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1〕14号 签发人:张 莉
关于印发《宿州学院实践教学小学期制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现将《宿州学院实践教学小学期制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学工作 教学改革 办法 通知 宿州学院办公室 2011年6月27日印发
(共印2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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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实践教学小学期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关于同意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实行实践教学小学期制的批复》(皖教秘高〔2011〕27号)的文件精神,落实安徽省应用型本科联盟高校实行“实践教学小学期”制度,进一步明确开设“实践教学小学期”的目的意义、教学内容和要求等,在我校多年来实行实践教学的基础上,制订该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实行“实践教学小学期”是为了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统筹安徽省应用本科高校联盟优质实践教学资源配置,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水平,培养满足安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小学期”是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两个传统春、秋“长学期”共同构成一个完整学年。
二、教学时间、内容与形式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实践教学小学期”的教学目的与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合理设计教学内容,精心组织安排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
(一)教学内容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以下“实践教学小学期”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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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实习实训。集中时间开展传统“二学期制”中难以开展的综合专业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尤其是整体性、连续性强的实践教学活动。
2. 认知实践学习。结合专业在学生即将学习专业知识的关键时刻,组织学生进入将来所要从事的专业岗位进行认知实习,真实感受职业素养和职业要求,了解本专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
3.学科及技能竞赛培训。集中时间开展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学科及技能竞赛的培训、模拟竞赛和选拔活动。
4.产学研合作。组织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进行生产实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服务等活动。
5.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组织学生开展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尤其是跨校进行的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教育。
6.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学生开展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以及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和培训活动。
(二)时间安排
“实践教学小学期”原则上安排在学生第一、二、三年级各学年的暑期时间。每年4月下旬,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小学期实践教学供需情况报教务处,5月份教务处公布各专业实践教学小学期初步安排。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定后,由教务处协调各学院开展。需跨校开展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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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形式
实践教学小学期在教学形式可分为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二种形式,以二级学院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安排为主,逐步扩大跨学院、跨学校安排的范围和比例,努力做到“请进来、走出去”的“开放式”要求。鼓励学生深入社会、走进企业,培养应用能力。
具体实施既可以采用集中安排方式,也可以根据学生个性化的要求采取分散的方式。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对于小学期中安排的专业核心课程实验实训和核心实验实训课程,强调统一实施、基本规范和要求;对于拓展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实践教学活动,注重灵活性和针对性,注意个性化实验实训项目设置,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三、学分与工作量的计算
小学期实践教学学分来源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主要是原课程计划的实践教学(实验、实习、实训)学分、公共选修课程学分、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等。同项实践教学活动累计一周计1学分(24个标准学时),同项实践教学活动在同一暑期的累积时间在一周以上方可计算学分或课时。
对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我校实习实训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
1.宣传动员、提高认识。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做好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提高学生对“实践教学小学期”教学安排的认识,使学生充分利用“实践教学小学期”的教学资源,提高素质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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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2.设计课程、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应当提前做好“实践教学小学期”课程、教师、教材等相关安排,联系好校外实训基地和实验室等,组织学生选课,认真做好需要跨校修读学生的专业课程及人数统计工作,确定校内、校外、集中与分散修读学生的人数、课程和指导教师。在6月中旬,各二级学院必须将本学年各年级“实践教学小学期”课程安排计划报送教务处,确保“实践教学小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 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各二级学院必须加强“实践教学小学期”的实验、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积极创造条件承担联盟其它高校“实践教学小学期”的教学任务,为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发展奠定基础。教师在教学与指导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实验、实训教学指导日志。对学生根据个性化(分散)需求单独开展的课程或实践项目应当指定专门导师跟踪指导。
4. 注意方法、科学评价。“实践教学小学期”课程教学可采用研讨式、案例式、项目式等多种方法,学生须提交设计作品、课程论文、读书笔记、调查报告、实验或实习报告等实践成果,并以汇报、演示、演讲等形式参加课程考核和汇报交流。指导教师应当改革评价方式,注重过程性学习评价,强调对学习能力与素养的综合评价。通过评价机制引导学生参与实践,加强沟通与合作交流。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实践教学小学期”教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检查与考核,并在“实践教学小学期”结束后进行总结。学校将通过领导干部问责、教学督导听课及职能部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实践教学小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并选择典型做法进行经验交流。
五、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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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教学制度创新,将“实践教学小学期”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办学条件创设,加大教学投入,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1.“实践教学小学期”是学校的正常教学时间,各二级学院应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课程开发,对现有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做出必要的调整。
2.各二级学院应安排专门时间,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研讨,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精心设计,合理安排。
3.必须大力加强学生学习指导,建立和完善校院两级学生学习指导体系,引导和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规划和选择学习,确保学生课程选择和学习得以顺利进行。
4. 后勤服务总公司、保卫处等部门应做好学生食宿、安全等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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