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协议双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就“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店面招商代理服务(甲方对该项目也可自行招商),乙方提供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后,可获取甲方给予的佣金报酬。 第二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第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该项目开业后 6 个月终止。如甲方项目进度延期,未能如期开业,则本合同有效期相应顺延。
2、在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的一般委托代理,甲方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方代理该项目的对外出租,甲方亦享有自行引进客户的权利。
第四条 招商工作
1、商户确认: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推荐的商户均需提交《商户确认单》(格式见附件3)并通知甲方予以确认。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3】日内完成对该商户的书面确认并反馈乙方。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商户如最终得以同甲方签约,甲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2、招商佣金计算方式: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甲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支付招商佣金:
1)a.签约面积不足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支付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
b.签约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支付2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 2) 本条款所指“租金”为乙方推荐商户与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 3、招商佣金支付方式:
1)a.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的商户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商户交付的全部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在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应付的招商佣金;
2) b.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商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商户交付的全部压金及首期租金的,甲方支付乙方100%的佣金。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6个月 内,对于乙方推荐且经甲方确认的商户(以双方签署的《商户确认单》为标准),如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四条向乙方结算和支付招商佣金。
5、6、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收款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职责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政府批准文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政府批准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可靠。
2、 甲方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确认书等,都应当经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3、 甲方有权就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项目进行自行招商。
4、 甲方应当在与乙方推荐商户签订《租赁意向书》、《租赁协议》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作为乙方完成招商服务的依据。
5、 甲方对于有合作意向,需要乙方继续跟进的商户,应当于收到乙方提交的商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签署/出具《商户确认单》。甲方应当在乙方见证下与商户签约,并在签约当日向乙方出具《佣金支付确认单》(见附件4)。
6、 甲方须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招商佣金。
7、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招商工作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包括项目商铺信息、承租期限、租金标准、商户要求等,以便乙方统一对外口径。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 乙方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负责商户的发掘与谈判,对于潜在商户,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商户的基本资料并安排甲方同商户进行初次接洽。
2、 乙方在寻找商户时,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从事任何虚假宣传,不得向商户提供虚假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制作
与招商相关的宣传品,不得向商户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承诺。
3、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向甲方隐瞒有关商户的重要事实,不得与商户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 甲方签署《商户确认单》后,乙方应继续跟进甲方同商户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 甲方同商户签订租赁意向书和租赁合同后,乙方应协助甲方收取定金和履约保证金,直至甲方全额收取所有定金和履约保证金。
6、 乙方自行承担招商工作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7、 在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后,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正式、合法的发票。
第七条 服务形式
1、 甲方在此授权__ __为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安排、配合、验收乙方工作并执行一切与履行本合同书有关的事项。如甲方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将针对该项目组成项目服务团队,指定 为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和与甲方联系、接洽。如乙方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合同一方未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未及时、完全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守约方应当以传真或邮寄方式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违约方于收到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纠正违
约行为。如违约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采取任何有效的补救措施,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佣金金额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招商服务。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除非经对方同意或应法律或任何主管机关强制要求外,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作过程中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发展计划、财务状况、组织结构等)及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 所有因本合同产生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应向 项目所在地法院 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通知
1、 有关本合同履行的任何书面通知或往来文件应当以专人送交、特快
专递、传真或挂号信方式递交。上述通知或往来文件应当按照下述地址送达。除本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①如由专人送交方式送交,在送至相关方地址时;②如传真送达,在发出传真,且发送方的传
输报告显示所有传真均已被接收方接收时;③如以挂号信或以特快专递送达,则为邮件交寄之日起第三日时;任何通知都应当被认为已经被送达。 甲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2、 如合同一方变更此处列明的联系方式,应当将该变更以书面形式及
时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件(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附件与本合同正文不一致,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4、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均应以补充协议或确认书的方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后生效。这些补充协议和确认书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或确认书同本合同就同一事项的解释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或确认书为准。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7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1、铺位平面图 附件2、租金明细表 附件3、商户确认单 附件4、佣金结算单 附件3:
商户确认单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 》,乙方负责代理甲方“”的招商工作,兹确认乙方已经向甲方推荐下述客户:
客户资料: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联 系 人:
职 务:
甲方特此确认:乙方引荐的上述客户已被甲方正式确认。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附件4 :
佣金支付确认单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于201年 月 日签订的《 》,乙方负责代理“ ”的招商工作,兹确认以下商户已同甲方签订租赁协议:
商户名称: 联系人:
签约计租面积为: 平均日租金:
履约保证金/定金: 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方特此确认:乙方洽谈的上述商户招商成功,商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定金后两周内,甲方将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元。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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