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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大全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 内容简介
本书系统地阐述了船舶建造质量检验的原理和方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概论,以及船用材料、船体、船装、机装、电装、涂装、内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检验方法和承受准那么。全书共由十一章组成:第一章概论,第二章船用金属材料检验,
本书可供船舶质量检验人员,设计和工艺师、验船师、监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使用,也可供专业人员作为培训教材和工作参考书。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质量检验的概念和历史 一.质量检验的历史
二.船舶的入级、法定和监视检测 三、质量检验方面的术语 第二节 质量检验过程 一.质量检验活动和职能 二.质量检验的实施
三.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纠正措施 四、质量问题的处理 第三节 质量检验组织 一.质量检验部门的设置 二.质量检验人员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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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船用金属材料检验 第一节 概述
一、材料检验的根本要求 二、材料复检的程序和内容 第二节 钢材检验 一、钢板和型钢检验 二、钢管检验 第三节 焊接材料检验 一、概述
二、焊接材料的检验程序 三、电弧焊条检验
四、埋弧自动焊焊丝和焊剂检验 五、电焊条保管 第四节 铸钢件和锻钢件检验 一、铸钢件检验 二、锻钢件检验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质量检验的概念和历史 一、质量检验的历史
质量检验,包括船舶检验,作为一项管理手段,它是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产生、开展起来的。 〔一〕质量检验的产生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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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一万年以前的石器时代,人类已经对所制作的器物的质量有所意识,开场对石器进展极为简陋的检查。
在古代,制造工场的规模都很小,罕有超过12人的工场。由工场主主持所有的生产活动,包括监视和检验产品的质量。 那时,根本上没有专职检验员。
随着生产力的开展,工场规模的扩大,产量的提高,工场主亲自承当全部管理事务显得力不从心。于是,由工场主的助手,各生产领班来分管检验。检验是一项费时较多的工作。随着工人人数的增加,检验工作量超过了领领所能支配的时间限度,就产生了专门从事质量检验工作的专职检验员这一岗位。
关于最早出现的检验员,在国外,在埃及的塞增斯(Thebes)城发现的公元前1450年建造的墓上的浮雕,描绘了检验人员在检查加工后的石块的平面度。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早在公元前四面多年的春秋战国时代,在文献上已有了有关质量检验的记载。例如,在?周礼?考工记?一书中就有“命百工审查五库器材,审曲面势,以饰五材和以辨民器〞的记述。
工业革命导致了大型公司的产生和开展。随着生产的开展和检验员人数的增加,这种趋势促使工厂的管理发生变化。在本世纪初,泰勒〔E.W.Taylor〕提出了科学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他认为,“筹划〞〔相当于科室职能〕与撝葱袛两者要分开。改变的根据是,在那个时代,工长和工人缺乏制订方案应具备的知识。泰勒提出将制订方案的工作交给工程师和经理,而工长和工人的工作就限于执行方案。泰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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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在提高一产率上获得极大成功,被美国各公司广泛采用。但是,也产生了副作用,打乱了原来的质量与生产率间的平衡,质量的优先地位被削弱,不合格品上升。于是,高层管理者把检验员从生产部门抽调出来。这样,作为一个过程而存在于生产过程各环节、各工序的质量检验也就开场划分出来,以验证撝葱袛的结果是否偏离标准。在泰勒制的推动下,企业中作为一个职能部门的质量检验部门相继出现。 我国是一个造船古国。早在明朝永乐年间,X和曾七次下西洋,远达非洲东海岸,开创了国际航行的新纪元。在船舶检验方面,也有辉煌的过去,但是作为近代的企业质量检验体制,还是出现在50年代。在50年代初期,我国的大、中型造船企业都纷纷设立了质量检验部门,并相应地建立了计量体系和配置了理化和无损检验手段。通过几十年来的开展,现在各大、中型船厂都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检验体系,成为质量体系的一个组成局部。 〔二〕船舶检验的产生和开展
由于船舶是大型的高价值的且有较高平安性要求的和活动范围很大的产品,其质量水平直接影响到船东、托运的顾客、保险商、航行区域和社会各方的利益,因此各方都十分关注船舶的质量和质量检验的有效性。因而,在早期的第一方检验的根底上,逐步产生了由船东代表实施的第二方检验和由合同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实施的检验。第三方的检验包括由船旗国国政府规定进展的检验和由公正机构进展的检验。
在18世纪,英国的海运事业开展很快,但是船舶海损事故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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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由此,导致了船舶保险业的兴起。这样,为船舶投保作公正签证的船舶检验业也随之诞生。世界上第一个民间的船级社在英国伦敦的一个劳埃德咖啡馆里成立了。在1834年,它与另一个为船东效劳的检验组织合并,建立了劳氏船级社〔Ll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船级社建立一套入级标准、标准和船级符号,经对申请入级的船舶的检验,对符合要求的船舶授予船级符号,签发证收和登入船名录。我国在1956年成立了中华人民XX国船舶检验局。在80年代,随着国际检验业务的开展,将船舶检验局的入级检验职能分出,建立了中国船级社。
如上所述,由于海上船舶海损事故的不断发生,也引起很多国家政府的关注,相继制定了有关保护海上人命、财产和航行平安以及保护所辖海域、港口不受污染的国际公司和法规,并决定按这些法规对船舶进展检验,即所谓法定检验。检验合格后,按规定签发证书。这些证书是船舶进出港口的依据,受港口监视机构的检查。我国的法定检验的主管机构为中华人民XX国船舶检验局。中国船舶社为被授权对挂我国国旗的入级船舶执行法定检验的机构。
上述的国际公约是指由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简称IMO)通过生效的有关平安和防污染等方面的公约和规那么。
这个组织成立于1948年。当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完毕后各国的经济恢复期,海运事业开展很快,国际间海事纠纷甚多,为了协调海上平安事宜和制订统一的海上航行平安准那么,建立了这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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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这个组织也沿用了历史上的国际公约,如最早于1914年在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会议上通过的?国际海上人命平安公约?。在1973年,恢复了我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 二、船舶的入级、法定和监视检验 〔一〕入级检验
船舶的入级一般由船东选择,但也有政府规定的。例如,我国规定,挂中国旗的船应入CCS级;美国规定,挂美国旗的船应入ABS级。船舶入级,表征其船体及设备、机械符合船级社标准的要求,并可使它进入运河和港口便利,保险费较少,且有较多的经营时机。船厂新建船舶的初次入级检验的内容包括:
1.申请。由船东或承建的船厂向船级社提出书面申请。 2.技术鉴定〔审图〕。按规定范围,将图样和文件送船级社审查,经批准后,才可投产。
3.开工前检验。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船舶才能开工反产。这些条件包括:对生产设备、技术力量、焊工、无损检测人员、重要的工艺、控制设备、材质控制、检验工程和船用产品等方面的认可。 4.建造中检验。按检验工程表的规定,由验船师对船体和舾装质量进展检验。包括检查装船产品是否业经历船部门的认可。 5.发证。在验船师完成建造检验并收到船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后,签发入级证书。 〔二〕法定检验
法定检验是指按照某国政府的法规以及该国政府承受的国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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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由政府的主管机构或政府授权的船级社或个人执行的检验。法定检验的内容包括:吨位丈量、载重线、构造、救生、消防、航行信号、无线与电报等平安方面的和防污染方面的检验。这些检验,政府一般均授权给船级社执行,与入级检验一起实施。法定检验也需申请,包括技术鉴定和建造中检验的申请。检验合格后,按规定发给相应的证书。
中国船级社受中国政府的授权,对国际航行船舶所发的法定证书主要有:
1.国际船舶吨位证书; 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 3.货船设备平安证书; 4.货船构造平安证书; 5.货船无线电报平安证书; 6.货船无线平安证书; 7.客船平安证书; 8.国际防止油污证书;
9.船舶起重和起货设备检验簿及其检验和试验证书。 一些国家的法定检验的主管机构如下: 1.英国贸易部〔DOT〕; 2.美国海岸警备队〔USCG〕; 3.法国海运局平安委员会〔CCS〕; 4.德国海上同业会〔S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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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本运输省船舶局〔JG〕; 6.挪威海事管理局检验机构〔NSC〕。 〔三〕监视检验
船舶监视检验包括船东的监视检验和行政的监视检验。 1.船东的监视检验
由船东对船舶进展的监视检验是按合同的规定实施的。检验的依据是合同及其技术协议书,包括对图样和技术文件的审查和确认。检验工作由船东派驻船厂的代表按双方商定的检验工程表实施。船东的检验内容,除了包括上述的入级检验和法定检验的内容之外,还包括合同要求的船舶的经济性、适航性、舒适性、可操作性和可维修性,以及舾装的外表质量,供给品、油、水、生活用品和属具的质量等等。 2.行政的监视检验
行政的监视检验,这里主要是指由政府的技术监视部门和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实施的监视检验。我国船舶检验局对船舶的建造、修理及营运实施政府的技术监视职能〔为便于表达,本书将其归为验船部门〕。除此之外,其它的监视检验是按照方案的安排,采用抽查的方法,对船舶的某些工程的质量进展的检验。例如:对主船体焊缝内在质量的监视检验,每年实施一次,对焊缝进展X光摄片抽查。 三、质量检验方面的术语 〔一〕质量方面的术语 1.质量的概念
质量的定义: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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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对质量的定义加以说明:
〔1〕在合同环境或法规环境中,诸如核平安领域,需要是给定的;而在其他环境中,隐含的需要应予识别和确定。
〔2〕在许多情况下,需要可以随时间而变化,这意味着要定期评审质量要求。
〔3〕需要通常转化成有规定指标的特性〔见“质量要求〞〕。例如:需要可以包括性能、实用性、可信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平安性、环境〔见社会要求〕、经济性和美学特性等。
〔4〕“质量〞这个术语是既不用来表示相对的优良程度,也不用作技术评定中定量含义的单词。为表达这些含义,应加上修饰性的形容词。例如,可以组成以下术语:
a.在“优良程度〞或“比拟〞的意义上,按有关基准对实体进展排列时使用“相对质量〞〔不要与“级别〞相混淆〕。
b.“质量水平〞在“定量的意义〞上使用〔如用于验收抽样时〕,而“质量度量〞用于准确技术评价的场合。
〔5〕总的说来,令人满意的质量成效是通过质量环各个阶段的活动所取得的。质量环中各个阶段对质量的作用,有时是为了强调才单独加以区别的。例如,归因于确定需要的质量,归因于产品设计的质量,归因于符合性质量,归因于寿命周期产品保障的质量等。 〔6〕在某些参考资料中,质量被定义为“适用性〞,或“适应意图〞,或“顾客满意〞,或“符合要求〞。与上述定义比拟,它们仅表示质量的某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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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中的实体是指能被单独描述和考虑的事物。它包括产品、组织、体系、活动或过程等。从定义中可知,质量是一组特性的总和。这些特性可称为质量特性,它包括:实用性、可用性、平安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相容性、互换性、维修保障性和经济性。质量特性都可以用质量指标来度量。例如,可用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来度量可靠性,可用GM〔稳性高度〕来度量平安性等等。这些特性又都是满足明确的或隐含的需要的特性,这里的需要是指顾客的需要。明确的需要是指由法令、标准、规那么、公约和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需要。隐含的需要,那么要由设计人员通过调查和研究予以识别和确定。
对产品质量作出主要奉献的有四个方面。一是与确定需要有关的质量;二是与产品设计有关的质量;三是与符合产品设计有关的质量;四是与产品保障有关的质量。企业的质量检验主要涉及上述的第三方面,为确保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设计特性作出奉献。 2.质量要求的概念
质量要求的定义:对需要的表述或将需要转化为一组对某实体特性的定量或定性的规定要求,以能使其实现和对其检查。
重要的是,质量要求必须能充分反映顾客的明确的和隐含的需要;“要求〞这个术语包括市场和合同以及一个组织内部的要求。这些要求应在各个笄阶段加以展开、细化和修改;用定量方式表述的对特性的要求,包括公称值、额定值、极限偏差和公差等;质量要求应功能词汇来表达并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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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通常通过合同、图样、标准、标准和其它技术文件,以及其它的标样、图片等来表示。质量要求应对各质量特性及指标予以定义,并尽可能地予以定量。质量要求是质量检验的依据。 3.社会要求的概念
社会要求的定义:法律、法规、规章、准那么、法令中规定的义务以及其他方面的考虑。
“其它方面的考虑〞包括环境保护、XX、平安、防护、能源和自然资源的保护;规定质量要求时,应考虑所有的社会要求;社会要求包括司法的和规那么的要求。这些要求可随法规的变更而变化。 船舶法定检验的各项要求属社会要求。这些要求是质量要求的一局部。在船舶设计和制造中都必须符合社会要求,并用适当的方式表达。
〔二〕检验方面的术语 1.检验的概念
检验的定义: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展诸如测量、检查、试验、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的要求进展比拟,以确定各个特性是否合格的活动。
该定义说明,检验的对象是产品和其它实体。它是判定产品和其它实体的符合性质量的活动。活动的形式包括:测量、检查、试验和度量等。判定的依据是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判定的过程是将检测的结果和质量要求比拟的过程。由此可知,产品检验活动有如下的程序: 〔1〕明确要求。即要明确质量要求,包括社会要求,并要把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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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具体规定为可检查的定量或定性的承受准那么。
〔2〕检测。对产品的各项特性进展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3〕比拟。将检测结果与规定的要求比拟。
〔4〕判定。根据比拟的结果,对产品的符合性质量作出结论。 〔5〕处理。合格的承受,不合格的拒收。
检验按其性质可分为入级、法定和监视检验;按其实施的阶段可分为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最终检验;按其实施者可分为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的检验,第一方检验中又可分为自检、互检和专检〔专职检验员实施的检验〕;按实施孤方式可分为巡回检验和按工程的检验;按实施的特点可分为首件检验、过程中抽检和末件检验;按检验的数量可分为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 2.不合格和缺陷的概念
