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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防火用电规定

2022-05-02 来源:乌哈旅游
关于冬季施工防火、用电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林拉公路安全有序施工。项目部针对冬季施工防火、用电问题特制定此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1.各施工班组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所用的保温材料必须是正规产品,经确认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采购和使用。

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严禁躺在宿舍床上吸烟。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4.严禁在生活区内用碘钨灯取暖,烘烤衣物等。

5.离开后应随手关灯、拔下电插板、电热毯等插销,关闭电源。 6.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如确实需要接线或安装开关、插座等,必须通知项目部专业电工安装。

7.区内电线必须沿墙壁布设,禁止悬空架设,禁止在电线上挂设衣物等生活用品。

8.原则上不准私自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电器设备做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做饭,必须登记备案,经同意方可自己做饭,否则一旦发现,将炊具没收,并处罚款。

9.严禁用纸、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灯罩,灯泡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10.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不得使用煤炉做饭,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气管连接要牢固,不能拖地或踩压,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气罐、气管有无泄漏。

11.食堂使用的液化气罐应在正规的液化气站罐装,不得私自倒

气,无气时不得在罐底加热。

12.食堂煤气罐距离火源必须满足1米以上安全距离,防止煤气罐受热爆炸。

13.食堂煤气罐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气,使用后必须关闭总闸阀防止煤气泄漏,如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严禁打开火源。

14.现场及生活区必须配置灭火器,并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损坏或更换位置,如已使用或过期,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更换。

相关消防联系电话: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匪警:110 交通事故:122

林拉项目二分部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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