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规定

2020-07-31 来源:乌哈旅游
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安全、可靠、经济和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电网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适应电网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行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发现电网和设备隐患,及时消除缺陷,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电网的安全运行水平。

第三条 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在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四条 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 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以电网设备可靠性为中心,标准为依据,状态评估为手段开展工作。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其它企业接入电网的涉网设备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绝缘技术监督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第七条 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包括电气设备的内外绝缘、过电压保护以及设备通流能力,电气设备主要指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组合电器、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输电线路、电力电缆、接地装置、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封闭母线、晶闸管等.

第八条 在电力工程的规划、可行性论证、设计、招标采购阶段,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运行经验、反事故措施等提出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的意见和要求。如变压器承受短路能力等要求;根据污湿特征、运行经验等

- 1 -

综合考虑绝缘子的选型;室内变电站、GIS变电站和土壤腐蚀性较强地区的变电站接地网材质的选用;发电机非正常工况运行能力等.

第九条 对入网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应提出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的具体要求,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条 在设备采购合同中,明确制造和出厂验收过程中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的要求,加强对设备进行监造和出厂验收。监造工作应依据《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 重要设备运输至现场后,应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重点检查有可能影响绝缘性能的冲击记录、密封(渗漏或压力变化)等情况。

第十二条 在设备安装阶段,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技术合同,做好交接试验工作,形成完整的设备交接资料,及时移交生产单位。重要设备的主要试验项目,如变压器局部放电测量、GIS耐压、接地网测试、发电机进相运行等应由具有相当技术力量和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在设备的验收启动阶段,应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进行绝缘技术监督检查验收,出具绝缘技术监督检查报告,提交运行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 在设备的生产运行过程中,应根据设备特点、运行情况、季节变化等加强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如变压器(电抗器)的油温、油位、绝缘油色谱;SF6气体绝缘设备的气体压力;避雷器的泄漏电流;发电机的机内温度场的分布规律等。

第十五条 生产单位应注重全过程的数据积累,及时更新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数据。

第十六条 技术监督执行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和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专项检查,根据设备的检测试验结果、运行参数和

- 2 -

设备的运行情况等,进行设备的诊断与状态评估,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 生产运行和技术监督执行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可靠的试验和检测手段,如红外、紫外、超声波、光电技术、带电测量技术、雷电定位系统等,对受监设备进行诊断和状态评估,为设备检修维护策略、技术改造方案等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八条 应加强在线监测装置的入网和运行管理,在线监测装置的选用应遵循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十九条 对于典型性、频发性缺陷的重要设备,要重点进行技术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二十条 大修、技术改造项目应实行全过程绝缘技术监督,在方案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等环节,落实绝缘技术监督的要求.项目完成后,要形成完整的记录资料.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解释。 附录:

引 用 标 准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意见的通知”

- 3 -

DL/T 596—1996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586-95《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 附录A:

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总结

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总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标准、规程、反措执行情况。 2、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3、预试率、消缺率、完好率等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4、受监设备的绝缘事故、故障、异常及缺陷消除情况。 5、新技术、新仪器应用情况. 6、存在问题及下阶段的工作重点。

7、绝缘、过电压、防污闪等绝缘技术监督汇总表见表A1-A5。

- 4 -

表A1:

电气设备绝缘定级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电压 设 备 分 类 等级 (kV ) 变压器 并联电抗器 电流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PT 电压互感器CVT 断路器 电容器 耦合电容器 避雷器 GIS间隔 穿墙套管 电缆 发电机(MVA) 调相机(Mvar) 合 计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组(台) 台 台 个 只 条/千米 台 台 总数 单位 一 级 数量 % 绝 缘 定 级 结 果 二 级 数量 % 三 级 数量 % 完好率 % 预 试 统 计 超周期 数量 完成率 % 绝 缘 缺 陷 统 计 发现 数量 消除 数量 消缺率 % 未消除 数量 填写: 审核: 批准:

- 5 -

表A2:

电气设备绝缘缺陷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电压 序 号 安装 地点 设备 (kV名称 ) 型 号 制造厂 投运 日期 发现缺陷日期和 缺陷类别 缺陷详情 缺陷消除 日期及简况 未消除缺陷的 反事故措施 - 6 -

填写: 审核: 批准:

表A3:

电气设备绝缘事故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设备 型 号 电压容量 制造厂 (kV) 制造日期及 投运日期 设备损坏事故时间、简况及原因分析 部位 处理结果及反事故措施 号 名称

- 7 -

填写: 审核: 批准:

表A4:

线路雷击跳闸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雷击跳闸率 线路名称及 调度编号 电压等级(kV) 线路总长度(km) 雷击跳闸次数次/百公里·年 (次) (40雷电日) 事故率 重合成动次数(次) 重合闸成功率(%) 事故次数 次/百公里·年 (次) (40雷电日) - 8 -

*注1. 雷击跳闸率和事故率计算:

雷击跳闸率(事故率)=(实际雷击跳闸(事故)次数/线路总长度(百公里))╳(40雷电日/实际雷电日) 单位为:次/百公里·年(40雷电日)

2。 事故次数指线路跳闸后,重合闸未动或重合闸动作后未成功的次数。

3。 跳闸率、事故率和线路总长度按750kV、500kV、330kV、220kV、110kV分别统计.

填写: 审核: 批准:

- 9 -

表A5:

线路污闪跳闸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线路名称 及编号 污闪 日期 故障杆号、跳闸次数及闪络情况 爬电比距 mm / kV 闪络后绝缘子的盐密环境和气象条件 污区等级 闪络后绝缘子的灰密测试值 mg/cm2 绝缘子型号 测试值 mg/cm2 最后清扫日期 填写: 审核: 批准:

- 10 -

附录B:

电气设备绝缘定级原则

根据设备绝缘的试验结果,结合运行和检修中发现的缺陷,以及对安全运行的影响程度,确定设备的绝缘等级。设备绝缘等级分为三级(见表B1).

表B1 设备绝缘等级 设备绝缘定级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设备: 1、试验项目齐全,结果合格,并与历次试验结果比较无一级绝缘 明显差别; 2、运行和检修中未发现(或已消除)危急、严重和一般缺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 1、主要试验项目齐全,但某些项目处于缩短检测周期阶段; 二级绝缘 2、部分试验项目漏试或结果不合格但暂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3、运行和检修中发现暂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严重和一般缺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 1、主要试验项目漏试或结果不合格。 2、预防性试验超过规定的期限: 需停电进行的项目为规定的周期加6个月; 三级绝缘

- 11 -

不需停电进行的项目为规定的周期加1个月; 3、因缺陷而降低耐压试验标准; 4、存在未消除的危急缺陷。 设备绝缘缺陷分类:

危急缺陷:设备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绝缘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的绝缘缺陷,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绝缘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如色谱试验数据超过注意值,但跟踪显示数据稳定,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 12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