不合格的定义:不满足其规定的要求。
此定义是指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包括可信性〕或质量体系要素偏离了规定的要求或缺少上述特性或要求。
反之,合格就是指满足规定的要求。合格又称符合。
缺陷的定义:不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平安性有关的要求。
不合格和缺陷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其区别在于它们各自的比拟基准不同,不合格是就规定要求而言,而缺陷是按使用要求或期望来度量的。质量检验的任务是按规定要求检出不合格的产品。由于ISO 8402中的关于缺陷的定义发布不久,故本书的有些章节中仍沿用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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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一词,以与现行的技术标准或标准中的用词保持一致,但其实际含义是指不合格。
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称为不合格品。这里指的产品包括购入的原材料或设备、制造的零部件、某个工序的施工工程和成品等。 3.返工和返修的概念
返工的定义: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措施,使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返工是对不合格产品处置的一种类型。
返修的定义: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措施,其虽然可能不符合原规定的要求,但能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返修是对不合格产品处置的一种类型,返修包括为了使曾经合格,现在不合格的产品恢复到能够使用,而对其进展修复的补救措施,如作局部维修。
返工和返修两个概念的一样点在于,它们都是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即进展重复加工,以期再使用这些不合格品。其区别在于,经采取措施能使不合格品成为合格品的活动,称为返工;能使不合格品满足原定用途的活动,称为返修。 4.偏差许可和超差特许的概念
偏差许可的定义:产品生产前,允许其偏离原规定要求的书面认可。
偏差许可只适用于受限的数量或期限,并限定用途。 超差特许,又称让步,其定义如下:
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书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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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限用于在特定偏差内的特定的不合格特性的产品的交货中,并受限于一定的时间或数量。
必须注意,上述两个概念的区别。尽管它们都是对产品与规定要求的不一致性的局面认可,但是,前者是在产品投产前的认可,例如对材料代用的认可;而后者是指对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经适用性评审后,同意使用或放行的认可。
第二节 质量检验过程 一、质量检验活动和职能
检验过程是质量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它是一组为了鉴别产品的符合性质量和防止不合格品流转而实行的活动及相应的资源。它的输出所形成的检验职能是质量职能的主要内容之一。
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是企业中实施检验职能的专职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的任务及其主要的活动内容同企业的规模、产品的构造和企业的组织构造有关,所以各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任务、职责范围和活动内容,不全部一样。但根据检验的根本职能,可以大致确定质量检验部门应承当的任务和主要的职责范围。这里主要阐述检验的根本职能及其相应的检验活动的内容。 〔一〕检验的根本职能
在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中,检验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过程,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它通过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最终检验〔本书所用的摷煅閿,在很多场合也包括试验〕等活动,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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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鉴别、把关、报告和证实四项根本职能。 1.根本职能的内容 〔1〕鉴别职能
检验活动实质上就是对产品进展质量鉴别,即按照有关的合同、技术协议书、产品图样、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受检物的质量特性进展度量,并将度量的结果与规定的质量要求进展比拟,评定被检物的符合性质量,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这就是检验的鉴别职能。
〔2〕把关职能
把关是在鉴别的根底上,通过对原材料、零部件和成品的正确鉴别,确定每件产品或产品批是否能接收。一旦发现产品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应对不合格品做出标记,可行时地行隔离,防止在作出适当处置前被误用或转序,从而实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零件不转序,不合格的设备不安装,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3〕报告职能
通过检验活动,系统地收集、积累、整理、分析和综合大量的检验信息,根据需要形成报告或报表,及时向企业管理者或有关部门报告产品质量的状况、动态和趋势,为质量筹划、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良提供依据。 〔4〕证实职能
为了实施内部和外部的质量保证,企业要向内部的管理层以及外部的需方和有关的第三方提供证据,以证明企业质量体系的适合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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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质量检验部门所作的质量记录和报告是所提供的证据中的主要证据,用以证明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已经到达了规定的要求。
2.根本职能间的相互关系
质量检验的四项根本职能是互相关联的。其中,摪压財职能是四项根本职能中最重要的职能。换句话说,检验的主要职能就是摪压財,即把好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质量关,把好工序质量关,把好产品出厂质量关。所以,“把关〞是核心,“鉴别〞是把关的前提,“报告〞是“把关〞的继续,“证实〞是派生的职能。通过这四项职能的有机结合和发挥,以保证产品的生产过程的质量。
这里要说明的是,全部的质量管理活动是围绕着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来进展的。质量检验作为质量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具有预防的作用。在有些检验活动中,如首件检验和巡回检验,由于及时发现了存在的问题,防止了质量问题的发生,起到了预防的作用;对上道质量问题的把关,防止不合格品转序,也起到了预防的作用;通过质量情况的报告,促使企业就产品质量采取措施,也同样起到了预防的作用。但是,这些并不是检验活动的本质特征。它是伴随检验的鉴别、把关、报告和证实职能的发挥,起预防作用的。 〔二〕质量检验部门的主要活动
围绕上述检验的根本职能,我们就可以确定为实现上述根本职能,检验部门实施哪些活动。从事这些活动是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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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贯彻质量方针和政策
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是质量检验部门开展检验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据。质量检验部门应组织检验人员学习有关的质量方针和政策,包括本企业的质量方针和政策,充分理解其意义,在执行检验任务时,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方针政策,并积极向供方及操作者宣传这些方针政策。 2.编制质量检验程序文件和检验方案
检验程序文件是质量体系文件的一个重要的组成局部。检验程序文件以及各产品的检验方案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编制,必要时由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审核,并经主管厂长批准后纳入企业质量体系文件。
3.质量检验文件的准备和管理
质量检验文件是开展检验工作不可缺少的依据。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必须具备以下各种用于质量检验的文件: 〔1〕设计文件、产品图样、关键件清单; 〔2〕工艺文件及工序控制文件;
〔3〕有关的承受准那么、标准、标准、公约和规那么; 〔4〕合同及技术协议书; 〔5〕检验程序、方案和指导书。
质量检验部门在产品投产前就应具备以上这些文件,并归入技术档案认真保管。
4.检验手段的配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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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手段就是检测和试验时所需的计量器具、测试仪器和设备。检验手段的合理配置、正确使用和严格管理是保证检验结论正确、可靠的条件。根据产品的质量特性,选择一定数量的测量能力能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和设备是十分重要的。质量检验 部门作为一个使用部门,其管理要求如下:
〔1〕根据不同的被测量及其所要求的准确度,正确合理地选择测量不确定度的计量器具和测试设备,包括在规定环境下应具备的量程、稳定度等;
〔2〕对已配备的器具及测试设备应设立台帐,分别写清计量器具及测试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准确度等级、生产厂名、校准状态及保管使用人等;
〔3〕首次使用前应进展校准,以证实其准确度和精细度是否符合要求;对生产和检验两用的测试设备应有确保测量准确度的方法; 〔4〕贯彻执行计量器具和测试仪器的控制程序,包括有关计量器具和测试仪器的标记,以及返还、搬运、贮存、调整、修理、校准、安装和使用等规定;
〔5〕发现计量器具和测试设备失准时,要评价以前的检验结果。 此外,检验部门学应保持感官检验用的比照参照件,如粗糙度样板和除锈等级样板或照片等。 5.负责产品的检验
检验工作贯穿在企业生产的全过程中。船厂的检验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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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具、工装夹具的检验和在用工装夹具的定期验证; 〔2〕负责外购件和外协件的进厂检验;
〔3〕自制零部件、船体分段和机械及设备安装的工序检验,包括首检、巡检、末件检验和完工检验;
〔4〕负责主船体、各系统和舱室完整性的最终检验。 6.承当产品试验工作
产品的试验工作主要是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对有特殊装备的船舶还要作其它海上试验的工程。以上各项试验均应按规定要求由施工部门给织逐项进展。检验部门在试验前应检查其条件是否具备,试验中监视各项参数的变化、系统运行状态及各项特性的条例怀,试验后整理出具报告。凡企业缺乏测量设备的,质量检验部门可委托经认可的具有一定资格的组织承当测量或试验。 7.控制不合格品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受到主客观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可防止地会产生一些不合格品;同时,企业也会采购进一些有质量问题的原材料和配套设备等物资。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企业质量检验工作的根本任务之一,就是从采购物资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各个环节中,组织好对不合格品的控制,防止使用未经适当处理的不合格品。
8.承当检验记录、报告、质量证明书和检验信息管理工作 质量检验部门是掌握第一手质量信息的部门,所以,在质量检验部门,认真做好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和质量证明书,建立检验方面的质量信息系统,并及时处理、归档、上报,向需方或第三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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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质量检验的根本任务之一。质量检验部门加强质量检验信息信息的管理,充分发挥检验信息的作用,对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素质,维护企业的信誉,改良产品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9.建立产品质量档案
建立质量档案是质量检验的一项重要工作。质量检验部门应将质量记录和检验信息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局部,进展整理、编目、保管,作为质量档案归档保存,以供需要时检索查考,并确保质量的可追溯性。
10.参与对外协、外购单位和联营厂的质量认定
每一个企业都要向其它厂商购置产品,有些零部件,甚至船体分段还要外协加工。为了确保这些供方具有一定的质量保证能力,能长期供给合格产品,有必要对这些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进展审核和评价,选择合格的供方,予以质量认定。该项工作一般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视情况由技术、检验、生产和供给等部门参与。 11.参与产品制造过程的工序控制
产品制造过程的工序控制是指从投产开场到产品交付的整个制造过程的工序质量控制。它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形成产品符合性质量的关键。为了使生产制造过程处于控制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防止不合格品的发生,必须对重点的、关键的工序加强控制。质量检验部门应根据工序质量控制的要求,参与工序控制中的有关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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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掌握质量控制的要求及检验试验方法;
〔2〕按工序控制文件规定的控制要求控制可能引起质量问题的因素,进展连续监视,包括工艺纪律检查和巡回检验,以及催促生产部门实施自检和互检;
〔3〕按检验方案和/或程序文件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手段实施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 〔4〕作好监视和检验记录;
〔5〕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质量问题的信息。
工序控制和工序检验是两项既有分工又密切相关的活动。工序控制和工序检验都要对制造过程中的产品进展测量和分析,都是为了使产品具有符合性质量,检验是实施控制的手段之一。当然,工序控制是通过连续地观察和分析来判断过程及其结果是否符合要求,以确定工序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应当继续生产还是停顿,或者进展调整,防止产生不合格品,是实行预防;而工序检验是将测得的数据同质量要求相比拟,以决定产品合格与否,是实施把关。此外,工序控制的主要对象是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因素,而工序检验的主要对象是产品,两者有所区别。
12.参与质量认证的准备工作
在企业申请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或生产许可证取证工作中,检验部门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质量检验程序文件、检验方案和指导书齐全并受控; 〔2〕产品试验报告、检验记录齐全且保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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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验用的计量器具选用恰当并在校准有效期内; 〔4〕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齐全且得到保持; 〔5〕不合格品处于受控状态; 〔6〕上岗检验员的资格符合规定要求。 13.参与售后效劳工作
