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人员、设备不足或生产能力负荷已达到饱和程度时。
2、特殊零部件无法外购也无法自制时。
3、外协厂有专门技术,利用外协/加工的外协件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时。
第二条 方法与标准 1.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
①要审查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是否适宜。
②外协加工申请被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决定是否由外协厂承担外协加工,如果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写外协厂商资料调查表。
③进行实地考查时,应由生产部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生产、技术、外协管理人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零部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④进行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2.审查标准
在外协生产管理制度中要审查外协厂商的下列内容: ①质量情况。 ②供应能力。 ③价格情况。 ④管理水平。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的供应厂商作为最终的协作厂商。 第三条 试用
在选好最佳外协厂商以后,还必须经过试用,只有对目标产品的试用考核达到规定的标准时,才能正式作为本厂生产部的协作厂商。
1、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试用厂商。
2、试用考核。试用期间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3、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接受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制造外协件,以供应给本厂装配成品用。 第四条 正式确立合作关系
1、正式确立合作关系的判定标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作为本生产部的协作厂商。 2、正式合同的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 第五条 外协件加工管理 1.外协管理
在外协生产管理制度中规定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件加工生产的管理事务。 2.外协资料
外协件加工时要给外协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提供相应的外协件技术资料。 ①零部件图样。 ②工序程序图。 ②操作标准。 ④检查标准。 ⑤检验标准。
⑥材料的规格、数量。 3.外协指导管理
①使外协厂商确实按照本厂生产部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加工。 ②协助其提高质量。
⑦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件的加工进度和加工质量。 ④指导外协厂开展质量教育与质量考核。 4.外协核价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在由本厂生产部负责供料时
外协件加工总价=外协作加工单价×外协件加工数量×(1-报废率)
①外协件加工数量必须经负责生产的管理员认可,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进行核算。
②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5.外协督促
应该使外协加工件保证如期交货。 第六条 质量管理 1.入厂验收
①按双方商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验收。 ②执行进料管理流程。 2.外协质量管理与定期考核
为使外协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本厂生产部外协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必须对其产品进行检验。要每月巡回检验各协作厂商加工的外协件,对每个协作厂生产的外协件三个月中要做一次或二次以上的抽检,对试用的外协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以上抽检。
第七条 存在问题的投诉 1.投诉程序 (1)验收时的投诉
①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相应的外协管理人员存档,以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②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促使其针对外协件质量缺陷进行改进,其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生产时的投诉
①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是由外协厂商引起的,生产单位要及时通知生产管理部门。
③外协管理人员通知协作厂商,将检验资料存档,作为日后对外协厂质量考核的依据。 (3)日常检查时的投诉
投诉问题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验考核管理工作,如果有外协件质量问题投诉发生,还要依照合同的规定罚款。 第八条 指导教育与考核 1.负责单位
在外协生产管理制度中对于有关外协的质量管理、外协件生产管理与设计,外协管理单位负有指导教育与考核的责任。 2.实施方式
①协作厂商高层人员的观念训练。鼓励外协厂商的高层管理人员接受新观念或参加本厂召开的产品开发座谈会、质量管理座谈会。
② 开展协作厂商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鼓励外协厂商的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或质量管理培训,安排其参加本厂举办的专业质量管理培训班,使其了解本厂的质量管理政策及组织;本厂的进料验收、制造流程及成品的质量管理及最后检验,本厂外协件验收使用的仪器、量规、抽检表以及判定外协件合格的标准。
(2)其他协助
依据外协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协助外协厂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管理制度、原料管理制度、外协件加工方法改善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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