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邑镇龙务中心学校安全工作机构
为确保我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充分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继续抓好安全责任的落实和强化,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的每一个岗位,实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安全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实到实处,以此推动其它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学校特组建了以校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
一、领导机构
组 长:孟燕军(校长)
副组长:郭永良(主任)、袁五妮(副校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二、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及整该措施,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指导组织检查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协调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所需资金。
2.副组长:
主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度的落实,
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副校长:协助校长制定安全规划及整改措施,全面负责中心校安全工作。
3.成员:
工会主席:负责教职工的安全宣传及防范培训,协助总务处对教职工住房的安全防患排查,提出整改方案。
教导主任: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主要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电教室、多媒体教室、信息技术网站、实验室、图书室、档案室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办公室主任:负责上级安全精神的传达,督促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班主任:按与学校签定的《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全面负责本校点的安全。随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随时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上报学校。
三、责任追究制
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即:直接责任人——主管部门负责人——校长。按事故大小及性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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