大多数企业对用户的技术效劳工作由销售效劳部门负责,但也有一些企业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但是不管由哪一部门负责,质量检验部门都应按企业的规定参与为用户的技术效劳工作。 14.负责质量指标统计,参与质量考核
质量检验部门应负责企业质量指标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参与质量考核工作。质量检验部门在编制和下达企业各部门质量指标的同时,应分部门对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展统计;同时将统计分析的结果与下达的指标比拟,作为考核各部门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依据。
15.参与质量本钱统计和分析
质量本钱是企业为确保产品质量进展的管理所支付的费用和由于质量故障所造成损失的总和。质量本钱包括内部故障本钱、外部故障本钱、预防本钱、鉴定本钱和外部保证质量本钱。这些本钱都与质量检验部门有关,而鉴定本钱更是直接与质量检验部门有关。所以,检验部门应该配合财务部门,提供资料。例如: 〔1〕废品、返工和返修损失费用; 〔2〕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最终检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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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测及试验设备的维护、校准费用; 〔4〕产品试验费用; 〔5〕检验人员培训费用; 〔6〕第二方和第三方检验费用。 16.配合质量监视检验工作
质量监视是需方或第三方对实体的状态〔包括程序、方法、条件、产品、过程和效劳等状态〕进展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按规定标准和合同要求对记录进展分析的过程。质量监视检验是在企业检验部门检验的根底上进展的。它不仅是对企业产品质量进展的监视,也是对企业生产、检验工作进展的监视。所以企业质量检验部门应配合做好质量监视工作,一般应做好如下工作:
〔1〕在合同有规定时,陪同顾客代表〔船东代表、军代表〕赴货源地进展采购产品的验证;
〔2〕按规定的检验工程,向顾客代表、验船部门的验船师提交检验,并就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生产部门进展纠正;
〔3〕陪同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监视抽查。 17.负责管理检验印章
对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授于印章,并以印章进展控制。当检验人员调离检验岗位或因故被撤销资格时,应收回印章。 二、质量检验的实施
船舶制造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产品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合格出厂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过程、每一次搬运、每一项操作和每一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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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都受到管理、技术和人员等方面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都不可防止地给产品在形成过程中带来质量的波动,甚至会产生不合格品。为了能使这些不合格品从刚产生时就被发现,并立即将其剔除,防止不合格品混入下道工序,造成成品质量不合格,因此,在采购、生产和安装过程中必须有一个与这些过程相容的质量检验过程。 〔一〕检验的准备
检验的准备工作一般可分为技术准备和物质准备两个方面。 1.技术准备
在检验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技术准备工作。检验的技术准备工作分资料准备和业务准备两个方面。
〔1〕资料准备。根据检验的对象,准备所需的资料。例如: A 检验所需的文件和依据,如产品图样、工艺文件、各类技术标准、标准、公约、质量评级标准、技术协议、合同和检验程序、方案及指导书等文件; B 抽样检验标准; C 公差表;
D 感官检验标准,包括文字标准,图片和样品等。
上述的检验方案及其支持性文件--检验指导书的内容包括如下:
a.检验工程和检验点、停顿点的设置; b.被检特性和承受准那么;
c.检验方式、时点、频次和数量,假设采用抽样检验,那么应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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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方案;
d.检测方法,包括基准选择及传递和测量数据处理方法等; e.检测手段,包括检验所用的工具、计量器具和仪器,以及所要求的各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和使用考前须知; f.检验要点,考前须知和测量方法;
g.检验记录,记录的编码系统和内容必须确保资料的可检索性和质量的可追溯性; h.参考资料。
〔2〕业务准备。检验人员应熟悉以上各项要求和文件,掌握重点、难点,尤其要注意关键件(特性)和重要件(特性),以及产品中应用的新原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要求和新的检测方法,列出施工、操作人员可能会疏忽的问题点。同时对文件中模糊不清之处,与编制部门联系,予以澄清明确。在这一阶段,根据质量方案的安排,对有关检验人员进展培训。 2.物质准备
物质准备分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软件主要指检验单据、记录表格、卡片和印章的准备;硬件是指检验设施、设备和计量器具的准备。 〔1〕软件准备
A 检验单据。如对外提交检验通知单、反应单等。 B 检验记录。如检验数据记录表、检验报告和检验台帐等。 C 检验印章。如检验员印章,合格、不合格、接收、拒收和废品印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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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检验用的标记标签。如合格品、不合格品、返工品、回用品等用于检验状态标识的标记、标签。
E 检验报表,如检验日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2〕硬件准备
A 检验设施。检验设施是保证完成质量检验工作的物质条件。检验设施一般包括进展检验的场所、试验室、精细测量室等。检验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对质量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和经济性十分重要。 B 计量器具及测试设备的准备。根据产品的质量特性,选择和准备一定数量和一定准确度的检验用计量器具和设备。当现有设备缺乏时,应方案或研制,或者委托其它单位测量。 〔二〕检验的主要工作内容
检验就是根据标准来评价某种特性与要求的偏差程度。其目的主要是决定产品是否符合规格。检验工作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1.明确检验对象的质量要求
检验人员在收到由供给部门或生产制造部门所采购或制造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分段或某些施工工程等被检对象和提交的检验单后,首先要充分了解被检对象的质量要求和接收准那么,弄清质量要求中模糊不清的问题。 2.检测
检验部门的检验员在收到提交检验单后,应根据检验方案及被检对象的质量要求,进展质量特性的检查和测试,检测的具体数量、工程按检验方案规定。检验的内容除产品实体外,还包括检查上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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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验证状态、产品标记和随行文件等有关记录。检验的操作方法,可按检验指导书进展。 3.比拟
把检测所得的质量特性值和特征与质量标准比拟,看其是否符合。 4.判断
根据比拟结果,判断被检对象的质量,作出检验结论。 判断符合性质量的结论一般有两种:
〔1〕合格或不合格:凡质量特性满足质量标准的,即判为摵细駭,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即判为摬缓细駭;
〔2〕质量等级:按船舶施工质量评级标准对被检对象进展评级。 5.签证和标记
把判断的结果写在检验单或其它随行文件〔工艺流程卡〕上,并盖上检验员印章及检验日期。按检验标记规定要求,作出检验标记,以标识产品的验证状态。 6.处理
处理就是对产品作出符合性判断后,对被检对象的处理。 〔1〕对检验结论为摵细駭的摻邮諗者,可按检验程序办理入库、转序或交付出厂手续;
〔2〕对检验对於为摬缓细駭的摼苁諗者,要作出标识,可行时应予隔离,并根据不合格的程度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分别进展处理。这里要指出的是,检验员及检验部门只能在企业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展评审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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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记录
在对原材料、零部件和成品的检验过程中,要将检验结果按要求进展记录,以证明其质量状况,其中的不合格品已按程序规定进展了处置。检验记录的格式应根据各企业各生产环节质量特性的实际情况统一设计。记录中应注明负责产品放行的检验部门和检验员。检验记录应当具有证实产品质量已经到达规定要求和确保质量可追溯性的作用。
8.检验报告
质量检验报告是检验部门反遇检验结果和产品状况的表格或文件。其中属反映检验结果的,纳入质量证明书;属反映产品质量总体状况的,按规定传递和上报,供上级主管部门、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三〕各阶段的检验程序 1.进货检验和试验 〔1〕原材料检验和试验
A 原材料进厂必须持有生产厂的撝柿恐っ魇閿和验船部门出具的证书。企业供给部门填写原材料报验单后交质量检验部门专职检验员检验。报验单上必须写明材料的牌号、规格、重量、来源、产地、生产单位质量证书编号及炉批号。
B 检验员接到报验单后,应及时时行外观和尺度检查,核查产品标记和船级社检验标记。必要时,按规定取样,对样品的规格〔尺寸〕和标记等进展检验,送理化试验室试验或委外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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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检验员应根据检验和试验的结果,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D 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检验人员应在检验单上写明该材料的牌号、规格和所符合的标准的代号,根据材料批次管理的规定,给予检验编号;对有特殊用途或限制使用范围的材料也应注明,并在检验单上签署合格判定意见和检验员XX或盖印章,通知供给部门输入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检验员应提供检测数据,可由供给部门负责与原材料供给厂商联系处理。
E 每批原材料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把检验情况记入检验台帐,并将材料生产单位质量证书正本和试验报告、检验单的副本归档保存。同时,赴仓库对该批材料的存放、验证状态标识和产品标识等情况进展检查。必要时,可查阅仓库的台帐,验证其登录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铸件和锻件的检验程序与上述程序一样。 〔2〕外购和外协的设备和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除原材料和毛坯件以外的外购和外协的各类产品的检验程序和对供方的控制程度,因其重要程度和供方产品质量业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对重要的外购器件和设备,尤其是要进展动态性能试验的设备,一般应赴制造厂验证,参加制造厂的最终检验和试验,由制造厂直接向质量检验部门的代表提交。必要时,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展监视检验。船厂代表赴制造厂验证及需方对采购物资的验证均需在合同中规定。这些赴供方货源地的验证,并不排除其后的进货检验。一般器材的进货检验程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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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A 产品进厂必须持有生产厂撝柿亢细裰っ鲾和随行文件,经企业供给或外协部门填写报验单后交质量检验部门专职检验员检验。 B 检验员接到报验单后,首先应核对生产厂是否属经本厂质量认定的合格厂商,属验船部门检验范围的产品,还应检查船检证书和产品上检验标记;然后,根据合同、技术协议书、图样,按检验方案规定抽取样本或采用全数检验方法,进展静态检查或动态测试。当合同有规定时,开箱检验产品要通过供方代表到场。
C 经检查和〔或〕测试合格的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署合格判定意见和检验融XX或盖印章后通知有关部门办理入库手续。经检测不合格的外购、外协产品,检验员应提供测量数据和不合格问题,由供给或外协部门负责退货、索赔或由供方申请让步。
D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把检验情况和产品编号记入检验台帐,保存随机文件、合格证书,并作出验证状态标识。
E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放行时,应对该项物资标以足够明确的标记,并作好详细的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合格品能立即追回、返工或更换。生产急需放行应办理审批手续,从技术上和经济上审查放行的可行性。实施生产急需放行应有可靠的追回程序。本条也适用于原材料。
2.工序检验和试验
工序检验,又称过程中检验。它包括首件检验、巡回检验、按规定工程的检验,以及半成品完工检验,如分段、舵叶和舱口盖的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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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验的范围要覆盖全部产品。其程序如下:
〔1〕检验员应对操作者的首件产品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作出首件合格标记,允许继续加工;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允许继续加工。 〔2〕首检合格后,检验员进展巡回检验的频次一般一天不少于两次。在巡检中发现不合格,应查明原因。
〔3〕根据检验方案所列的检验工程,在相应的工序施工完毕转序之前,施工部门应填写报验单通知检验员对产品进展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可转入下道工序。检验的内容包括检查是否使用了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必须注意,当在加工过程中,要除原产品标记时,应办理标记转称手续,完工后予以标记移植。这些均需经检验员检查确认。 〔4〕对完工的零部件在入库前、船体分段完工对外提交检验前,应由制造部门填写报验单交质量检验部门专职检验员检验。 〔5〕经检验合格的,由检验人员签署合格判定意见后通知制造部门办理入库或转序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员应提供检测数据,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执行。检验后,应按程序、方案的规定,作出检验标识。
〔6〕检验完毕后,检验 人员应记录检验结果,包括记入检验台帐。
〔7〕关于生产急需放行,见上述第1.〔2〕中第E条,但不能排除其后之检验。 3.最终检验和试验
最终检验和试验一般包括主船体、舱室和机电系统的安装及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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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检验,以及系泊和航行试验。一般来说,其检验程序如下: 〔1〕产品施工工序全部完毕后,由制造部门填写报验单送质量检验部门。
〔2〕检验人员接到报验单后,按质量标准对系统进展检验,包括对产品的完整性、清洁度、外观和多余物等进展全面的最终检验,并要查阅前面各道检验的记录,包括零部件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记录,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和进展最终试验的条件;然后,按试验大纲的要求进展最终试验,验证整船或各系统的效用、功能和〔或〕性能。 〔3〕检验和试验完毕后,检验员应在检验单上签署合格与否的判别意见,并写明不合格的具体情况;对于试验工程,应出具试验报告,并附试验记录。
〔4〕凡经检验的工程,应用适当的方式显示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以防漏检;凡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4.生产过程中第二方和第三方的检验
