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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现况研究

2020-02-24 来源:乌哈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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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现况研究

作者:章文静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5年第26期

摘 要:日益严峻的养老形势以及未富先老的社会现实,要求加快完善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虽然目前政府提出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实践中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其呈现的点状发展的状态。服务模式功能定位的不明确,以及缺乏足够的互动和合作等,仍难以满足社会养老多样化的需求。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

关键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现况

目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呈现以下特征: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2011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1.77亿,占总人口的13.26%[1]。二是人口老龄化进程快。我国老年人口年增长速度在3%以上,是同期人口增长的5倍多[2]。三是老龄化程度地区差异大。东部的上海自1979年就进入了老龄化[3],而西部的宁夏自治区至201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仅为6.41%,远低于7%的老龄化标准[4]。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以及未富先老的社会现实,对社会养老服务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养老已成为重要而迫切的民生问题。 1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意涵

有关养老服务体系的含义,以往学界很少涉及,使用的表述主要是从政府文件中提出的。2011年民政部提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服务体系”。

学界对养老服务体系也有几种讨论,如:刘益梅提出“要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就包括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多主体、多元化、多层次提供服务的涵义[5]。也有学者分析了家庭、居家、机构等各种照顾体系的不足,提出“需要构建一个多样性、个性化、家庭化的养老服务体系”[6]。 2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

建国以来,我国的养老服务一直以老年福利保障的面目出现,并由政府及机关单位主导,靠福利院、敬老院这些机构承担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和服务问题。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第三产业迅速成长,养老服务逐渐由事业型向产业化方向变化,开始积极探索各种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包含家庭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的多渠道、多种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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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苏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为例,在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引导下,江苏不断加强养老服务模式的探索,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单一化的养老模式。例如江阴市的“夕阳红”老年康乐中心,通过引进美商资金,建造成一个集居住、疗养、康复、保健、学习、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养老服务场所,通过建立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来缓解社会的养老压力;南京市鼓楼区创立以政府买单、民间组织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网”,为独居、特困、高龄老人免费提供照应起居、买菜做饭、清洗衣被、打扫居室、陪同看病等生活照料服务,满足老年人不离家养老的需要,并且由政府出资租赁闲置厂房,无偿用于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有效破解了中心城区养老服务场所紧张的难题;苏州市沧浪区创立“邻里情”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虚拟养老院),该中心依托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研发提供的“居家乐221服务系统”为平台,整合了优秀的社区服务企业加盟,下设6个街道服务站点,服务站进行就近管理,服务人员就近派对,发挥24小时管理服务优势,为居家老人提供标准化、专业化、亲情化,全方位、全天候的养老服务。

对现有体系的实践,使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截止2010年底,全国有各类养老机构39904个,收养老人242.6万人[7]。尽管如此,这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对于完全解决社会养老服务问题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无论服务供给,还是服务质量都远不尽如人意,各种社会养老服务模式之间缺乏良性互动并且各自还面临不同的发展困境。 2.1 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且结构失衡

从社会养老提供的床位上来看,目前老年人直接受惠于政府提供的社会养老服务的比例小,大多数老龄人依然需要依靠家庭进行养老。以江苏为例,尽管近年来江苏养老机构床位数年均增长10%以上,目前全省养老机构共有床位数25万多张,但也只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2%不到[8]。此外,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既存在“一床难求”,也存在“床位闲置”的现象。现有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看似是为全体老年人服务的,但目标人群又是不清晰的。

2.2 不同养老服务模式定位与功能不明确,且呈点状分布,缺乏呼应

从整体上看,不同养老服务模式呈点状分布于不同城市或地区,这就使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无法发挥整体的联动效益。具体表现为现有体系中国家、社会和家庭三个供给主体责任不够清晰,基于此的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三大平台缺乏呼应,由政府推动的机构服务和居家服务,因为主管部门不同,有各自的服务对象,政策的相互隔绝,服务对象和内容层次定位不清,家庭成员提供的照护服务得不到支持或支持很少,同时也限制老年人在居家和机构间的转移,降低了整个系统的有效率[9]。

2.3 运行机制开放性不足,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服务质量难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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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体系实际上把居家养老限定在社区地域内,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尽管理解不同,但基本共识是社区服务是依托街道和居民委员会,发动社区力量开展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居民服务业[10]。据此,将居家养老服务的资源限制在社区,就难以实现专门化和专业化。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的优质服务主要集中在保洁、文化娱乐方面,广大老年人迫切需要的卫生保健、康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另一方面,养老机构自成一体,既不对居家养老提供服务,也不和社会进行充分的资源和信息交换,服务质量也无法得到提高。缺乏市场化的机制即不能有效配置养老资源,必然导致养老服务质量的差距。 结束语

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找出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问题所在,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养老的法律和服务标准需要政府制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需要政府监督,支持政策需要政府出台,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氛围需要政府引导人民来营造,老年人的权益也需要政府保障和维护,特别是养老服务网络,更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通过充分整合行政、市场、社会、家庭等各种资源的力量,不断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养老服务模式,逐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保障系统相衔接的,以居家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的,能够满足老年人特质性需求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2011-4-28.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文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60号)

[3]上海统计局:《上海常住人口性别年龄结构变化特征分析》.2012年12月14日.http://www.stats-sh.gov.cn/fxbg/201112/236881.html

[4]宁夏自治区统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1年5月10日.http://www.stats.gov.cn/tjgb/rkpcgb/dfrkpcgb/t20120228_402804334. html [5]刘益梅.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探讨[J].广西社会科学,2011,(7):100-104

[6]范灵璐,郑梓桢.不能自理老年人照顾方式调查与养老服务体系的建构——以广东省为例[J].贵州社会科学,2008,(7):24-27

[7]民政部.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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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潘金洪.江苏省机构养老床位总量不足和供需结构失衡问题分析[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6(1):15-20

[9]董红亚.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解析和重构[J].社会科学,2012,(3):68-75 [10]邓伟志,李一.中国社区建设的实践与探索[M].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教育出版社,20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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