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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数学课堂教学目标的确定与叙写

2023-08-04 来源:乌哈旅游
例谈初中数学课堂教学目标的确定与叙写

教学目标是整节课的灵魂,它既是教学的出发点,也是教学的归宿,还是教育者达成有效教学的基本保障。目前,许多学校都采用了导学案(或其他类似名称)主导的课堂教学模式,其形式一般都是在页面开始就列出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再围绕此目标展开学习过程和学习内容。在这样的课堂教学形式下,教学目标是教师设计课堂教学内容和流程的依据,它明示了学生需要学习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并转变为学生自己的学习目标,同时为学习评价提供有效的依据。这样的设计方式出发点非常好——目标明确,条理清晰,学生对照导学案可以基本了解本节课要学习什么,用什么方法、按照什么顺序学习,学到什么程度就算合格了。也正因为如此,教学目标的确定和叙写显得尤为重要而又难以把握,它必须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可以检测。

一、如何确定教学目标

确定教学目标的依据是学科课程标准,教育部制订的各学科课程标准都明确规定了初中学段该学科教学的总体目标及学段目标。但也正由于是学科教学的总体目标与学段目标,因此它通常是用非常简练、概括和抽象的方式加以表述,若将其照搬成课堂教学目标明显是不合适也不可能达成的。以《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例,其中与“圆与圆的位置关系”有关的目标就有“探索并了解圆与圆的位置关系”“经历探索物体与图形的基本性质、变换、位置关系的过程,掌握图形的基本性质”“认识通过观察、试验、归纳、类比、推断可以获得数学猜想,体验数学活动充满着探索性和创造性”等。这样的目标,作为课程标准的总体要求,毫无疑问是正确的、积极的,但如果在课堂教学目标中一一简单罗列出来,就反映出如下问题:①显得空泛化,因为这样的目标更像是一种理念或口号,面对目标学生体会不出自己究竟应该学会什么;②显得普适化,这样的目标放在任何一节数学课上都是正确的,但在课堂上要具体操作时却又无从下手。因此若以此为课时教学目

标,特别是呈现在导学案上指导学生的学习方向,往往让学生觉得迷茫而无所适从。

出现上述情况,其原因还是教师缺乏针对具体学生和具体教学内容的意识,这种缺失实体之根本的目标,往往成为大而化之的抽象目标,在任何课堂教学中都无法具体落实。事实上,学生的整体发展或某项意识与能力的形成,需要借助具体的教学内容和载体来实现。课程标准中也提供了针对各章节的具体目标,但相对于每节课所需要确定的教学目标而言,仍显得空泛而难以落实,因此确定课堂教学目标的首要工作就是解构课程标准,将宏观的课程标准重构为每节课具体的课时目标。

当然,教师在确定课时教学目标时除了考虑上述知识、能力目标外,要考虑的因素还有许多方面,首先,必须了解所教班级的学生原有知识水平、能力水平、学习方式以及学习活动经验,确定教学目标时必须切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不能千篇一律,要体现出班级的个性特色;其次,教学是活动,就必然有过程,它包括知识本身发生与发展的过程,学生学习知识的过程,学生能力形成的过程。对于这些过程在教师进行教学设计时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否则教学可能就变成教师单纯的知识讲授,很明显这与新课程标准的意图是背道而驰的;最后,确定了课时教学目标以后,还要对教学目标进行分解,把它落实到每一个教学单元。我们在平时听课时常常看到一个环节还没有搞清楚,另一个活动单元又开始了,于是只看到学生在活动,而没有看出学生活动的目的和成效,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教师在进行教学目标制订时没有制订各个活动单元的教学目标,而每个活动单元都有不同教学功能,是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的载体,目标不明,必然导致上述现象。

二、如何叙写教学目标

能够真正起到引导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教学目标,应包括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等四项要素,有一套规范的叙写方式。

1.行为主体

行为目标表述的应该是学生的行为,因此行为主体是学生。在实际的行为目标表述中,行为主体可以省略,但是从逻辑上去判断主体应该是学生。例如:“能够独立解答某种类型的问题”这个目标的逻辑主语是学生。而“使学生”“教会学生”“培养学生”之类的表述其主体都是教师,作为教学目标的表述都是不合适的。

2.行为动词

行为目标要表述的是学生能够作出某种行为,而这是要用恰当的行为动词来表述的,行为动词的选择使用要能够反映“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一理念,应主要选用反映外部行为变化的词语来陈述,要能说清学生通过一定的学习活动后,其内在的能力或情感的变化,并尽量使这种变化可观察可测量。陈述中应避免使用诸如“知道”“理解”“掌握”等描述内部心理过程的词语,因为把握这些词语的意义,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来理解,这就会给教学目标的具体导向及检测带来困难。应尽可能选用那些意义确定、易于观察的动词,如“写出”“背出”“列出”“判定”“解决”等。陈述的基本方法是使用动宾结构,行为动词说明动作的类型,宾语说明学习的内容,如“能识别给定图形是否中心对称图形”。在数学学科中,具体动词可参考下表:

3.行为条件

行为目标需要在表述中指明行为的条件,即影响行为表现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等,如“根据图形”“不使用计算器”“十分钟内完成”等。对条件的表述包括四种主要类型:允

许或不允许使用参考资料或辅助手段;是否提供信息或提示;时间的限制;完成行为的情境。

4.表现程度

行为目标的表述需要指明表现程度,因为不同层次的学生可能达到的学习结果一定存在着差异性,尽管我们不能以学生个体的形式描叙行为结果,但我们仍然可以用半定量的数据来表明我们希望达成的结果,即以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来评价学习效果所达到的程度,如:“至少有一半人能……”“百分之九十的同学……”“完全正确”等。

教学目标的确定与叙写举例

以苏科版七(下)“11.1全等图形”为例

教学目标叙写的第一步:解析课程标准,确定关键词

课程标准中对相关内容的要求是了解全等图形的概念,其关键词是“了解”。

教学目标叙写的第二步:分析关键词

教学目标叙写的第三步:分解行为动词

教学目标叙写的第四步:确定行为条件

教学目标叙写的第五步:确定行为程度

根据以上分析,确定本节课教学目标为:

①准确说出全等图形的概念;

②能在给定规则图形中识别全等图形;

③欣赏花边、邮票等有规律变化的图案,能指出其中的全等图形,欣赏其美感;

④绝大多数同学能用直尺等工具将图形分割为几个全等的部分;

⑤绝大多数同学能用直尺、圆规等工具,用图形变换的方法画已知图形的全等图形,感受图形变换与全等图形的关系。

参考文献:

崔允漷.有效教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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