对按合同或法规规定要经第二方或第三方检验的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应按规定的范围、工程向第二方或第三方代表提交验收。在船厂生产过程中的一般程序如下:
〔1〕检验人员应熟悉经船东确认的检验工程和验船部门发布的入级检验和法定检验规那么中所列的检验工程,掌握向第二方和第三方提交检验的范围。必须注意上述两种工程的范围不是完全一样的。例如,船级社一般不对船体的除锈选题和内部装潢的外表质量进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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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验人员一般在对上述范围的检验工程检验合格以后,再填写向第二方和第三方提交检验的通知单。通知单一般要提前24小时发出,但至少应给检验方有充分的准备和路途交通的时间,如前一天通知,或上午通知,或上午通知,下午检验。为了缩短生产周期,在预期能一次通过检验的情况下,也可以在检验人员检验之前向第二方和第三方发出通知。对于耗时、耗能较大的系泊和航行试验工程,检验人员在确认符合试验条件后,可与第二方和第三方共同检验。检验时,工厂的施工部门应派员陪同。
〔3〕检验后,第二方和第三方应分别签署验收单,作为检验的凭证。对不承受的工程,属可返工或返修者,那么在返工或返修后应重新提交检验;对其中的返修工程或未经返修仍期望他们爱的工程,应办理让步申请手续,获得第二方和〔或〕第三方的书面认可。检验人员应对第二方第三方检验的状态以适当的方法予以记录和标识,以防遗漏。
〔4〕对于通过试验的工程,检验 员应将试验记录表或试验报告交第二方和〔或〕第三方签署确认。 〔四〕检验标识
检验标识涉及验证状态标识〔又称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和产品标识两个方面: 1.验证状态标识
验证状态指的是产品所处的符合性的状态。为保持正常的生产秩序,防止不合格品的流转,在从产品购入、生产至交付的过程中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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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材料、零部件是否经过检验,是否已被接收等状态以适当的方法予以标识。验证状态一般有待验、合格和不合格三种。不合格品又可分为废品、返工品、返修品、回用品及待审理品等。对处于各种验证状态的实物,应通过检验标识予以区别,以便防止使用不合格品。通常,验证状态的标识可应用印章、标签、标牌、路线卡〔履历卡〕、检验记录、有标识的容器和存放地点等方法。验证状态标识应保持至产品的安装和效劳过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多件共用的标识在分件发放时,或在加工过程中把标识去除时,对验证状态的标识均应予以移植。验证状态的标识应明确由企业哪一局部负责,在生产制造过程的哪一阶段实施,以及应在产品的哪一位置上作标识。实行验证状态的标识既可以有效地防止产品混批和不合格品的非正常转序,防止误用不合格品,又便于追溯责任者。在检验部门内部应有相应的验证状态的记录,以有效地防止漏检。所以,实行验证状态标识是质量体系中实施实物控制的主要环节,是保证检验工作有效性的重要措施。 2.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是指对产品作出识别标记的过程。产品标记一般由生产部门制作,检验部门协作并检查。其内容包括:产品编号、批次编号、工厂标记、检验合格标记、检验员代号、检验日期及第三方检验标记等。产品编号与质量记录应有索引关系,以便查阅。产品标记有利于企业和用户对产品的质量跟踪和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产品标识的内容还应符合有关船舶标准的规定。在这些标准中对船用产品及重要的零部件的标识内容及格式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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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记的格式、内容和方法应制定相应的标准,并在产品图样及有关文件上作出具体规定。常用的标记方法有钢印、漆标、标签和铭牌,有些铸锻件可用字模把标记做在产品上。产品标记应从产品投产至交付均保持完整,包括购入产品上的标记和船厂所作的标记。在中间加工时,假设标记被去除,那么应予移植,以确保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能够根据产品标识查到材质、时间、地点、责任人员、工艺参数和质量特性等资料和数据。检验员应检查上道的标记与植上的标记的一致性,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制作拓片。在船级社规定的产品标记的转移过程中,包括去除之前和植上之后,均应通知验船师到现场确认。产品标记应在检验记录中记载。 三、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纠正措施 〔一〕不合格品的控制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质量检验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从原材料进厂、投产到成品出厂的各个环节,在预防不合格发生的同时,进展严格的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并与其它部门一起做好对不合格品的控制。为此,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规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以便对各生产环节所产生的不合格品能及时地标识、隔离、评审和处置。
1.不合格品的种类
不合格品按其不符合的程度及处置结论可分为三种类型:废品、回用品和返工品。
〔1〕废品。在技术上无法返修或不能经济地返修的丧失原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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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不合格品,称为废品。
〔2〕回用品。经过返修或不经返修而具原定适应性的不合格品,称为回用品。在回用品中,有的需要在修正其配套件对应的特性的根底上才能回用。
〔3〕返工品。能经济地返工,经返工后能到达原定质量要求的不合格品,称为返工品。因此,返工品实质上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暂时存在的一种不合格形态。它通过返工,又可分为合格品或不合格品。 2.不合格品的标识和记录
在生产过程中,凡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的产品,应根据不合格品种类,立即做好标识,以便识别。标记的形式可采用色标、票签、文字、印记等。例如,直接在不合格品上打上摲掀窋、摲倒て窋或摶赜闷窋的印章。同时,在规定的记录表上记录不合格的情况。 3.不合格品的隔离
各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和产品特点,在检验系统内建立不合格品隔离室或隔离箱,对可能隔离的不合格品进展隔离。一般说来,企业的不合格品隔离工作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检验部门应设有不合格品隔离室、隔离区域或隔离箱。 〔2〕各种不合格品在做好不合格品标记后立即进展隔离存放,防止混入到合格品中。任何个人、小组和车间都不能贮存不合格品。 〔3〕对确认是废品的不合格品,应严加隔离、保管,任何人不准动用,发现动用废品,检验员有权制止、追查、上报。
〔4〕对隔离的不合格品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以便根据对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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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品的分析处理意见,进展返工、返修及回用。 〔5〕对于无法隔离的不合格品,应予以明显的标识。 4.不合格品的评审
鉴别不合格品,评审产品质量涉及到两种判定:一是判定产品是否符合标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属符合性判定;二是判定产品是否适合使用的要求,即作出可用还是不可用的结论,属适用性判定。只有当产品不合格时,才发生不合格产品是否适合使用的问题。所以,适用性判定是在经符合性判定为不合格后对不合格品作出回用、返工或报废判定的过程,也就是对不合格品的评审过程。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属于适用性判断范畴,一般不要求检验员承当评审不合格品的责任和拥有相应的权限,不合格品的敌性判定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应根据不合格项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制定分级处理程序,相应规定质量、设计、工艺、车间等有关评审和处理部门的职责和机限。有些企业规定,凡属经微不合格、返工品、明显的废或已有不合格品返修及承受准那么者,可由检验员直接决定处理。 5.不合格品的处理
〔1〕一般的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不合格品处理,应根据企业的特点,按程序规定的要求分级处理。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一般有两种形式: A 一般的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a.操作者在自检计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和检验员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鉴别确认后,均应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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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已作出标识的不合格品,或已隔离的不合格品,由检验 员出具不合格品通知单〔有些企业直接在检验报告单上或工艺流程卡上签署不合格结论来取代不合格品通知单,附不合格数据记录交供给部门或生产制造部门。
c.供给部门或生产制造部门在分析不合格原因、查明责任和采取必要的不合格品控制措施的同时,提请企业指定的部门研究分析,对不合格品进展评审。
d.一般情况下,报废由检验部门决定,回用由技术部门决定,但需征求检验部门意见。重要件的回用,必要时需经总工程师批准。此外,还要向船东代表和〔或〕验船师提出让步申请,获得认可。 A 有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的企业的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军工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大型企业一般都设立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根据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分别由检验部门、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委员、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分级审批、处理。一般来说,一般不合格品可由检验部门直接按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由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委员审批后按规定处理,必要时,还应请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按规定处理。如上述,回用重要件,须向第二方和〔或〕第三方作让步申请。
〔2〕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不合格品的处理在企业内部有回用、返工和报废三种处理措施,在企业外部有回用、退货〔或称拒收〕、报废和索赔四种处理措施。现扼要阐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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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回用
回用品是指产品不合格,但其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和偏差的程序对产品的性能、寿命、平安性、可靠性、互换性及用户的正常使用均无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引起用户提出异议或申诉、索赔的不合格品。由于它虽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但对产品的适用性影响不大,具有原定的使用价值,所以在经过规定的评审和批准手续后,可以回用。回用实际上就是对使用或放行一定数量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零部件或库存成品的书面认可后的让步接收。
a.对可以回用但不能直接回用,还需通过返修才能回用的,或本身不需返修,但与其配合件需作修正的,应采取措施中写明,并落实返修部门,返修后的产品需经检验部门重新检验。
b.回用的记录内容一般包括:申请回用部门、日期、名称、图号、数量、检验单编号、原质量要求和实际检测结果、回用措施、审批及认可意见等等。回用的记录应予保存。
c.对回用品可由检验 员作出回用标记,并在检验报告中写明回用结论后,方可转序入库。 B 返工
返工品的处理方法如下:
a.经适用性判定为返工品的产品,应由检验 员按规定作好标记,并填写“返工通知单〞。
b.“返工通知单〞的内容一般有返工产品的名称图号、数量、返工内容、返工要求、返工责任部门及返工期限要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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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返工品经过返工后,由质量检验部门重新检验,检验合格的转序,检验不合格的仍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C 退货
退货品是指由供给厂商的责任造成的,又不能返工、回用的不合格品。退货品的处理方法如下:
a.采购产品经检验不合格又无法回用者,可由检验员填写退货单〔或写入检验单的相关栏目〕,并附有关不合格的检测记录交供给部门。
b.退货单的内容主要有退货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退货原因、受退企业名称等。
c.退货物品退供给厂商后,供给厂商也应立即进展隔离和处理,以免与合格品混淆。 D 报废
已确认无法返修、无法回用或虽可返修,但返修费用大,经济上得不偿失的不合格品均作废品论处。
a.检验部门对废品应立即作出标识,在可行时进展隔离,置于规定的废品隔离箱或隔离区内。
b.废品报废由检验部门检验员填写报废单,填明报废物品的具体名称、图号、规格、数量、损失金额、报废原因、报废责任部门和报废责任者XX。
c.责任部门应追查废品责任,并落实防止再发生措施。 〔二〕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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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明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纠正措施是指为了消除现存的不合格的原因或不全乎要求的偏离,以预防再发生而采取的措施。所以,采取纠正措施首先要从查明不合格产生的原因着手,产生不合格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方面:如设计图样错误,图面表达不完整,图样未及时更改,复制、晒图不清等等。
〔2〕工艺方面:如工艺规程不正确,缺少工艺规程或操作指导书,不及时修改工艺规程,生产技术准备不完善等等。
〔3〕工艺装备方面:如工装设计不正确,制造错误,工装使用过程损坏等等。
〔4〕仪器量具方面:如缺乏必需的仪器仪表,仪器、量具选用不适当或校准失效或未按期校准等等。
〔5〕生产管理方面:如生产组织不完善,生产管理混乱、混料、不文明施工、产品防护措施不良、清洁度不良、生产不均衡等等。 〔6〕动力方面:如动力设备故障,动力设备未定期保养、检修等等。
〔7〕操作工人方面:如任意违反工艺,工作粗心大意,搬运吊装不当,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技术素质差等等。
〔8〕检验方面:如错检漏检,未及时做好不合格品的隔离,检验人员不称职、粗心大意等等。
〔9〕软件方面:如计算机软件出错等。
〔10〕环境方面:如存放的环境潮湿、工作环境不符合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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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材料方面:如外购产品和外协件质量不符合要求,供生产的能源、气体或辅助材料不合格等。 2.采取纠正措施
针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查明造成不合格的责任部门及责任者,进而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以防止质量问题再发生,是十分重要的。分析工作可定期进展。纠正措施的内容有:
〔1〕调查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包括对全部过程、操作、质量记录和用户申诉进展分析,以查明系统性原因。
〔2〕在与所遇风险相应的水平上处理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 〔3〕为保证纠正措施的有效实施,应有控制活动。
