成。 (二)专责小组职责。

专责小组负责根据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及广佛交通网络衔接规划,对接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工作规划,细化协议目标任务、分解责任和落实措施,报市长联席会议审定后实施;统筹组织、协调、督导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设实施工作,并向市长联席会议提交区域合作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和建议。

专责小组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两市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区域合作建设日常事务及联系工作。

(三)建立专责小组协调会议制度。

专责小组的组长为协调会议召集人,副组长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主要协调、督办、指导推进现有和本协议提出合作事项的进展,组织审核有关部门联合编制推进合作建设的专题计划。协调会议原则在市长联席会议之前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亦可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协商召开。

(四)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

协议双方促请有关部门加强相互间的协商与衔接落实,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订详细工作计划,落实本协议提出的合作事项。 第五条 相关工作

本协议签订后,两市交通、建设部门应及时开展协议细化事项协商,并按要求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本协议之外的其他重大合作事项可另行协商。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两市交通基础设施专责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协议一式六份,协议双方各执二份,两市政府各备案留存一份。

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产业协作协议

根据《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为加强广佛两地产业协作,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提升两市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实力,推进广佛同城化建设,经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广佛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总体部署,推动广佛两地产业协调错位发展,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共同推动珠三角成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经济区域之一。坚持优化空间结构、推进产业共建、加强产业对接等三大产业协作战略,加强区域融合、产业融合和要素融合,坚持服务同城化、物流现代化、商贸一体化、资源布局合理化、要素流动自由化,不断增强和完善市场功能,有效整合和最大限度发挥广佛经济互补优势,推进广佛同城化建设进程,促进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力。 第二条 宗旨原则

以“资源共享、协作提升”为宗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协会参与”的多方合作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共促发展的产业协作关系。坚持“产业协作”与“区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协调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重点合作发展与城市功能定位相符的产业,促进广佛联合形成高层次的经济区域。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和优化环境的服务功能,推动产业协作快速发展。坚持“协调发展”与“互利共赢”相结合的原则。改善合作环境,深化合作内容,落实合作措施,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第三条 合作内容和方式

(一)研究重大问题,衔接产业规划。

尽快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加强产业规划衔接,统一规划两市产业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广佛产业发展规划体系。一是做好广佛同城产业布局总体规划,形成科学合理、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分工;二是围绕产业链条的延伸和互补,促进形成若干重大产业链条,推进形成广佛现代产业体系;三是研究两市产业集聚情况和园区建设等重要问题,规划建设好一批具有强集聚辐射效应的产业协作园区;四是推动在各重点产业领域和区域的深度合作,加强两市各重点产业领域规划的衔接。

(二)推进重点协作领域建设,促进产业协调发展。

以《纲要》为指导,统筹协调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广州服务业和佛山制造业在各自产业中的优势作用,促进广佛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共同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1、现代服务业。加快两市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全面合作,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构建区域现代服务中心。积极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同城化,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促进金融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共同支持重点金融集聚区的发展,形成金融前中后台协

调发展的格局。加快枢纽型物流园区建设与合作,构建南方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建设亚洲物流中心,共同构建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塑料、钢铁、粮食、家具等大宗商品、原材料的批发市场和交易中心的建设。共建国家级数据资源集聚区,打造数据中心产业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以大型连锁经营和品牌企业为龙头,实施广佛商贸一体化战略,整合两市分销资源,建设完善的区域商品市场体系。发挥广交会、中博会、广博会、佛山陶博会、家博会、机博会等会展品牌优势,整合共享会展场馆资源,联手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打造国际商务会展中心。加强旅游规划衔接,以岭南文化为主线,整合旅游资源,打造旅游精品,统一旅游市场管理、旅游信息平台和旅游宣传促销,把广佛真正打造成为旅游目的地城市。加强中介、文化、工业设计、创意、信息等领域的合作,协调规划和发展总部经济集聚区,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共建区域服务体系。

