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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班生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了规范我校插班生报名管理,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回原籍学生及跨乡镇、跨学区学生就读工作,切实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插班原则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现有班额学生数情况,将适当控制插班生人数。原则:除了回原籍本学区内学生插班的,其余将根据现有班额数而定。
2、外来务工子女插班将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入学给予妥善安排。 3、回原籍学生就读的,凭户口本,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将予以接收。
4、本校休学复学学生,视为插班生。 二、插班程序
1、插班学生报名程序:先到教务处办理接收证明,审核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2、插班生报名登记所带的证件:①户口本;②转学证;③成绩报告册; 3、注意事项:所有插班生课本由家长自行解决,学校不予解决。 三、插班生成绩考核办法
1、插班生分班程序:由教导处对插班生进行统一抽签分班。赶不上统一抽签的由教务处按插班人数的多少安排进班。家长自行联系班级的,不纳入统一抽签,也不作为该班级因人数多而不接收后续插班生抽签进班的依据。
2、检测成绩考核办法:插班生进班的第一学期,无论其成绩如何,都不列入该学期科任老师考核成绩。自进班的第二学期起,由班主任确定其成绩是否纳入该班成绩统计,需提交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备案。对一直未纳入成绩统计的插班生,其科任教师不得放弃不管。学校将在师德考核时征求插班学生及其家长意见,对科任教师存在有违师德且情形恶劣、影响较大的,扣罚师德考核奖若干。
四、插班生学籍管理办法
1、从省外转入学生在分班后由班主任到教导处领学生信息录入表,准确填好学生基本信息上交教导处。未办转入手续的,督促家长完善手续。
2、从省内转入学生由教导处直接网上处理,然后把学生基本情况转给班主任,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完善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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