〔4〕执行由纠正措施引起的有关程序、指导书、规程的更改并予以记录。
〔5〕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除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返修、返工或报废的损失费用外,还必须对已交付使用的,都应该根据平安性、产品责任和用户意见进展研究,作出是否需要追溯处理的决定。
四、质量问题的处理 〔一〕质量事故的处理
由于某种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并发生较大经济损失或产生其它后果者称为质量事故。发生质量事故后,除了按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处理以外,还应列为重点问题进展处理,做到撊
环殴龜,
即责任者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明不放过,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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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事故按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一般可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两类。通常区分的标准如下: 〔1〕重大质量事故
A 造成企业较大经济损失的。
B 危及人身平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 C 国家、上级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视抽查不合格的。 D 造成外商退货、索赔事件,并产生严重影响的。 〔2〕一般质量事故
凡由于设计、工艺、质检、物资保管或车间操作等各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批量报废或直接损失在一定数额以上的,均构成一般质量事故。关于具体的定量界限,例如关于经济损失额的界限,有的企业定为500元以上。 2.质量事故的处理
质量事故,特别是重大质量事故,对企业的声誉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有重大的影响,甚至还会对使用者和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危及人民的生命平安和国家的声誉。因此,妥善地处理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杜绝事故隐患,对当事人、当事部门进展严肃的处理,以防止质量事故的再发生,是十分必要的。 〔1〕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A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a.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报送质量检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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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c.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订防范措施,严防同类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d.企业负责人在事故发生的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原因。
e.企业负责人在调查小组调查的根底上,召集专题会议,对事故进展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f.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g.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由质量检验部门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
B 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a.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企业质量检验部门应会同责任部门在2天内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处理意见。
b.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应立即上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2〕质量事故的处理手段
质量事故的处理手段一般有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
A 法律手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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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行政手段:按有关规定,根据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原因,给予责任者以开除、留厂观察、撤职、降级、记过或警告等行政处分。 C 经济手段: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者以一次性赔偿、扣除奖金或工资降级等经济处分。 3.质量事故报告内容
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一般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XX。 〔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3〕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责任分析及责任者。 〔二〕生产制造过程质量异议处理
对检验部门所作的检验结论,生产部门有不同看法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当质量检验员与操作者有意见分歧时,原那么上以质量检验员的意见为结论。
2.假设质量检验员与操作者各持已见,争执不下时,可由检验组组长予以裁决。
3.假设操作者对检验组组长的裁决意见仍持有不同看法时,可提请部门负责人处理,由生产制造部门负责人提出质量异议意见,报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裁决。
4.生产制造部门对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的裁决仍持有不同意见时,可提交厂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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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厂长对质量异议裁决时,假设否认检验部门的结论,要以书面意见下达。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对厂长的局面裁决有不同看法时,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质量异议的处理要公正,有各类质量标准的应根据标准,无标准的应根据技术协议、合同或其它有关质量的要求来判别是非。 〔三〕停顿生产令的使用
停顿生产令就是在生产过程发生异常或生产产品发现批量不合格时下达的一种暂时中断生产的命令。
停顿生产令的作用在于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的发生。 1.停顿生产令的使用原那么
〔1〕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工艺要求施工,已经或可能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经劝阻不改者,质量检验部门有权停顿其继续施工,并按违反工艺纪律处理。
〔2〕检验部门在首检或巡检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合格,且一时难以查明原因的,可停顿其继续生产,待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再恢复生产,以防止发生批量不合格品。
〔3〕检验部门发现产品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有严重故障或超期使用,预见会发生质量问题时,检验部门有权停顿其继续使用,待设备排除故障、运行正常,测试设备的准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后可恢复正常生产。
2.停顿生产令的使用权限
停顿生产令的使用应十分慎重,不可随便使用,尤其是该令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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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范围较大或涉及对产量起关键作用的工序时。关于停顿生产令的权限,在企业内部必须有明文规定。因为停顿生产令一旦使用将影响生产的正常进展,将使生产中断,所以,停顿生产令的使用一定要有充足的理由和经过经济性评价,其发出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上报企业负责人。 3.停顿生产令的撤销
停顿生产令发出后,生产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进展调查分析,尽查明原因,落实解决措施。在产品质量确有保证的前提下,经质量检验部门同意后可恢复生产。 第三节 质量检验组织
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职能是通过质量检验组织及其各项组织工作来实现的。组建健全的组织构造和配置素质良好的人员是检验组织工作的重要任务。本节阐述质量检验部门的设置和质量检验人员的配置。 一、质量检验部门的设置 〔一〕设置质量检验部门的必要性
检验部门的产生是生产力开展的必然结果,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需要。首先,建立检验部门是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本钱的需要,因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社会化的大生产必定要XX行更细的分工,以提高工效。第二,由于产品构造日趋复杂,从事本工序操作的工人,兵工厂戏段长,由于受岗位的局限,对产品和工艺流程缺乏系统的知识和认识,无法瞻前顾后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有效地实行质量把关,需要有专职部门领导的专业人员从事把关职能。第三,由于科学技术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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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水平的提高及产品的精细化和大型化,进展产品的检测逐渐开展成为一门专业技术,配备有专门的检测设备和器具,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操作技能,这些都需要由专业人员来承当,由专职部门进展组织和研究。第四,随着产品现代化,用户和社会都要求生产企业提供质量保证和承当质量责任。质量保证活动要求向用户或法定和公正检验机构提供一系列足以见证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据,这些证据资料的设计、记录、整理和出证都得由专门的人员和部门来承当。其次,承当生产管理和产品制作的人员,由于客观条件的局限、上级的压力、质量意识不强和责任心差或出于某种目的,都不同程序地会出以次充好或求多求快不求好而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情况,也不可防止地由于技术性或疏漏性过失使产品残留问题。因此,企业需要有一个专门部门予以行政制约、复核检查和监管。为此,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企业都必须设置质量检验部门。
〔二〕质量检验部门的性质
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是独立行使检验职权的专职职能部门,是实施检验、检查、鉴别和验收的职能部门。它是企业质量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对企业内部,它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对本企业的产品进展质量把关的一个部门;对企业外部,它是代表企业向需方、法定和公正检验机构、质量监视管理机构提供产品质量证据的一个部门。检验部门职能的两重性使它在企业中处于一个特殊的地位。它既是一个在技术具有权威、在行政上独立行使职权的检验部门,又是一个从事产品检测、在制造过程各环节中防止不合格品流动、保证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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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务部门。
〔三〕质量检验部门的责任
质量检验是企业生产管理系统中的根本组成局部,也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重要内容。质量检验过程是一个与制造过程同样重要的过程。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地位决定了检验部门的工作责任,此责任是由检验部门所担负的职能和检验部门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检验部门应承当的责任主要有: 1.对错检、漏检负责
质量检验是控制产品符合性质量的过程,即按规定的法规、图样、技术文件鉴别产品是否合格。为此,从产品的外购、外协件进厂检验,制造过程中的工序检验到产品出厂时的最终检验,都必须借助于质量体系,预防错检或漏检有发生,控制检验的工作质量。对经过检验的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负有错检和〔或〕漏检的责任。 2.对未完成检验任务负责
质量检验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重要手段。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原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均需经检验后才能入库、投产、流转、出厂,如果不及时完成检验任务,那么会影响生产任务的正常完成。所以质量检验部门应妥善安排检验工作,按规定的检验周期完成检验任务,如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检验任务,质量检验部门应承当未完成任务的责任。
3.对编制的检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
检验文件是开展检验工作的依据之一。检验文件的正确与否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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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到检验结论的正确与否,关系到企业的产品质量能否得到切实的保证。检验部门应根据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和质量标准编制切实可行的检验文件,如因检验文件出错而发生质量问题,检验部门应承当责任。
4.对上报的质量信息和各类报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质量检验部门是掌握第一手质量信息的部门,质量信息的正确、完整和及时反应、上报,对企业的管理,质量的改良有不可估量的意义。而失真的信息,残缺不全的信息,过时的信息都将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和产品质量。质量检验部门在收集质量信息时,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保证产品质量的正确可靠,保证质量指标统计的完整性,并按时及时传递。如提供的质量信息不正确、不及时,质量检验部门应负相应的责任。
〔四〕质量检验部门的权限
质量检验部门在实施检验的过程中,主要的权限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把关权
质量检验部门有权独立判定产品质量,对产品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制止不合格产品投产、转序或出厂,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保护企业和用户的利益,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其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应不受干扰。 2.质量监管权
质量检验部门具有企业内部质量监管权,有权对严重违反工艺纪律的人员或质量失控的生产部门下达指令,停顿其生产;有权就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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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和零部件质量的不合格工装、量器具及检测设备下达指令,停顿其继续使用。 3.质量报告权
