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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辛中学校外辅导员工作制度

2021-04-11 来源:乌哈旅游


北辛中学《校外辅导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 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提高辅导青年团员健康成长和指导开展队活动的学识和能力。

第二条 了解团队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掌握团队工作基本规律,认真学习和掌握团队重要文件制度精神和重点品牌活动内涵要求。

第三条 熟悉中学素质教育、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政策和要求,对涉及中学生的重要法律规章比较了解。

第四条 逐步了解掌握少年身心成长的规律,充分尊重少年主体性地位。 第五条 熟悉所服务学校及其团队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熟悉学校团队工作特色。

第六条 与学校团队辅导员密切配合,通过言传身教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带领青年团员开展社会实践,接触大自然,开展丰富多彩的队活动。

第七条 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自己的职业优势、社会资源和个人专长,为所服务学校团队工作创造更有利条件和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八条 对所服务学校青年团员进行个别教育和帮助,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帮助。所有面向青年团员开展的活动都应取得学校团队辅导员的支持。 第九条 平均每月至少组织和参加一次所服务学校团队活动。具体要做到“五个一”:每学期组织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一次小干部的培训、参加一次主题队会,同时帮助筹建和指导社团活动、帮扶一名后进青年团员。

第十条 注重校外辅导员工作的总结思考,每年向机关党委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每年年终进行一次校外辅导员考核,由机关党委会同省少工委办公室、所在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提拨晋升的重要依据。

为了使校外辅导员能更加明确职责,更好地关心、关爱每一位留守学生,特制订校外辅导员工作制度:

1、学校以村庄聘请校外辅导员,负责本校留守学生的校外辅导工作。 2、校外辅导员必须热情、热心、持之以恒地对“留守学生”进行学习辅导和生活指导。

3、校外辅导员每周与“留守学生”谈心一次,以了解学习和生活情况。

4、每个双休日,校外辅导员要组织本村庄“留守学生”集会一次,集中对“留守学生”进行辅导,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为“留守学生”排忧解难。 5、校外辅导员要经常和托管人保持联系,把“留守学生”的情况及时通告给托管人。

6、每月校外辅导员要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做好“留守学生”的教育工作。 7、学校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校外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效率。

北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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