2、先进制造业。充分利用两市现有的产业基础优势,共同打造轻重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格局,瞄准世界先进制造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汽车、石化、电子信息、造船、机械装备等产业,优先发展新材料、新能源、医药及医疗器械和环保等产业,改造提升钢铁、家电、家具、纺织服装、金属材料及制品、陶瓷及建材、食品饮料等产业,打造数控机床及系统、成套装备、精细化工、白色家电、新型显示器件、现代陶瓷等区域品牌,加强两市产业配套协作,延伸产业链条,形成若干联系紧密、相互配套、带动力强的制造业集群,联合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

3、高新技术产业。发挥广佛科技比较优势,依托区域内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强基础技术、应用及行业关键技术的共同研发以及共性技术平台的共同建设,打造国家级孵化器,增强创新能力。增强软件研发能力,拓展软件服务外包,推动数字内容加工等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发展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通讯设备制造、新型显示器件、半导体产业、无线射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家庭等产业,构建电子信息产业链,建设现代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发展基地,发展现代生物技术,提升区域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有重点地发展新材料产业,构建区域新材料产业链。

4、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强广佛农业布局的规划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的交流合作。在广佛区域内建立一批高科技农业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特色农业基地,推进农产品无障碍流通,保障“菜篮子”、“放心肉”产品的同城化供给和区域粮食安全,加强观光农业的合作,带动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打造广佛一体的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和人文化都市型现代农业。 (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

进行产业布局统一规划,结合重点战略区域开发,提高产业衔接和配套水平。围绕区域产业协作方向和发展重点,按照差异化发展原则,把区域产业布局协作与产业升级和产业集

群发展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引导产业协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快推进接壤区域产业协作。重点推进荔湾、白云与南海,番禺与顺德,花都与三水等重要地区周边产业协作,加快推进自鹅潭经济圈、东平新城建设,形成若干共同发展的区域。二是加强重点功能园区的联动发展。推动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南沙临港产业区、广州开发区、广州大型装备产业基地、佛山高新区一区六园、佛山西江沿岸物流带等具有强辐射效应的功能区的建设与合作。三是加强产业配套合作,延伸产业链条,形成若干联系紧密、相互配套、带动力强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促进产业调整和融合。四是加强信息互通,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四)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在充分尊重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建立两地高层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协商合作制度。按双方的资源要素分布状况,协作建设一批带动性强、辐射面广、效益好的重大项目,不断提升产业协作供给能力。特别是在一些牵涉两地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要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和项目,避免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一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促进国际国内重大建设项目进入合作区域和园区;二是从产业需求出发,规划建设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的重大项目,整体提升产业协作环境;三是以突破产业协作重大节点为目标,在重点区域和园区中合作建设一批重大产业协作项目。

(五)构建市场主体协作机制,推进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产业微观整合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推进广佛产业协作。鼓励和支持双方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信息咨询、管理咨询、法律、会计、审计、产品设计、品牌制造、营销、代理等中介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合作,建设区域服务大平台。建立两市各行业和企业的交流制度及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协会在沟通联络、行业自律、产业宣传和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六)制定政策法规,打造良好发展环境。

按照产业协作的政策法规需求和建立统一市场的产业协作发展方向,促进两市产业协作相关政策、法规、条例的衔接。努力改善政府服务环境,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事效率,为两地物流、资金、人才和信息等要素的自由流动提供更大的便利。

第四条 工作机制

(一)成立产业协作专责小组。由两市经贸部门主要负责人轮流担任专责小组组长,两市经贸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两市相关对应的职能部门组成,包括:市发改委(局)、市经贸委(局)、科技局、交委(交通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旅游局、金融办、信息办(信产局)、协作办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专责小组成员。

(二)设立产业协作专责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两市经贸委(局),由两市经贸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专责小组成员单位主办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专责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与制度。专责小组负责广佛同城化建设产业协作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责小组会议对重大合作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专责小组办公室负责产业协作日常工作,具体协调推进有关协作事项;制定广佛产业协作三年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定期组织召开专责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审定产业协作规划,协调推进产业协作事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推进产业协作各项规划及重点园区建设;编制简报、撰写总结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产业协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需要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协调的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两市政府各备案留存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广州佛山同城化,携领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群发展。建立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同城化,有利于统筹解决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区域外部性问题,是增强广佛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为加快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进程,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广佛两市领导会议精神,经双方商定,在两市总体合作框架协议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水环境污染和空气污染联防联治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区域性环境问题联防联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两地流域和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跨界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查处,以及机动车环保标志一体化管理等,改善区域整体环境质量。推进清洁生产、清洁工艺和清洁消费,共同建立广佛地区绿色优质生活圈,率先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两市的环境保护合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着力打破行政壁垒,加大资源共享力度,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区域内环境基础设施效益最大化;主动改善合作环境,深化合作内容,落实合作措施,提升区域发展的吸引力,形成共同发展与繁荣的局面。