质量检验部门有权越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产品质量情况。 4.质量考核权
质量检验部门有权对生产制造部门实施质量考核,根据质量指标完成的优劣对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5.质量建议权
质量检验部门有权对产品设计和工艺规程中存在的有关可制造性和可检验性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或要求。在企业有制度规定时,有权在合理的建议未被采纳时拒绝会签有关文件;对确实影响检验正确性并预见必然产生一定后果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检验。 质量检验部门的责任和权限是相辅相成的。检验部门只有很好地行使检验职权,才能更好地完成检验任务,才能保护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失,才能提高企业的声誉,才能到达满意的经济效益。 〔五〕质量检验部门的地位
质量检验是质量体系中的一项重要要求,是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之一。专职的质量检验部门,在企业质量体系的组织构造中也必然处于重要地位。这种重要地位主要表达在两信方面:一是质量检验部门都由企业最高管理者直接领导,并独立行使检验职权;二是质量检验部门是掌握产品制造质量情况最及时、最全面,对产品的符合性质量负有重要责任的一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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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各生产业务部门中,质量检验部门应当是领导层下面的第一层次的职能部门;同时,应当是唯一的独立行使检验职权的一个部门,它的检验判定不受企业内其它系统的干扰。 〔六〕质量检验部门与各方面的关系 1.与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在企业中处于特殊地位的质量检验部门,因各企业生产情况和组织构造不同,检验部门与企业各职能部门和制造车间的关系也是各种各样的。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应在质量手册和有关程序中予以明文规定。正确处理质量检验部门与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非常重要。它有利于质量检验职能的发挥和有效地行使检验职权,同时也利于增强企业内部的团结和协调一致,共同把好产品质量关。 〔1〕与企业领导层的关系
质量检验部门由企业行政正职负责人〔经理或厂〕直接领导;检验部门作出的产品质量结论应对厂〔或经理〕负责。很多企业都规定唯厂长〔或经理〕有权对检验结论作出书面否决;但质量检验部门有权并应就重大质量分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质量检验部门也有权直接向上级部门汇报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
设有总工程师或总质量师的企业,一般由他协助厂长分管质量检验部门的技术工作,负责对质量检验部门进展指导,主持处理检验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并有权作出决定。
与质量检验部门关系密切的企业领导是分管生产的副厂〔或副经理〕,他对产品质量也负有较大的责任,质量检验部门的工作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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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支持。有时,在对具体的质量问题上他也会与检验部门发生分歧,并作出相应的决定,下达生产指令。
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产品质量情况,对除厂〔或经理〕以外的其它领导人员所作的有关产品质量的决定有异议,应向厂长〔或经理〕汇报请示,作出最后决定。 〔2〕与质量管理部门的关系
检验部门与质量管理部门都是企业质量体系中的专职职能部门,共同肩负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任务。一方面,两者互相依存,相辅相成;另一方成,又各有侧重。质量检验部门主要履行检验职能,负责在制造过程中以产品实体的最终质量实施把关。检验职能是企业的质量职能之一,质量检验是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质量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从市场调研、设计开发直至售后效劳各阶段的质量管理方面的筹划、组织、协调、控制、审核和改良,组织建立企业质量体系并使其正常运行。质量管理部门对检验体系的有效性负有指导和检查责任,并应支持检验部门独立行使职权,质量检验部门有责任向质量管理部门提供质量信息。 〔3〕与设计和工艺部门的关系
设计和工艺部门确定产品的质量特性和工艺参数及其数值的允许波动范围,作为质量检验的标准和依据,质量检验部门是这些标准的执行者。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设计和工艺部门是摿⒎〝部门,检验部门是撝捶〝部门。一旦立法,设计、工艺、检验和制造部门都是撌胤〝部门,未经履行规定手续,不得擅自任意更改,应保持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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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技术状态。但是,应当注意到,现行的各项标都是相对真理,标准与适用性之间并非完全符合,或尽善尽美,或不尽适用,或工艺性与经济性差等等。质量检验部门应就发现的标准不合理之处向设计和工艺部门反应。对有些文件,在编制过程中须经检验部门会签同意。 〔4〕与生产管理部门的关系
生产管理部门是企业生产的方案和组织施工部门。检验部门必须执行生产管理部门编制的经批准的方案,但有权对生产的均衡性、是否符合工艺和安排合理的检验时间提出意见,有权在产品质量严重不稳定时下达停顿生产的指令。 〔5〕与受检部门的关系
这里所指的受检冲剂 指向质量检验部门提交外购件、外协件、自制件、工装件和成品检验的从事采购供给、对外协作、工装制造、产品制造和试验工作的科室和车间。这些部门应按规定工程在规定的阶段向质量检验部门提交检验;质量检验部门应协助这些部门开展预防和自检互检工作,并对验证状态、库存保管保养、在制品流转保护和执行质量检验程序的情况实施监视,统计考核质量指标,受检部门对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结论有异议,在双方分歧不能统一时,可向企业领导层申报。
2.与企业外部有关方面的关系 〔1〕与供方的关系
在合同有规定时,质量检验部门将代表企业赴供方对产品进展监造和验收,供方作为受检方应按规定工程进展交验,并负责处理交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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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当企业在使用供方生产的产品时,假设发现质量问题,有的企业也规定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与供方联系处理,包括索赔和承受让步申请等事项。
〔2〕与顾客的关系
当合同规定顾客对企业生产过程进展监视和对产品进展检验时,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向顾客代表进展交验,提供有关证据,承受用户有关质量方面的意见,并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纠正。
当合同规定,船东要对采购产品进展验证时,质量检验部门的代表将陪同船东代表 赴产品生产企业进展验证。在全同有要求的情况下,假设要使用或返修不合格品,一般也由质量检验部门向船东〔和有关的第三方〕提出让步申请。 〔3〕与法定或公正检验机构的关系
船厂应向实施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的组织的代表提交检验,提供证据,并承受其意见及通知生产部门纠正。对于出口产品,假设合同规定需经国外的这些检验机构检验时,质量检验部门也将代表企业履行上述的职责,与这些机构建立工作接口。 〔4〕与质量监视机构的关系
当国家或上级的质量监视机构赴企业进展质量监视检验时,质量检验部门一般都代表工厂陪同检验并提供各种方便,并负责与质量监视机构的联系。 二、质量检验人员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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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验人员的数量和构造
质量检验部门的人员配置是否恰当是决定质量检验部门工作交能的关键。搞好质量检验部门各岗位的人员配置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配置质量检验人员要到达两项要求:一是要有足够的数量;二是要具一定的素质和不同知识构造的合理配比。其目标是要保证质量检验的有效性。
1.决定质量检验人员数量的因素
质量检验人员的数量主要取决于产品类型和工艺过程的特点,各企业和各工序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具体地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A 产品的类型。产品类型的不同是决定质量检验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大型、复杂、精细、技术含量高和价值高的产品一般需要较多的质量检验人员。
B 新产品投产速率。产品更新换代快的企业,一般需要略多的检验人员。因为,对检验人员进展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交底、培训和从事检验准备工作都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
C 生产和检验的区域范围广、检验点分布较散的企业,由于质量检验所花费的辅助时间较多,就需要较多的检验人员。例如,一些大型的船舶产品,生产涉及的区域广、部门多,检验人员经常赴现场检验和与有关部门联系工作所花的时间都比拟多。又如,有些从事复杂产品生产的企业,由于外购重要器材的工程很多,其中不少要在供方所在地进展验收,一局部供方还是国外企业,因而派驻人员多,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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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也多。对这些企业的进货检验就要配置较多的人员。
D 制造复杂性。对于工序多、复杂工艺多、手工作业多,尤其是不断采用新工艺的企业,一般需要较多的质量检验人员。对于自动化程序高的或主要依靠机械和计算机软件来保证质量的工序可配置较少的质量检验人员。
E 检测复杂性。对于检测手段先进、自动化程序高和检测花时少的可配较少的质量检验人员。反之,检测复杂、工程多、记录多、记录多和所花时间长的,那么需配较多的检验人员。
F 试验时间。有些产品的航行试验所需的时间较长或需要到专门的试验地点进展试验的,那么需配备较多的检验人员。
G 承当的非检验性工作量。有些进货和工序检验的人员,在从事检验的同时,还承当了计数、称重、标识、包装或封印等非检验性工作,那么在测算检验人员数量时也是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 H 质量稳定性。企业的质量长期稳定,那么可适当减少检验人员;反之,要增加检验人员。
I 检验方法。采用百分之百的全数检验,或进展百分之几百重复全数检验的要配备比采用抽样检验方法的场合更多的检验员。如作经济性论证,对某些工序或产品不作检验更有利的话,那么可配备更少的质量检验人员。
J 企业管理水平。企业管理水平高、生产秩序好、操作者自检互检有效性高的企业,可配备较少的检验员。从某种意义上说,检验人员的多少,是企业管理水平上下的标志之一,检验人员的数量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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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多愈好,当然,这是以质量检验的有效性为前提的。
K 检验人员素质。检验人员的素质好,那么可配置较少的人员。反之,要配置较多的人员,尤其要增加承当检验方案编制、检验工作质量复查和纠正的人员,甚至还会引起质量控制、质量审核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增加,以及增加船厂领导层及其它职能部门协调处理问题的工作量。显然,后者是很不经济的,是不可取的。 〔2〕质量检验人员数量确实定 A 现场质量检验人员数量确实定
如上所述,检验人员的数量应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现场检验人员的人数可通过技术测定,根据检验时间与制造时间的比例推算出检验人员与生产工人的人数比。在测算时,还要计入出现不合格品时增加的工作量;同时,要考虑熟悉图样、技术文件和标准以及撰写报告等技术准备和书面作业所需的时间。
不同的工序,所需的检验员人数往往有较大的差异。例如,对涂装的检验,因目视检验速度较快,故其人员约为生产工人总数的1%;对非数控机床加工和一般机械零件的检验,因技术准备和用计量器具具逐项检测需时较多,其人员数就较多,为生产工人总数的4~6%左右。配置足够数量的人员,是为了使检验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从事检验前的准备、检验中的检测和检验后复查,以防止错检和漏检。质量检验是一项细致的技术工作,如果检验人员工作负荷过大,必要的检验时间没有保证,必然影响检验质量。当然,过多地配备人员也是不适宜的,不但造成人员浪费,而且使工作效率下降,甚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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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错检率提高。 B 质量检验管理人员数量确实定
处长、管理科和技术科等从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的人员的人数,取决于检验人员的数量和工作量的大小,一般约为检验人员总数的1/10左右。其中,复查检验准确性的人员约为检验人员总数的1/50左右。对于生产制造复杂性高、质量容易波动、质量检验方案和检验工作指导书编制任务重、质量记录多、检测数据处理及产品质量证书编制工作量大的产品,这局部人员的数量还要稍多一些。 2.人员的技术构造
从事检验工作既要具有一定的技术理论知识,而其本身又具较强的实践性,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经历,所以企业的检验人员均应具有一定的素质,并取人员构造的合理配比。质量检验人员一般应由两局部人员组成。一局部选自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较丰富的实践经历和较高的操作技能的骨干工人;另一局部来自具有一定实践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这两局部人员结合,在知识构造上可以互相补充,以形成具有较好检验能力的群体。
对于现场质量检验人员的素质要求和数量配比应视产品构造、工艺和检测的复杂程序而定。第一,在素质要求方面,主要取决于产品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程度。一般地说,对从事单一工序检验的人员的素质要求比从事多工种、多工序检验的人员要低一些;对从事工序检验的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比从事系统检验的人员要低。例如,焊缝外表质量的检验,由具有一定知识的训练工作就能承当;而对舰艇的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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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炮、导弹和指挥系统安装后联调测试的检验,就得由具有较丰富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来承当。对负责大型工程或复杂系统、装备检验的总检验师来说,一般就要由中、高级技术人员来承当。在上述两局部人员的配比方面,生产简单产品或指产品的企业,可以工人为主;生产复杂产品的企业一般应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第二,在人员来源方面,对大多数企业来说,选自工人的检验人员,其技术等级以高于企业生产工人的平均等级为宜,其中有一局部应是在工人中享有一定威信的技师或高级技师,文化程序一般不家低于高中程序;来自工程技术人员的平均水平应不低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平均水平,并在主要专业要配备在企业内公认的,在技术上有所建树的人才。没有一支素质良好并在技术上具有一定权威的检验队伍,是不可能有效地独立地行使检验职能的,势必错漏检频出,争议纷繁,工作效率低下,产品质量失控,企业信誉受损,质量损失增加。
除了上述的直接从事产品实体检验的人员之外,对从事质量检验的管理人员配置也是相当重要的。必须配置足够称职的质量检验的管理人员,才能使质量检验部门有效地发挥其职能。从事质量检验管理人员,除了事务工作人员之外,应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这里,主要是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各产品的质量检验负责人、管理科或技术科长的配备。他们应当由被认为技术或管理水平较高、公正负责、坚持原那么、在企业内享有一定声望的人员任职较为适宜。这个群体应当在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所涉及的主要专业领域中,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能对所遇到的质量问题作出有说服力的正确的判断。一个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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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管理水平偏低的质量检验部门管理层是不可能组织好检验人员为企业产品质量把好关的。 〔二〕质量检验人员的素质 1.质量检验人员素质的重要性
