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槽(竖井)深度超过5米的开挖施工作业风险控制
专项措施
一、重点控制措施
1.沟槽(竖井)深度超过5米的开挖作业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2.查明现况地下管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的位置,并做好防护。
3.当使用机械挖槽时,指挥人员应在机械工作半径以外,并设专人监护。
4.人工挖土时,根据土质及沟槽深度放坡,开挖过程中或敞露期间采取防止沟壁塌方措施。
5.挖方作业时,相邻作业人员保持一定间距,防止相互磕碰。 6.挖出的土方及时外运,如在现场堆放应距槽边2m以外,其高度不得超过1.5m。
7.沟槽边设安全防护围栏,防止人员不慎坠入,夜间增设警示灯。
8.作业人员通过工作斜梯进出竖井,工作斜梯及安全围栏稳定可靠,并设警告、提示标志。
9.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观测竖井周边土质是否存在裂缝及渗水等异常情况,适时进行监测。 10.设置专用电源,接地可靠。
11.人机配合作业时,加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安全距离。 12.土方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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