(二)联防联治,信息互通。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增强区域、流域污染的联合防治,加强两市信息沟通交流,实现环保信息共享。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一)联合防治水污染。

围绕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共同目标,大力推动珠江综合整治,加强对辖区内工业污染源的防治和监督执法。

1.加强两地饮用水源保护及西江取水工程的协调合作,严格保护饮用水源,确保交界水质符合相应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2.加强跨界区域的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同步联动整治佛山水道等重点跨界河涌,具体整治的河涌和时限由双方水务(水利)部门在制定的跨界区域河涌综合整治三年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并组织实施。 (二)联合防治空气污染。

1.联手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工作,建立推动空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

2.协同开展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制定两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联合防治。按照《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要求,以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为切入点,在提高新车源头污染控制水平、完善和深化在用车污染控制、促进淘汰高排放车辆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建立两市机动车污染控制长效机制。 (三)统筹固废处置资源。

1.系统分析两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及处理处置能力,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整合资源,研究统筹规划两市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实现资源共享。

2.建立固体废物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共同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四)执法与审批联动。

1.研究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空气污染防治等区域一体化政策体系,实现环境管理制度的整体对接。

2.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的审批立项,重点打击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行为,定期进行信息通报。

3.合理调整环境功能分区,制定各环境功能分区产业准入名录,建立污染型企业的退出机制。

4.加强两市跨界污染项目审批的沟通合作,统一审批尺度,共同研究跨界流域和区域的限批、禁批和企业搬迁等办法。

(五)信息与资源共享。

1.编制广佛同城化环境保护规划,将两市作为整体考虑,统筹环境功能区布局和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共同谋划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从根本上改善两市生态环境,同时充分考虑两市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合理调整、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布局,推进广佛区域产业生态化,实现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2.建立完善两市环境质量信息共享机制,互通两市大气、水、固废、核与辐射环境信息和大项目审批信息,共同搭建两市联防联治政策平台和技术平台,提高联防联治效能。 3.以现有环境空气监测网为平台,逐步推进大气监测资源共享;以跨界水环境断面监测为平台,逐步推进水监测资源共享。

4.强化环境科研技术交流,联合开展跨界流域、跨界区域环境科学研究,增强两市环境科研技术资源的互补性,提升环境综合决策的分析能力。

5.加强双方合作,共同推进环保产业发展。重点探索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和治理技术、环境服务等领域的工作,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建立一体化的环保产业体系和市场,发挥环保产业在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和服务社会中的作用。 (六)突发事件联动处置。

1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双方监控指挥平台,健全应急处置联动运行机制,有效处置跨界突发环境事件。

2对涉及两市的突发环境事件,互相知照,并应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外公开发布信息。

第三条 保障机制 (一)领导机构。

成立两市环境保护合作领导小组,由两市分管副市长任双组长,两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负责重大合作事项的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 (二)专责小组。

设立两市环境保护合作专责小组,由两市环保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根据本合作协议的要求制定环保合作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两市环保局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共同召集人,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同城化环保工作总体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建立联合调查机制。加强两市执法联动,有效杜绝污染转移。对由跨界污染引起的环境信访、污染纠纷、环境应急事件、跨界流域、跨界区域问题加强协调、有序调查、有效处置。 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双方在网站公开跨界重点污染源信息、联合整治的工作计划及实施进度。重大新闻发布事先沟通。

建立重大项目联审制度。对可能造成跨界污染的重大建设项目,在报省环保局审批前,由两市环保部门联合初审。

建立两市河流、大气环境监测合作机制。定期协商跨界监测断面、监测项目相关问题,制定阶段性合作计划。

探索建立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上下游地区生态补偿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共同保护流域水环境。 第四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两市政府各备案留存一份,效力等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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