质量检验是作为一个过程存在于制造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各道工序。质量检验职能是依靠设置在这些环节和工序的专职检验人员的具体工作来实现的。质量检验职能实施的有效性,主要通过检验人员的工作质量来保证,而确保检验人员工作质量的根底在于其本身的素质。
从事质量检验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当的素质。不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素质的检验人员,不仅由于不具备应有的能力而不能胜任赋予他的责任,而且由于素质偏低而缺乏威信,在工作中困难重重,不能有效地实现本岗位的职能。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一支由素质良好的检验人员组成的队伍,企业的质量检验体系就失去了组织保证,各项检验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检验职能也就不能充分发挥。因此,培养和建立一支数量足够和具有相当素质的检验队伍是十分重要的。它是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一项根本任务。国内外各著名企业都十分重视检验队伍的建立,拥有一支称职尽职且数量足够的检验队伍。 2.质量检验人员素质的内容和要求 〔1〕质量检验人员素质的内容
所谓检验人员的素质是指与所从事检验活动相适应的生理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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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的综合。它在相当的程度上决定了检验人员的工作效果。人类从事各项活动,都有其相应的活动要求,为取得某项活动的期望效果,就必须具备一定的生理和心理条件。对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来说,主要从事产品检测、发现缺陷和对其符合设计质量的程度进展鉴别并作出关头的工作。所以对他们除了一般要求之外,也有相应的特殊的素质要求。检验人员的素质由体质、品质、知识、技能和能力五个要素构成。其中,体质和品质分别是从事检验活动的生理根底和思想根底;知识和技能是承当检验工作的必要条件;能力决定了检验工作的效果。
〔2〕检验人员素质的根本要求
A 品质要求。对检验人员的品质要求的核心是对社会、对国家和对用户的责任感。它是检验 员任职的首要条件。他们必须认真负责,处事公正,坚持原那么,实事求是;同时,应具有较好的质量意识。检验岗位本身不会给检验人员带来相应的质量意识。检验人员本身质量意识不高,对产品质量放松要求,对自身的工作质量马马虎虎,就不可能实施有效的把关。
B 体质要求。体质是检验人员任职的自然条件。但是,人们往往无视对检验人员的体质要求。检验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个发现缺陷的过程,即一个检测的过程。无论是用仪器检测还是用手感、目测,都离不开运动器和感官的功能,对检验人员的感觉和知觉都有一定的要求,尤其是从事感官检验的人员,这是十分关键的。例如,涂装检验要用视觉来检验。必须指出,几乎大多数的检验离不开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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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尤其是视觉功能。此外,检验工作还是一项紧X、细致的工作。有些检验工作还要搬移部件或在施工现场不停地钻爬攀越、巡回行走,并且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相当的工作量,其体能的消耗有时要超过生产工人,所以检验人员的体力应有一定的要求,体弱病残者一般不适宜承当检验工作。
C 知识要求。检验工作是一项比拟复杂的技术工作。为了对产品质量作出判断,检验人员必须对技术和质量标准有较深刻的理解,能对测量数据进展处理,对工艺过程及其机理有较深入的认识,对不合格品的成因及其对产品功能的影响有较丰富的经历;同时,为了防止不合格品的产生或对自己作出的检验结论进展说明及辩护,需要向操作人员解释标准和工艺,甚至向设计和工艺人员反应产品构造、标准和工艺方法、参数选择等方面的改良意见。这些,都要求检验人员具有一定的知识。尽管检验工作根本上属于重复性的技术工作,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开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产品的现代化,对检验人员的知识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一般地说,检验人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文化程度,熟知产品构造原理和制造工艺,掌握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根底知识。
D 技能要求。技能是运用某种知识经历完成一定活动的方式。它包括操作技能和和手脑并用的智力技能。检验活动是由一系列的各种各样的动作所组成的,并要求按合理的方式有序地组织起在顺利地进展的实际动作。这就要求检验人员具有熟练的活动方式,相互协调和准确地完成所需要的操作。对检验人员的技能要求主要是计量检测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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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它是检验人员任职的必要条件。对于工序检验员来说,了解和掌握本工序的根本手工操作技能也是必要的。技能是应用相应的知识经历,在屡次反复的练习中形成的。所以,检验人员应当从有一定实践经历的工人和技术人员中选拔。
E 能力要求。能力是一种个性心理特征的表现。检验活动是复杂和多样的,它要观察和识别事物的属性,要分析事物的互相关系,要处理和协调人之间的不同看法,所以需有多种能力的结合。其中,主要的能力是识别和判断的能力,也就是检出缺陷、判断质量水平的能力。这是检验人员的必备能力。检验工作岗位不同,对其各种能力的要求也不同,职级越高,对能力的要求也就越高。
在知识、技能和能力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着密切关系。技能是运用知识的表达。能力本身不能归结为知识和技能,但能力是在掌握和运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开展和形成的,而掌握知识和技能又是以一定的能力为前提的,其中知识的掌握会导致提高和反能的发挥。因此,在选拔和培养检验人员时,要特别注重其知识程度。国内外一些船厂,以往在工人中选拔检验人员时,在技术素质方面主要考虑其技能水平,随着科学的开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目前正转向于主要考虑其知识程度,对涉外企业的检验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外语会话能力。
〔3〕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的素质要求
质量检验部门是企业内涉及面广、人数多、责任重、专业性强的职能部门,而且经常要处理情况复杂和矛盾锋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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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作为质量检验部门的带班人,除了应当具备上述的根本素质之外,对他们的政治修养、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还应有更高的要求。
A 政治修养要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应当熟悉和理解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具有执行质量政策的坚决性和高度的质量意识。在处理质量问题时能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和对用户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那么,不荀私情,不怕打击报复,公正无私,实事求是。这是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的素质。否那么,质量检验部门很难实施有效的质量把关。
B 管理水平。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丰富的管理实践经历。他们应当熟知各项质量法规和标准,并能将法规和标准的原那么规定转化为具体的管理方法,在工作中有效地贯彻。他们还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综合能力的判断能力。此外,还应具有较台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C 技术能力。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对本厂产品的构造、原理、工艺、计量、检测和检验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广泛的知识,并在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和取得一定的成果,在工人和技术人员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在涉外企业,还应具有直接与外方交往的外语水平。 〔三〕检验人员的培训
质量检验是一项专门技术,故对检验人员的素质有其特殊的要求。其要求既不同于从事设计和工艺工作的技术人员,也不同于从事计量测试的计量人员、从事企业管理的管理人员和从事实际操作的生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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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检验技术是介于上述各技术之间的一项边缘技术,有其特殊的知识构造。它要求具有较广的知识面和应用这些知识的专门技能。在培训中,除了这些智力因素之外,还应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训。 1.培训的一般要求 〔1〕产品构造和原理
产品是检验的对象,只有了解对象,才能识别和判断它。检验人员必须了解产品的设计思想、构造、性能和原理;掌握零部件,包括计算机软件的功能及其各项质量特性在整体中的重要度;理解并能解释与此相关的各项根底标准、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检测、试验规程。此外,还要熟悉产品使用环境、操作方法和使用情况;了解产品的维修性。
〔2〕制造工艺
检验人员必须熟悉产品质量在制造过程中的形成过程。也就是说,要掌握产品的工艺流程、工艺规程、工艺守那么和加工步骤,理解加工方法、工装设备、辅助材料〔或工艺介质〕、环境条件和各工艺参数与形成产品质量特性的关系,并能进展解释。同时,要了解设备和工装的构造、原理、功能和准确度。对工序检验员来说,必须精通本工序的工艺和不合格品的返工或返修方法,了解与上下道相关的工序的工艺。 〔3〕材料性能
检验人员必须掌握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材料的各项理化性能和标准要求;根本掌握工艺过程中的材质变化机理;懂得材料及其半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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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搬运、流转和贮存的保护、保养和保管条件及方法。 〔4〕检测技术和数据分析
检验人员必须掌握计量管理的根底知识;了解常用计量器具的构造、原理和测量不确定度,并能合理选用;熟练掌握计量器具的使用、读数方法和测量技巧。对于感官检测工程,必须理解并掌握供参照的标准和实物样品〔包括标准样板、标准样品和标准照片等等〕,并具备熟练的检测技能。掌握本岗位常用的数据采集和处理方法。 〔5〕管理知识
检验人员必须掌握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的根本精神。了解有关质量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的主要规定,内容包括质量、质量管理、质量保证、质量体系、计量管理、质量监视、标准化工作、产品责任、法定检验、产品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等方面的规定。检验人员还必须掌握质量管理的知识和熟悉企业质量检验的程序,掌握本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范围;了解生产管理、物资管理和技术管理的一般知识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对质量验收、不合格品处理、检验标识、质量原始记录、质量报告、质量信息反应、产品的批次管理和质量可追溯性的概念和意义,应有较深刻的理解,并掌握实施方法。 〔6〕现场质量控制技术
检验人员要掌握现场质量控制的根本原理和方法;初步了解抽样检验原理,掌握抽样检验方法。 〔7〕质量意识
要使检验人员对质量的重要性有极其深刻的认识,培养检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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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质量政策和质量法规的坚决性和原那么性。 〔8〕管理心理学
初步了解管理心理学的根本概念,了解企业有关人员的心理现象和特征,以正确处理与各方面的关系。
对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构造和技能,在一般院校中没有相应的专业进展教学。对检验人员的培养只能通过职业和岗位培训来进展。根据检验人员的来源、知识与技能的缺门和岗位职能的需要分层次地进展教学。对检验人员的培训以课堂教学、知识传授和集体研讨为主,同时对技能要进展实践练习。由于检验工作的实践性很强,所以对新任的检验人员,不管其来源如何和职级上下,都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以老带新,熟悉有关管理规定和掌握检验技术,然后才能独立工作。
2.检验主管人员的培训要求
对于质量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和其它具有独立行使权力的主管人员、质量检验管理人员,除了上述的培训要求之外,还应在学识的深度和广度上有更高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原理
掌握筹划、组织、指导和控制各项活动的方法以及考核鉴定人员的方法。熟悉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各项规定和程序。掌握质量体系的原理和构造。 〔2〕数理统计方法
掌握常用的数理统计方法的原理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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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和工艺知识
全面了解本企业的产品、工艺和试验的原理、过程及方法。 〔4〕计量知识
掌握计量学的根本知识和误差根底及测量数据处理方法,熟悉本企业的计量确认体系。 〔5〕质量分析
掌握质量分析、不合格品处理和质量改良的技术和方法。 〔6〕质量本钱
掌握质量本钱的预算、控制、核算和分析的原理及方法。 〔四〕检验人员资格考核
为了保证检验质量,恰当而有效地行使检验职权,应当实行检验人员的资格考核制度,贯彻有证上岗制。开展检验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制定资格考核制度
就资格考核的目的、要求、范围、准那么、程序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作出规定。
2.建立质量检验人员的资格考核组织 建立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作为人员资格的审定组织。考核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厂长、总工程师或总质量师担任,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人事和培训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可下设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3.确定任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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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研究对人员素质的具体要求,制定质量检验人员任职资格的根本条件,任职资格条件一般包括政治思想、学历、技术等级、资历、知识、技能、能力、体质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4.履行考核程序
资格考核应履行规定的程序和办理手续。一般经过个人填表申报、部门领导评价、体格检查、培训考试、考核工作组初审和资格考核委员会审批六个环节。取得资格的质量检验人员才能持有证书和印章。 5.资格的管理
由于科学技术的开展、产品更新换代和人员自身的文化水平等原因,企业应规定资格考核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到期应予复审,重新确认其资格。同时,对不称职的检验人员应有取消或注销资格的规定。一般,属以下情况的检验人员要取消或注销其资格。 〔1〕错检漏检多,第二方或第三方意见较大者; 〔2〕严重失职,造成较大后果者; 〔3〕违反XX纪律,泄露秘密者; 〔4〕弄虚作假者;
