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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环境保护培训管理制度

2023-03-25 来源:乌哈旅游


公司环境保护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 的

为了促进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不断提高,增强员工环境保护观念,明确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系统(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培训、环境保护宣传和环保活动等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新入厂员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在职工作人员的环保教育。

(三)对外包单位的环保培训教育,由外包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保知识培训教育,安全环保部对外包单位的培训教育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三条 职责

(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

(二)安全环保部对各系统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三)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第四条 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五条 工作程序

(一)新入厂员工、试用人员、长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在接受公司、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同时接受环境保护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要建立培训档案。

(三)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入公司前应经过安全环保部的培训,培训合格后在我公司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四)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入厂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进行进入现场前环境保护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第六条 规定内容

(一)各级环境保护教育要保证员工学习时间,环境保护教育时间保证在48学时以上.厂级16学时以上,车间级16学时以上,班组级16学时以上。每天教育时间为8学时。

(二)“环境保护教育考试实行补考制,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进

行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交回上一级培训单位或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教育台帐、试卷,做好档案管理。

(四)厂级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公司环境保护情况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2、本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保技术规程; 3、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4、环境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5、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案例等。

(五)车间级环境保护教育由车间级环保员(辅助车间为部门级安全员)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环境保护教育内容为:

1、本单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环保技术操作规程。 2、本单位内的污染源种类、数量及其危害特性。 3、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4、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应采取的治理措施; 5、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案例;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班组级环境保护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环境保护内容为:

1、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2、岗位作业指导书、环保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3、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七)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作业必须先到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开具施工证明或签定业务合同(协议)后,持业务主管部门开具的《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单》到安全环保部接受环境保护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

(八)外来短期实习(学习)人员(三个月以内)进入生产区必须到安全环保部接受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执行我公司的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九)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的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各单位在培训、考试时必须提前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将对培训、考试的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并做记录。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的培训效果实行随机抽考制(对象为所有员工),抽考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准无故不参加。

(十)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四新”项目投运前,由相关单位编制新的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操作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十一)每月的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内容必须有一次的环境保护内容。

(十二)各单位要妥善保存相关环境保护资料和环境保护文件,并逐级建立传达落实记录。

(十三)各单位每月应上交环境保护方面的稿件,数量规定如下:

生产系统26篇、其他系统各1篇。对于环境保护稿件要求于每月的28日前将电子版上交安全环保部或直接发到电子邮箱。

(十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区域的黑板报作为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宣传的前沿阵地,要根据安全环保部临时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将黑板报办好,安全环保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每期的黑板报进行评比。

第七条 相关考核

(一)各单位没有建立环境培训教育档案,无培训记录、无培训计划每少一项扣5-10分,各单位组织安全会议(活动)没有会议记录、没有参加人员签到记录的每项扣3-5分。

(二)参加安全环保部组织的活动、考试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1-2分,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5-10分,考试作弊扣3-5分,不及格每人次扣2-3分。

(三)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经核实后每发现1次扣5-10分。

(四)各单位的环保会议和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弄虚作假、内容应付的每次扣5-10分;未按计划组织的,扣3-5分;没有签到记录的扣该单位环保管理1-2分/项.次。

(五)安全环保部在随机抽查和验证效果过程中,班组成员不熟悉近期活动内容的每人次扣1-2分。

(六)安全环保部发放的文件、通知、资料自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领取的,每次扣1-2分。对于定期发放的杂志、报刊,对于连续三

期未领取的,每次扣2-5分。各种安全资料未及时传达或无传达记录的,每次扣2-5分。

(七)稿件每少一篇扣2-5分,每拖一天上报的扣1-2分/天。稿件有抄袭现象的,每发现一篇扣2-5分。

(八)对于黑板报评比结果较好的前三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分厂(部门)级环保员和车间(部门)级环保员各50元、80元;第二名奖励分厂(部门)级环保员和车间(部门)级环保员各30元、50元;第三名奖励分厂(部门)级环保员和车间(部门)级环保员各20元、30元;对评比结果最后一名的,扣所在单位2-5分。

(九)对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次)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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