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召开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调度会,听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局执法总队、应急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本次会议。
执法总队和应急处分别汇报了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进展情况,其中执法总队共检查企业25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行政处罚2家,罚款金额总计2万元;应急处共检查企业38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4份,行政处罚6家,罚款金额总计12万元。
会议指出,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紧进度,有序推进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并就下一阶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和程序,准确把握执法检查依据和标准,根据执法检查清单所列项目,结合检查企业实际,细化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实行对表检查,做到检查项目不漏、内容不缺;二是要规范处罚过程,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的要求,规范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和执法文书制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认真核实,保证证据充分有效。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整改,杜绝“一罚了之”的行为;三是要加快工作进度,把11月这一“最后期限”作为推进工作的硬任务、硬指标,采取倒排工作进度的方式,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立足一个“早”字,落实一个“快”字,抓紧时机、加快节奏、提高效率。推进时有效地进行时间管理,过程管理,养成雷厉风行、干净利落的良好习惯;四是要及时进行总结,特别是要注重阶段性总结工作,把工作的情况及时报送局主要领导,及时通报局内相关处室,及时对外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痕迹管理、放大工作效果、营造强大声势,形成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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