〔5〕因智力或非智力因素、体质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任职者。
第二章 船用金属材料检验 第一节 概述
一、材料检验的根本要求
造船用材料主要用于制造船舶壳体、重要构造件和船舶管系等。在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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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过程中首先表达造船质量的就是造船用材料本身的质量。现今,世界各国的船级社对入级船舶的材料均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些质量要求的具体内容在各船级社的标准中都进展了详尽的说明。因此对入级船舶所用的材料来说,无论是材料制造厂,还是造船厂,都应遵循标准所提出的要求。各国船级社对材料的质量要求根本相似。本节将以中国船级社的标准为根底,对以钢材为主的材料的检验过程进展说明。
由于材料从制造厂到造船厂直至船上安装,往往要经过相当一段时间,材料的一些质量问题往往到装船时才暴露出来,因此造船厂在与材料制造厂签订订货合同时要充分注意到这一点,在签订订货合同和材料进入造船厂后的入库验收两个过程中严格控制好质量。造船厂材料检验的方法与船舶制造过程中的工序检验的方法不一样,其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核查材料的质量证书;二是外观质量检验和钢印、标志检验;三是内在质量的复验。 〔一〕船级社对造船材料检验的根本规定
1.钢质海船船体、锅炉、压力容器和机械等所用材料的生产、试验和检验应符合船级社标准规定。船级社标准一般对材料规定了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指标、厚度公差、试验方法和缺陷的修整等。 2.造船材料必须是船级社认可的工厂生产的。
3.所有经船级社认可或检验合格的材料应具有船级社的印记。凡不具有船级社印记的材料,未经船级社同意,不得装船使用。 4.船级社对造船材料的等级一般都作出了规定,并列举于标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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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中国船级社对一般强度船体构造钢分为A、B、D、E四个等级;对高强度船体构造钢按最小屈服强度功分强度等级,每一强度等级又按其缺口冲击韧性的不同分为A、D、E三个级别,船级社规定的高强度船体构造钢分为A32、D32、E32、A36、D36、E36等六个等级。
对于标准中未列出的材料品种,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试验方法,可按有关的国家标准或经船级社认可的其他标准验收。
5.凡经船级社认可或检验合格的船用材料,除了应具有船级社印记外,还要有船级社颁发的或由验船师〔或验船师代理人〕签署的材料生产的产品合格证书,以证明其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6.船用材料在造船厂的加工、切削或制作过程中,假设发现并证实其不符合要求,那么即使该材料事先持有合格证书,也应作为不合格处置。
7.对于厚度为50~100mm的E24和E36高强度船体构造钢及厚度不超过70mm的可焊接高强度淬火回火钢的钢板和宽型扁钢的检验要求,见中国船级社的?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标准修改通报,1993?。
〔二〕造船厂对造船材料检验的根本规定
1.船用材料进造船厂后,必须先经过质量检验部门的入库检查验收。 2.材料入库检验前,物资供给部门及技术部门应将材料订货清单、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质量标准以及入库单、发货明细表、材料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提供给质量检验部门,作为材料入库检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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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复验的程序和内容 〔一〕材料入库检验的程序
1.物资供给部门填写材料入库检验申请单,向质量检验部门报验。 2.质量检验部门按入库检验申请单注明的内容,检查材料的包装和标志,核查材料的编号、品种、规格、数量与材料质量证明书等有关证件、资料的一致性。
3.查对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核查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原始记录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核查是否具有船级社的认可证据。对完整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应归档备查。
4.凡经船级社认可的造船材料,其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一般不再另行复验,以下情况应予复验:〔1〕材料钢印标记不清楚、证书中数据不清楚或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应对材料进展局部工程或全部工程复验;
〔2〕按合同技术文件规定必须复验的工程; 〔3〕船东或验船师要求复验的工程。
5.对所检验的材料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在实物上及材质证书的相应位置处作出合格识别标记,并对这批材料给于检验合格编号,作为生产过程中质量追溯的依据。
6.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作出明显标记,并通知物资供给部门进展处理。
〔二〕材料检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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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材料外表质量和尺度规格。材料上轻微的缺陷可以用机械方法去除,在适当条件下,也可允许采用焊接方法修正缺陷。
当发现材料有严重的外表缺陷或尺度规格严重超差时,即可判定材料不合格。经检查合格前方可进展下一步的化学分析和力学性能试验。 2.化学分析检验
〔1〕材料复验的化学分析结果,应符合有关船级社的标准或经船级社认可的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2〕钢制材料的化学分析分两种:一是熔炼分析,二是成品分析。 熔炼分析是指在钢液浇注过程中采取样锭,然后制成试样并对其进展的化学分析。分析结果表示同一炉或同一罐钢液的平均化学成分。 成品分析是指在经过加工的成品钢材〔包括钢坯〕上采取试样,然后对其进展的化学分析。
造船厂对钢板、型钢、钢管的化学成分的复验属成品分析。 〔3〕成品化学分析取样原那么:
① 钢的成品化学分析试样必须在钢材上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采取。试样应均匀一致,能充分代表每一熔炼号〔或每一罐〕或每批钢材的化学成分,并应具有足够的数量,以满足全局部析的要求。
② 化学分析用的试样样屑,可以钻取或用其它工具加工取得。样屑应粉碎并混合均匀。制取样屑时不能用水、油或其他润滑剂,并去除氧化铁皮和脏物,成品钢材还应去除脱碳层、渗碳层、涂层、镀层金属或其它外来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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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对小断面钢材成品分析取样时,钻头直径不应小于6mm。对大断面钢材成品分析取样时,钻头直径不应小于12mm。
④ 对大断面的圆钢、方钢、锻钢件等材料取样时,样屑应从钢材的整个横断面或半个横断面上刨取,或从钢材横断面中心至边缘的中间部位〔或对角线1/4处〕平行于轴线钻取,或从钢材侧面垂直于轴中心线钻取,此时的钻孔深度应达钢材轴心处。
⑤ 对大断面的中空锻件或管件,样屑应从壁厚内外外表中间部位钻取,或在端头整个横断面上刨取。
⑥ 对小断面钢材,按上述〔4〕和〔5〕取样不适合时,样屑可从钢材的整个横断面上刨取〔焊接钢管应避开焊缝〕,或从钢材断面上沿轧制方向钻取〔钻孔应对称均匀分布〕,或从钢材外侧面的中间部位垂直于轧制方向用钻通的方法钻取。
⑦ 对钢带、钢丝,样屑应从弯折迭合或捆扎成束的样块横断面上刨取,或从不同根钢带、钢丝上截取。
⑧ 对钢管,样屑可围绕其外外表,在几个位置钻通管壁取得;对薄壁钢管,可压扁迭合后在横断面上刨取样屑。
⑨ 对薄钢板,可沿钢板宽度剪切一条50mm宽,长约500mm的试料,折迭1-2次或屡次,并压紧弯折处,然后在其长度的中间,沿内边刨取样屑,或自外表用钻通的方法钻取。 〔4〕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钢材熔炼分析的化学成分数值应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但由于钢液在结晶过程中产生元素的不均匀分布,即形成钢中元素的偏析,成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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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的数值可能超出标准规定的成分范围,对超出的范围规定一个允许的数值,就是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值可按照船级社同意的标准执行。可参照我国国家标准GB222-84〔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执行。以下表均自GB222-84中摘录。外表2-1适用于普通碳素钢和合金钢,表2-2适用于优质炭素钢和合金钢。 在应用表2-1和表2-2时应注意:
① 当钢制材料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在规定的标准中已说明,且要求高于表列规定时,应按照规定的标准中说明的条款验收。
② 成品分析所得的值,不能超过规定化学成分范围的上限加上偏差,或不能超过规定化学成分范围的下限减下偏差。同一熔炼号的成品分析,同一元素只允许有单向偏差,但不能同时出现上偏差和下偏差。 〔表2-1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表〕
元素 规定化学成分范围〔%〕 允许偏差〔%〕 上偏差 C - 0.03* 0.02* Mn ≤0.80 >0.80 0.05 0.10 Si ≤0.35 0.03 0.03 0.03 0.03 下偏差 0.02 . .word.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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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S P ≤0.050 ≤0.050 规定范围时:0.05-0.15 V Ti Nb Cu Pb
≤0.20 ≤0.20 0.015-0.050 ≤0.40 0.15-0.35 0.05 0.005 0.005 0.01 0.02 0.02 0.005 0.05 0.03 0.05 - 0.01 0.01 0.02 0.005 0.05 0.02 *0.03适用于普通碳素构造钢,0.02适用于低合金钢 〔表2-2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表〕
元规定化学成分范允许偏差〔%〕 素 围〔%〕 C ≤0.05 >0.05 ≤1.00 上偏差 下偏差 0.01* 0.02 0.03 0.04 0.05 0.03 0.01 0.02 0.03 0.04 0.05 0.03 Mn >1.00~≤2.00 >2.00 ≤0.37 . .word.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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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 >0.37~`≤1.50 0.04 0.04 >1.50 0.05 0.05 ≤1.00 0.03 0.03 Ni >1.00~≤2.00 0.05 0.05 >2.00~≤5.00 0.07 0.07 >5.00 0.10 0.10 ≤0.90 0.03 0.03 Cr >0.90~≤2.50 0.05 0.05 >2.50~≤4.00 0.10 0.10 >4.00 0.15 0.15 ≤0.20 0.01 0.01 Mo >0.20~≤0.60 0.02 0.02 >0.60 0.03 0.03 ≤1.00 0.01 0.01 V >0.10~≤0.90 0.02 0.02 >0.90 0.03 0.03 ≤1.00 0.04 0.04 W >1.00~≤2.00 0.05 0.05 >2.00~≤4.00 0.08 0.80 >4.00 0.10 0.10 ≤0.10 0.03 0.03 .word.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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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0.10~≤0.60 >0.60 Cu ≤1.00 >1.00 Ti ≤0.20 B 0.001~0.005 0.04 0.05 0.03 0.05 0.02 0.04 0.05 0.03 0.05 0.02 0.0005 0.0005 0.005 0.03 0.005 0.03 0.01 0.01 Nb 0.010~0.030 Pb 0.15~0.35 S P 规定范围时:0.005 0.03~0.35 0.02 规定范围时:0.005 0.05~0.15 0.01
*08和10号钢的碳含量允许上偏差可为0.02,此时不允许有下偏差 3.力学性能试验
〔1〕力学性能试验试样的数量、尺寸及截取方向应符合有关船级标准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除冲击试验外,当材料的任一项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满足要求时,对不合格的工程,可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展复试,复试结果均合格者,那么该批材料可以验收。
〔3〕材料的冲击试验,一组3个冲击试样的平均能量值应符合有关规定,其中一个单值可低于规定平均值,但不得低于该平均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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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只要低于规定平均值的单值不超过2个,且只有一个单值低于规定平均值的70%,便可再取一组3个冲击试样进展附加试验,所得结果与原来的结果加在一起取平均值,当新的平均值不低于规定值时方可验收。在这6个参与平均的单值中,低于规定值的单值不得超过2个,最多只允许一个单值低于该平均值的70%,否那么仍不能验收。
〔4〕材料复验试样的取样方法可参照下述方法进展。附加试验取样时,应从接近原先取样部位处取得。
① 对钢板和宽度大于或等于400mm的扁钢,距一边大约1/4板宽处切取试样,如图2-1所示。 图2-1 钢板取样位置图
试样从钢板和宽扁钢的样坯中切取加工时,应注意试样的主轴线与轧制方向的关系:
a.拉力试样的主轴线应与轧制方向垂直。
b.冲击试样取纵向试样时,试样主轴线与轴制方向平行;取横向试样时,试样主轴线与轧制方向垂直。
② 对球扁钢、角钢等型钢及宽度小于400mm的扁钢,应在距一边的1/3宽度处切取试样,如图2-2所示。对于槽钢,可在腹板上距边1/4宽度处切取试样,如图2-2〔c〕所示。
图2-2 型钢取样位置图
从型钢的样坯中切取拉力试样加工时,试样的主轴线应与轧制方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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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
③ 对钢管试样的切取按以下规定进展:
a.钢管外径不大于30mm时,取整个管段作拉力试样;大于30mm时,钢管取纵向或横向拉力样坯。如试验条件允许,大于30mm的钢管亦可取整个管段作为拉力试样。
b.钢管外径大于30mm,壁厚不小于8mm时,根据壁厚加工成圆柱形试样。
c.试样应沿钢管纵向截取,但对直径大于200mm的钢管,也可垂直于钢管轴线截取横向试样。
d.钢管的冲击,样坯应靠近管内壁切取,试样缺口轴线应垂直管内壁。 e.钢管的弯曲、扩口、卷边试样可在任意部位切取。 ④ 其他材料试样的切取:
a.钢带样坯从每卷的外端或内端切取。 b.盘条、钢丝样坯从每盘的两端切取。 c.硬度样坯在切取拉力样坯一样的位置切取。
d.对于铸件,从原来切取试样的材料上切取。当原来的试样没有多余的材料时,可在其他能代表该铸件的试料上制取。
〔5〕材料力学性能试验复试不合格,已作试验的单件不能验收。假设另选2个单件,并做全套试验得到满意结果后,该批材料的剩余局部可以验收。如果试验中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那么该批材料不能验收。
〔6〕当一批材料被拒收时,该批剩余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件仍可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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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重新提交试验,试验结果合格者,仍可逐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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